武姜,是郑武公的夫人,生郑庄公及叔段。她偏爱叔段,助其篡位,导致兄弟阋墙、母子失和。
历来诸家或非难郑庄公,或攻讦叔段,皆执于一端,未能从三人名分,给予适当的评价。
因此,玲珑就来梳理一下事情之本末,再参以《公羊》、《谷梁》二传,以及前人评论,重新探究此事。
武姜偏爱,兄弟阋墙春秋时期,以下犯上、争权夺位之事书不胜书。《春秋》中开先河者,正是郑国之事。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武姜生郑庄公时,因“生之难”,所以将庄公命名为寤生,取其“啎生”之义。庄公难产而生,吓到武姜,因此武姜恶庄公而爱叔段,屡次请求武公更立叔段为太子。
废长立少,攸关国制,所幸武公明理,没有应允。
郑武公剧照
等到庄公即位后,武姜请求庄公赐叔段制邑。庄公认为制邑是用兵险要之地,因此拒绝母亲,允诺改赐他邑。
武姜又请封京城,庄公使叔段居处京城,叔段因此被称为“京城大叔”。
郑国大夫祭仲提醒庄公:赏赐不当将会危害国家。庄公则表示此乃母亲要求,我无可奈何。祭仲指出武姜贪得无厌,请邑只是第一步,应使叔段“得其所宜”,避免叔段势力扩张而难以对付。
庄公不采纳祭仲建言,认为叔段多行不义之事,定遭失败,要祭仲平心以待。
祭仲洞烛机先,知道武姜居心不良,且为国君顾全手足情谊,委婉点出“早为之所”的处理方式。但是庄公一味顺从母意、纵容其弟,君臣处理此事的态度,恰形成对比。
果如祭仲所料,叔段势力开始如草滋蔓,先命令西鄙、北鄙顺从自己。
祭仲剧照
叔段的作为,已动摇到国家安定,却仍不见庄公制止。因此,公子吕也出面劝说庄公。他先采激将法,说庄公若是想要让位,自己将侍奉叔段;再表明真正看法,劝庄公趁早处分叔段,不可让民心动摇。
然而,公子吕的“激将法”并没有奏效,庄公仍是处之泰然。
庄公既坐视不管,叔段就又肆无忌惮地将西鄙、东鄙收为己邑,且把势力延伸到廪延。
公子吕又劝谏庄公:时机已成熟,可以名正言顺地讨伐叔段;如若不然,待叔段势力扩大,将得到更多人民的支持。
庄公却认为叔段“不义于君,不亲于兄,非众所附,虽厚必崩”。情势至此,祭仲、公子吕心急如焚,而“公一味闲闲然”。
叔段厚植势力后,召步兵和车兵,以武姜作为内应,打算偷袭国都。
武姜剧照
庄公探知偷袭之日,主动派公子吕伐京。结果,京人背叛叔段,叔段逃至鄢地;庄公亲自伐鄢,叔段又出奔共国。
此事《春秋》书“郑伯克段于鄢”,《左传》对此作出了解读:因叔段违背人弟之道,故不称“弟”;二人交战如同二国国君,而郑伯战胜,故称“克”;郑庄公有失管教之责,故指称“郑伯”;并以为此事的发展,是郑庄公有意安排的。
“郑伯克段于鄢”,孰是孰非,聚讼纷纭《公羊》、《谷梁》二传皆言“克”为“杀”,指庄公杀其弟,明显与《左传‧隐公十一年》郑庄公和许国大夫百里说“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不符。
《公羊传》认为《春秋》书法是特重郑伯之罪,《谷梁传》则以为叔段有失人弟之道,所以书法贬叔段更甚于郑伯。
叔段剧照
“郑伯克段于鄢”,孰是孰非,聚讼纷纭,或就《谷梁传》“处心积虑,成于杀”,或据《左传》“讥失教”,专罪郑伯。
如宋人胡安国指出《春秋》本意应是专罪庄公;而庄公之罪,在于未尽教化之责,纵弟成恶,再视为叛贼讨之;《春秋》记之,诛其居心不良,借此端正人心。
再如宋人吕祖谦在《郑庄公共叔段》一文中,就以“庄公之心,天下之至险”为论述点,大肆批评庄公。他认为“举国之人皆堕其计中”,庄公从赐邑叔段至其叛变,一切皆是处心积虑置叔段于死地。
在“庄公亦实为众所恶,无有肯为平反者”的情况下,清人顾栋高力排众议,作数篇文章,为郑庄公辩解。
国君应当强而有力,才能避免强臣专擅,篡夺君位,如卫之州吁弑卫桓公、晋之曲沃武公伐翼杀哀侯,都是国君孱弱造成的后果;庄公为了政权稳固而伐叔段,无可厚非。这是顾栋高的核心论点。
他又论叔段能够出逃,是庄公缓追逸贼,较之齐桓公杀其兄子纠、楚平王逼死兄长子晰和子干,庄公已保全“亲亲之道”,不应深责。
郑庄公剧照
至于“讥失教”的问题,实因叔段受宠骄纵,无法教导,非庄公失责,且庄公已隐忍二十二年之久,仍有“念母与鞠弟之心,非可谓养成其恶”。
可见,顾栋高完全站在了郑庄公的立场上。他甚至称“郑伯”无贬讥之意,称“克”是赞许郑伯能戡定内乱。
玲珑说在玲珑眼中,郑伯、叔段、姜氏皆有过错。
在“郑伯克段于鄢”事件中,郑伯之想法深隐,而叔段之心思显明,整个事件完全依照着郑伯的诡计而进行。
郑庄公行径确实如《谷梁传》所云“处心积虑,成于杀”,但是庄公拒赐制邑时,是真心为叔段着想,绝非此时已萌生杀弟之心。无奈姜氏不知反省,又再请京,使得庄公谋弟之心已定。
因此,祭仲、公子吕力谏再三,而庄公却是不为所动。
庄公兄弟交战,京人叛之,叔段内外无援,庄公却仍伐之,可见庄公并无缓追逸敌之心。
叔段流落在外,庄公虽有“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之叹,却未见庄公重纳其弟,手足和好。
郑庄公剧照
总而述之,兄弟二人皆有过失,不应专罪郑伯。
左氏传经,以武姜始,以武姜终,虽未明指武姜之失,然武姜不能克尽母责,已不言而喻。
武姜为人母亲,却因一己之偏私,纵容段夺兄君位,此实为武姜失责,不容推诿;而庄公未尽教化之责,有渎兄长责任,亦是众人皆知;至于叔段,不守弟之本分,亦是难辞其咎。
由此可知,母亲应教子“兄友弟恭”之道,使手足和睦,家和而国治,才是为母之道;为人兄长,教弟以义,非陷弟于不义而杀之;为人弟者,应侍奉兄长,友爱相亲。
如若不然,人必乖戾,乃至骨肉忿争,甚至在最亲密的母子之间,也能发生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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