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分为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一般有寿险责任的产品(带有身故责任的重疾、终身寿险、定期寿险、意外险等),才有受益人。例如:带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疾病理赔的理赔款一般打给投保人(非受益人),身故理赔款一般的打给受益人。
受益人是可以更改的,投保人说了算(毕竟投保人是出钱方)。
法定受益人:分为第一顺序受益人和第二顺序受益人。
第一顺序受益人指:配偶、父母、子女。
这个父母包括谁?(1)亲生父母;(2)有抚养关系的养父母。
子女:(1)亲生的孩子;(2)有抚养关系的子女。
第二顺序受益人指:兄弟姐妹、祖父母(爷爷奶奶)、外祖父母(姥爷姥姥)。
未成年人为受益人:受益人是子女,且没有成年(未满18周岁)的时候,理赔款依然要打给孩子的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一方)。
实操惯例:
1、 填写受益人,一般最好选择指定受益人(理赔手续会比较简单)。
一般都可以指定多人,并明确分配比例。(理赔会少一些繁琐的环节。)如果受益人是2个人,其中1个人去世了或者2个人都去世了,如何分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如果写了法定受益人,如何理赔呢?
(1)按着第一顺序受益人,平均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分配)
(2)如果第一顺序都不在了,按着第二顺序受益人平均分配。
(3)极端情况: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都没有了,到底怎么分配,我也不太清楚。这个不再详细探讨,实在想知道,请咨询这方面的专业律师。
注:
(1)为了防范道德风险,有些寿险和意外险的受益人,只能选择法定受益人。
(2)消费型重疾(无寿险责任的重疾险),投保的时候,一般只能选择法定受益人(默认选项)。
(3)胎儿,一般也可以作为法定受益人其中的一员。
(4)受益人的选择:
《1》选择法定;
《2》选择指定,且指定受益人一般只能是第一顺序的受益人。
《3》特殊情况:例如投保人父母去世了,也没有孩子,且没有法律关系的配偶,且第二顺序继续人也都不在了,这种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案一议。
案例分析(重点探讨几个特殊情况)
(一)通常的情况(和睦的家庭):
受益人可以写夫妻一方或者孩子或者父母(如果父母一方去世了,也可以变更受益人,例如由父亲变更成母亲。)注:写一个人,写两个人都可以。
(二)特殊情况:
第一种:夫妻不和睦,各怀心思的过日子,当心以后分道扬镳。
这个时候,这个受益人不要写子女,写父母吧。为什么呢?思考一下!
第二种:被保险人与父母关系不好,不想让父母沾到“好处”,受益人就最好不要写法定的,写指定的即可。
以上只是谈论一下,无论现在还是未来,希望遇到的人都是和睦的家庭,非和睦家庭,注意一下受益人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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