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播出的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律师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女律师入职、升职条件,与他人“假结婚”,但历经各种考验后,“真相爱”的故事。

爱情比过程更重要辩论依据(看爱的二八定律)(1)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婚前财产协议”是否有签署的必要?这些问题剧里剧外都值得探讨。我们一起《法眼看剧》。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爱情比过程更重要辩论依据(看爱的二八定律)(2)

剧情回顾

我条件很简单啊,请你做我的丈夫。不过你放心,只是名义上的,其他的全都维持现状。你只要偶尔以我丈夫的身份陪我出席一下重要的社交场合,扮演一下恩爱夫妻,其他的跟我没关系。

看剧有疑

剧中,秦施为了入职知名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应对母亲的催婚,二人一拍即合,签署了“假结婚”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这些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爱情比过程更重要辩论依据(看爱的二八定律)(3)

法官释法

记者

剧中,作为律师的秦施和作为金融精英的阳华都对签署协议情有独钟,他们一边说着到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一边仍然要签下注明“假结婚”及期限的所谓“婚前协议”。这样的约定与两人的结婚登记相比,哪个更具法律效力呢?

北京朝阳法院综合审判庭 武鑫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

爱情比过程更重要辩论依据(看爱的二八定律)(4)

记者

初相识时,秦施和阳华都一再表白自己不喜欢对方,没有感情基础。现实生活中,能以这种理由要求撤销婚姻吗?

北京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 沙京泽

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只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不属于民法典所规定的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情回顾

这份结婚协议写得很清楚了,协议期内双方只是名义上的夫妻,只享有该法律关系中的称谓权利……违反者可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追究其刑事或者民事责任,并赔偿违约金500万元。

记者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实则隐藏着很多法律风险。

北京朝阳法院综合审判庭 武鑫蓉

即便是“假结婚”,也只能通过“真离婚”的方式结束这段关系。但凡一方不守约,不同意协议离婚,另一方势必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诉讼离婚,难回“自由之身”,甚至面临“人身风险”。还有财产风险,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以及潜在的夫妻共同债务风险都是存在的。虽然“假结婚”的双方往往会签署财产协议,但婚前或婚内的财产约定无法对抗不知情的外部债权人。

爱情比过程更重要辩论依据(看爱的二八定律)(5)

沙京泽指出,这么做还有继承风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北京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 沙京泽

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假结婚”的一方不幸离世,除非有遗嘱,另一方则可以合法继承其遗产,造成财产意外流失。任何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婚前财产协议”签还是不签?

剧情回顾

咱们是律师,不是牧师,没能力去辨别真爱。而且除了真爱,结婚的理由可以千奇百怪,无所不有,所以才有婚前财产协议。婚前协议保护的是财产,而不是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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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剧有疑

剧中,富商丁先生委托律师事务所说服女儿丁方方和未婚夫曹以任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现实生活中,很多情侣在步入婚姻殿堂前都面临同样的问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婚前财产协议”有无签署必要?效力如何?

法官释法

记者

剧中,富家女要出嫁,老父亲不放心准女婿,要求两人签署“婚前财产协议”,法律上对这样的协议是如何认定的呢?

北京朝阳法院综合审判庭 武鑫蓉

我国民法典给予男女双方在合法事项内约定财产权属的充分自由,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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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虽然大家都知道,期望通过一纸协议实现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也是不现实的,用心经营、真诚相待才是根本之道,但是剧中的几对情侣还是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有的确实影响了感情。生活中,到底要不要签这样的协议呢?

北京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 沙京泽

现实生活中,一方财产较多,并且可能涉及家族财产的;双方婚后计划实施分别财产制度的;一方计划创业或者其他情形可能导致潜在债务风险的,男女双方可以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务必“白纸黑字”,不要用口头语、俚语,尽量使用“法言法语”,避免产生歧义;内容上,不要约定以人身自由“绑架”财产分割,避免条款无效;程序上,留存签署协议过程的相关证据,注意保存原件。

“假离婚协议” VS 真离婚

爱情比过程更重要辩论依据(看爱的二八定律)(8)

法官释法

记者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约定达成目的再复婚的例子比比皆是。如果“假离婚”变成“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北京朝阳法院综合审判庭 武鑫蓉

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爱情比过程更重要辩论依据(看爱的二八定律)(9)

记者

这样的协议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最后无法复婚,能否要求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北京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 沙京泽

如果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法眼提示

本期《法眼看剧》提示,不论是“假结婚协议”,还是“假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效力都无法对抗真正在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所做的合法登记。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转自:中国之声

本文记者:孙莹

供稿:朝阳法院

编辑:麦浩敏 汪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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