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的利息,你写对了吗?

有时,有些人因为家庭的困难可能需要钱来度过难关,有些人因为生意场上需要资金周转去缓解危机,而有些人手里的钱暂时比较充足,因嫌弃银行的利息低,不愿意存在银行,想有偿借给急需的人换取比较高的利息,如果他们之间发生借贷资金的交易,我们法律上称之为民间借贷。那么他们之间是不是就需要书写一份凭证来证明这种借贷的发生呢?有些人会说,这是当然了,要不对于借出钱的人该有多大的风险啊,但就这样人人都明白的道理,还是有人会顾及面子而放弃了让对方打借条的权利,造成后续有矛盾的时候,主张权利非常困难。所以老辈人说的好,先小人后君子,当然,也可能不会严重到小人和君子的区别,但是贷入钱的人打条还是必要的。下面就涉及到我们今天所要讲到的问题了,借条上的利息,你写对了吗?

利息到底是什么(利息该是多少呢)(1)


我们时常会看到类似这样的字眼:月息五分,月息三分,月息二分,月息5%,月息2%,年息一分,年息1%,利息一分,利息2%等等。首先我要说的是,对于借贷利息,我们一定要说明确,到底是日息,还是月息,还是年息。另外一个就是要把所约定的明确写在借条上,这是为了避免万一出现不愉快,而无法认定到底是一天应该给那么多利息还是一个月或者一年的情况,进而更加剧双方之间的矛盾。

利息到底是什么(利息该是多少呢)(2)


另一方面就是我们约定的利息是否在法律明确规定的上限之内呢?如果不在,会出现什么情况呢?首先我们来说两个数字24%和36%。24%是什么呢,我们这里指的的法律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年利息的上限,比如说的甲借给乙10000元,那么一年下来,利息2400元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前提是约定利息是年息24%或者月息2%、月息二分,如果约定低于年息24%,那么就应该按约定。有人又会问了,那要是高了呢?下面我就要讲36%这个数字了,这个数字是什么呢?法律不强制保障,但也不禁止的(暂且这么说吧),举个例子可能比较好理解,比如甲借给乙10000元,约定月息三分或者年息36%,乙每月偿还甲300元利息,一年下来本息还清,共给了甲13600元。后来乙看到法律规定利率最高年息24%,起诉要回多给甲的利息,法院会怎么判决呢?会驳回他的诉讼请求。但是反过来说,如果乙一直不偿还甲的本息,最后甲无奈起诉乙要求偿还本息,关于利息,他最多会被按多少支持呢?最多年息24%。讲到这里,你是否明白了呢?也就是说利息约定在年息24%到年息36%之间的,债务人支付就算支付了,如果给了再要回,法院是不支持的。如果没支付,那么法院对于债权人最多支持年息24%。

利息到底是什么(利息该是多少呢)(3)


下面我们再接着讲,如果利息超过年利率36%,并且已经支付了,该怎么办呢?关于这一点,债务人是可以起诉要回的,并且如果你是每月付一次利息,那么对于多付的部分我认为是可以抵消本金的,也就是说债权人返还的不光是你看得见的多支付给他的利息,还有你需要计算的多支付给他的一部分利息。当然,如果约定利息过高,本金金额过大,出借人还可能会涉嫌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当然这一切权利的主张都是需要证据作为支撑的。

关于民间借贷的利息约定,我们先聊这么多吧,一定要约定明确,落在纸上,且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作为债权人一定要充分维护自己的权利,但不要扩张自己认为的权利,同时作为债务人有时也可以争回自己本不应该给付给债权人的金钱。只有这样才能有一种法律上的平衡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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