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拥立之臣的定性,需要慎之又慎。稍不留意便会损害皇权的合法性。

董卓是汉末巨奸,被陈寿直斥为“千古第一魔头”。虽然后世不乏昏暴之徒,但在历史进程尚短的魏晋时代,董卓确实是人们眼中的灾星。

董卓狼戾贼忍,暴虐不仁,自书契已来,殆未之有也。--《魏书六 董卓传》

但是按照传统观念,汉献帝是绝不会否定董卓的。

因为献帝是被董卓拥立。而且恰恰因为董卓杀掉了少帝与何太后,才巩固了刘协的皇权。否定董卓、无疑否定自己的法统,等于承认自己是“被奸臣拥立的僭主”。

在曹魏的叙事语境下,董卓自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刘协的诸多“诏书”,也绝不可能出自本人之手。即便如此,曹魏官方对董卓的描述,依然颇为谨慎,唯恐“批判董卓”而导致“刘协跟着跌份”。

理由相当简单:淡化董卓的负面形象,可以维护献帝的法统,这样也有助于维护“汉魏禅代”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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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卓之于献帝

董卓是个恶棍、魔头、天下权奸,自然无可辩驳。本文也无意替董卓翻案,只是着重探究他对献帝的“特殊之处”。

皇权的神圣性与正当性,来源于“继承的合法性”。

历史上通过不正当手段夺位的僭主,登基后无一例外会竭力撇清其篡弑黑幕,以稳固统治。诸如李世民、朱棣、皇太极等人,皆属此类。

谈谈董卓废帝的看法(论献帝对董卓的定性问题)(1)

唐太宗玄武门夺位,篡改实录

上述诸人属于枭雄人物,主要是通过“个人能力”上台。

还有另一类人物,是通过“权臣拥立”上台。这类人物,对拥立自己的权臣,定性便尤其小心。

被权臣拥立者,为数不少。典型者如汉文帝、汉宣帝;东汉与东晋因为皇纲不振,权臣横行,案例亦多。

文帝对“汉初军功集团”,宣帝对霍光家族,虽然背地里颇多不屑乃至死后清算,但表面上都是极尽尊崇。原因无他,就是通过“维护拥立者的形象”来维护“自身的法统”。

如果将“拥立者”贬为奸臣,无疑会损害皇权的正当性,显得自己好似“奸臣谋立的僭主”,这无疑是自打自脸。

“维护自身的权势利益”是生物的本能,这个道理连野猫野狗都懂,遑论人类。

因此,无论董卓有多么可恶、多么奸佞、多么暴戾,献帝都不得不矫情忍性,维护董卓的形象。

因为如果没有董卓,刘协是绝不可能接班的;如果考虑到蹇硕、董重等人与何氏的宫廷争斗之残酷,那董卓不仅是刘协的贵人,还是他的救命恩人。如果没有董卓的变乱,那刘协必被何氏所杀,一如董太后(刘协祖母)一般。

何进遂举兵围骠骑府,收(董)重,重免官自杀。(董)后忧怖,疾病暴崩,在位二十二年。民间归咎何氏。--《后汉书 皇后纪》

刘协面临的情况就是如此尴尬:一方面董卓喧哗宫廷、盗掘帝陵乃至奸乱妃嫔;另一方面刘协又不得不矫情忍性,尊董卓为“相父”。

虽然董卓的“相国”与“太师”是僭越自封,但不难想象,“年幼聪慧”的刘协,也一定给予了董卓极高的政治待遇。

董卓死后,从其部将李傕的言语描述,也不难看出董卓的特殊地位。

初平三年(192),并州党人王允、吕布、李肃等人突然发难,刺杀董卓。屯驻陕县的凉州将校惊慌失措,欲降不允,遂进犯长安。

长安城破在即,李傕对献帝大呼“董太师忠于朝廷”。

傕等曰:“董卓忠于陛下,而无故为吕布所杀。”--张璠《汉纪》

历来观点,皆将此话看作凉州将校的“自饰之辞”。实际李傕虽然粗鄙无知,但此话并非纯粹的胡说。因为董卓虽然荒淫无道,但确实“忠于陛下”。

谈谈董卓废帝的看法(论献帝对董卓的定性问题)(2)

董卓忠于陛下,无故为吕布所杀

个中逻辑一目了然:刘协是董卓所立,无董氏之功,刘协便不可能做皇帝。因此董卓虽是汉室之奸臣,却是刘协之忠臣。

李傕亦曾自诩“辅政四年,三辅清静,天下称道”。

傕不肯,曰:“我有诛吕布之功,辅政四年,三辅清静,天下所知也。”--《献帝起居注》

实际上李傕、郭汜在关中横行无道,搞得饥荒四起,人相残食,所谓的“三辅清净”纯粹是胡扯。但其中的内在逻辑,与“董太师忠于朝廷”是相似的,即“挟拥立之功而为所欲为”。

董卓之于曹魏

建安元年(196)刘协在许县改元,正式宣布了“曹操时代”的开启。这也预示了董卓形象的崩坏。

曹操在赤壁战后(208)一直以“篡汉自立”为要务。在曹魏的叙事语境下,董卓为代表的末世群雄,皆是曹魏兴家的“垫脚石”。

从《魏书》中的“列传结构”便可清晰看到,董卓占据了《驱除列传》(卷六至卷八)三卷人物中的首位,是最典型的“驱除对象”。

因此,曹魏官方对董卓、是绝不可能有任何好话的。

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曹魏以“篡汉”为目标,而手段选择了比较温和的“禅让”,因此也不得不维护东汉的法统。

有鉴于此,拥立献帝的董卓,便不能被贬低得太过分。免得落人话柄,显得曹魏的国祚,来自“奸臣拥立的伪帝”。

曹魏对董卓的定性,可以从两处例证窥见。

其一是建安十八年(213)献帝敕封曹操为魏公的诏书;其二是延康元年(220)的禅让诏书。

(1)敕封魏公诏书

刘协在敕封曹操为魏公的诏书中,开篇说“朕因为不修德行,幼年遭到忧患,波流到西境土地,四海流浪”。

朕以不德,少遭愍凶,越在西土,迁於唐、卫。--《魏书一 武帝纪》

“不修德行”是帝王谦词,与罪己诏相似,纯属浮言,可以忽略。“越在西土”则指初平元年至兴平二年(190-195)的“汉廷长安时代”。

问题在于,献帝绝口不提董卓之名,似乎有意避讳。

谈谈董卓废帝的看法(论献帝对董卓的定性问题)(3)

朕以不德,少遭愍凶

诏书第二段开篇,说“昔日董卓刚刚开启了国难,中原诸侯便图谋篡汉,幸赖曹操扫平群雄,匡扶汉室”。

昔者董卓初兴国难,群后释位以谋王室,君则摄进,首启戎行,此君之忠于本朝也。--《魏书一 武帝纪》

这一段也很有深意。因为刘协在长安时期(190-195),中原群雄在关东日夜争斗,从未染指函谷关或武关,根本影响不到献帝。真正凌辱折磨献帝的人,是董卓、李傕、郭汜等人。

但刘协对董卓之恶,仅仅是蜻蜓点水般地略加提及,且称“初兴国难”,却对中原诸侯大加挞伐。

立场无疑是明显的,即尽量淡化董卓的影响,避免牵涉到自己“被乱臣拥立”的黑历史。

(2)禅国诏书

建安二十五年(220)曹操死。曹丕继位,改元延康。延康是东汉的年号,却因曹操之死而改易,“鼎移曹氏”显而易见。

同年刘协下禅让诏书,“让国”于曹丕。

禅让不过是个形式,背后是曹氏的武力威慑。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刘协的诏书,更为特殊,干脆“略过董卓而不提”。

关于刘协的诏书版本,传世颇多。有陈寿《三国志》版,袁宏《汉纪》版,还有《献帝传》版。诸版本无一例外强调“皇室板荡、天下倾覆”,却决口不提“兴作大难”的祸首董卓。

这正是曹丕的聪明之处。

曹丕深知,如果在禅国诏书中提到董卓,无疑会使天下臣民联想起刘协是董卓拥立的藩王,本无继承权。

如果董卓是奸臣、那刘协便是伪帝,继承刘协法统的曹丕,也便会跟着跌份。因此索性对董卓“略而不表”。

小结

在封建皇权社会中,“定策”之事的发生,说明至少存在两个情况。

其一是没有明确的储君,因此继位者往往缺乏威望。其二是存在强势的臣僚,能够影响嗣君的废立。

因此,定策之后,也便往往同时出现“弱主”“权臣”。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典型者如汉文帝刘恒,在军功集团与齐王集团的冲突斗争中,意外捡漏;另有汉宣帝刘询,在海昏侯与霍光的斗争中,被拉出来摘桃。

事实上,文帝与宣帝虽是雄主,即位之初、却相当妥协且懦弱;朝事完全托付给定策功臣,自己不过垂拱而已。

最可为例证者、便是宣帝对霍光的态度。

霍光是宣帝的大恩人,是把宣帝从“罪臣余孽”抬回“九五之尊”的元勋。如果没有霍光,那刘询就是一辈子混迹市井的闲散宗室。

因此,即使霍光擅权、令宣帝“芒刺在背”,乃至包庇妻子毒杀许皇后(刘询原配、元帝生母),宣帝都不得不咬牙隐忍。

宣帝始立,谒见高庙,大将军光从骖乘,上内严惮之,若有芒刺在背。--《汉书 霍光传》

显(霍光妻)恐急,即以状具语(霍)光,因曰“既失计为之,无令吏急衍”。光惊鄂,默然不应。其后奏上,署衍勿论。--《汉书 外戚传》

霍光死后,宣帝大肆清算,乃至夷灭霍氏三族,却仍然将霍光列为“麒麟阁十一功臣”之首,时时祭祀。

谈谈董卓废帝的看法(论献帝对董卓的定性问题)(4)

宣帝族灭霍氏,独崇霍光

即使宣帝再痛恨霍光,都不敢彻底否认霍光。理由显见,宣帝是霍光所立,否定霍光,等同于否定自己。

类似情况者又有东晋的桓温。

桓温是拥立简文帝的功臣。虽然桓氏本意是通过废立,来实现篡位大业。

按说桓温谋逆,罪不容诛,但桓氏家族居然未受牵连,桓玄(桓温子)威势如故。甚至桓温废立之举,还被东晋朝廷遮掩为“废昏立明”,称其有“忠贞之节”。

太学博士范弘之论殷浩宜加赠谥,因叙桓温不臣之迹。是时桓氏犹盛,王珣(乃)温之故吏也,以为(桓)温废昏立明,有忠贞之节。--《资治通鉴》

桓氏未遭清算,与霍光同理。即对皇帝有拥立之功。否定桓温,无异于否定简文帝的法统。

拟之刘协,亦同其理。

董卓虽荒淫无道、图谋篡汉,但毕竟是拥立刘协的元勋首功。否定董卓,便是否定汉献;更会因此损害到曹魏的颜面。

因此,敕封魏公(213)与禅让国祚(220)的两次重要典礼中,董卓要么被一略而过,要么干脆隐而不表。

刘协与曹丕,显然对“政治规则”谙熟于胸,故心照不宣,默契配合。

很多时候,看似简单的逻辑,却出现复杂乃至相反的结果。究其原因,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我是胖咪,头条号历史原创作者。漫谈历史趣闻,专注三国史。从史海沉钩中的蛛丝马迹、吉光片羽,来剖析展开背后隐藏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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