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大学生毕业季又开始了,许多大学生初入职场,面临着第一关——求职的过程中,常常因经验不足而手足无措,如果不了解一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方面的法律规定,那么面对狡猾的HR,无异于待宰的羔羊一样,常常会产生深深地无力感。这其中,面对企业给出的offer,应该怎样认识其性质,也关乎能否依法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offer到底是个神马东东,其法律效力如何呢?

跟公司签了就业协议可以离职不 解读公司发出offer后(1)

公司发出的offer,从法律概念上理解,属于劳动合同的邀约,并非正式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它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因此,offer的解除也不适用违法解除合同的双倍赔偿。

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公司发出offer后,劳动者做出了同意的意思表示,且后续双方也未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即入职。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把offer视同为已经履行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公司再违法解约,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跟公司签了就业协议可以离职不 解读公司发出offer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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