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思恐极!湖北武汉周女士被多部手机对着“后脑勺”拍摄,向多个平台直播,“话题”上了热搜。周女士发现后理论,却被怼“落伍”:“直播常态化了,又不是明星,普通老百姓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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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老百姓怕啥?跟公众人物相比,他们更害怕被“上网”,因为他们碰到麻烦更缺少维权能力,更无力应对各种麻烦。
理发师无权未经允许就架起手机,在不同平台直播周女士理发。周女士有权拒绝“被直播”,且保有追责的权力。根据《民法典》,理发师此举侵害了周女士的隐私权和肖像权,侵权人理应停止相关行为,并赔礼道歉。否则,根据具体侵权情况,侵权人可能将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或被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在这个“万事皆直播”的年代,当越来越多的商家或个人陷入“引流焦虑”,就意味着会有越来越多侵权行为的发生。医生真的可以直播妇科手术暴露患者隐私吗?网红餐厅真的可以私自直播食客吃相吗?在马路上未经同意真的可以“跟拍”女士吗?直播行为如何才能合法、合理、合情,成了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征得被直播人同意,在直播及传播各个阶段反思自己是否侵权,这恐怕应该是直播者必须遵守的规则。无故不打扰别人,恐怕每一个父母都会这样教育幼年的子女。但当面对一种新兴的行业,面对流量经济,许多成年人连幼年时就懂的礼仪都“不管不顾”了,随意地打扰他人、任意地侵犯他人的生活——不仅仅是在法律层面,即便在道德层面,这样的行为也应该引起反思。
从新闻中看,理发师在周女士愤而离开后,依然未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不要说这种侵犯他人为自己谋利的行为,即便是有善意的出发点,比如做公益,也不能随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在生活中,越是多一些像周女士这样具有权利意识的人,侵权者的侵权行为才可能被中止或者得到惩治,人人都有权向未经同意的“被直播”说不。
理发师靠直播营销、引流可以,但体验还是在线下,如果不能尊重顾客、服务好顾客,那顾客还是会选择用脚投票。甚至,在流量时代更可怕是,创业的路很长,打回原形只需一秒。因此,包括理发师在内的各种职业,都要保持对职业的敬畏感,而不能随意挑战职业伦理、挑点法律边界、挑战顾客的情绪。
赵红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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