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陵镇刘家营村西,前李村东约60米处有一古墓。现在是在临淄区农林局的苗圃院子里。墓高12米,周长60米。墓为土墓,西坡陡峭,相传这就是春秋时期齐国的黔敖墓。

己所不为不施于人(不受嗟来之食:被尊重)(1)

己所不为不施于人(不受嗟来之食:被尊重)(2)

提到黔敖墓,就要提到它的主人黔敖,就要谈到那个著名的“不受嗟(jiē)来之食”的故事。黔敖是春秋齐庄公时期的大夫、贵族。据《礼记·檀弓下》原文记载,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而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惟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曾子闻之,曰:“微与!其嗟与,可去,其谢也,可食。”

己所不为不施于人(不受嗟来之食:被尊重)(3)

意思是齐国有一年闹大饥荒,死人无数。大夫黔敖,便在路旁设棚赈济逃难的人,有一天,来了一位逃荒的齐国人。只见这人步履维艰,饿得快走不动路了。黔敖立即左手拿起一块食物,右手舀起一瓢汤粥,盛气凌人地说:“喂,来吃吧!”那个逃难的人抬起头来,坚强的说:“我正因为不吃这种唤来的食物,才到了今天这种地步!”黔敖听后赶快向他道歉。但是,那人却因为黔敖侮辱了他的人格,始终没有吃他的食物,随后便饿死了。这就是“不受嗟来之食”的典故。

己所不为不施于人(不受嗟来之食:被尊重)(4)

对这个故事,历朝历代有很多人持不同观点,一方认为:在精神追求和物质追求之间,前者高于后者,在两者不能相全的情况下,宁可舍弃物质而保持精神的高洁;另一

方则认为:有生命才谈得上骨气,一旦没了命,又何谈骨气?孔子的弟子曾子则认为:

黔敖无礼傲慢地向他施舍的时候,当然要拒绝吃他的东西,而当黔敖道歉以后,就应该

去吃了,为人处事要视情况而灵活应变。各种观点不一而足,几千年来争执不休、难分

伯仲。

其实这个故事要告诉我们:人世间,贫富、地位等很多东西可以不平等,但生命是平等的,每个生命都值得尊敬,人的尊严何等重要,人际交往时必须互相尊重。这也值得今人反思,做慈善不能过于高调,需要尊重对方而不能以施舍的方式对待他人。

己所不为不施于人(不受嗟来之食:被尊重)(5)

“嗟,来食!”当一个善人以这样的态度施舍时,对方未必接受,因为他未能顾及对方的尊严。由此,后来形成了“嗟来之食”的成语。它原指悯人饥饿,呼其来食。后来的意思是带有傲慢、瞧不起人的一种施舍。嗟,不礼貌的招呼声,相当于“喂”。后来还有“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的说法,出自《后汉书·乐羊子妻传》: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日:“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意思是有志向和气节的人,会时刻保持自己的志向和气节,纵然在危机的时刻,也能恪守己道,保持尊严。

己所不为不施于人(不受嗟来之食:被尊重)(6)

《孟子》说:“敬人者,人恒敬之。”如果希望得到他人的尊敬,首先就要尊敬他人。尊敬是相互的而不是单方面的,所以应“礼尚往来”。礼及其所要表达的敬重之意都是相互的。被尊重,不是富贵者的特权,而是所有人的权利。只有相互尊重,才能使人际关系融洽和谐。

己所不为不施于人(不受嗟来之食:被尊重)(7)

那如何表现敬重之意呢?答案是:依礼而行!《礼记·曲礼上》说:“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在古人看来,礼体现的是自我谦卑以尊重他人。所以,谦虚便是礼敬的题中应有之义。 孔子就是这样的典范。孔子“自卑而尊人”的守礼遵礼,也赢得弟子们的格外尊敬。在弟子眼中,孔子是“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的长者,虽“望之俨然”,然而“即之也温”,不由得对孔子“中心悦而诚服”。

己所不为不施于人(不受嗟来之食:被尊重)(8)

反观现在,社会文明不断进步,公民文明素养不断提升,但有一些人,以所谓“个性自由”为借口,丢掉了做人的最起码的素养,不知道感恩,不懂得尊重,也不会谦让。这或许是我们一味追求分数而忽略了人格教育的恶果。一个缺乏教养、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即使有高学历也得不到别人的尊重,所以应该让孩子从小就要学会尊重他人,培养他们内心敬重、互相尊重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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