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种涉黑涉恶行为(扫黑除恶在行动)(1)

【案件基本情况】

2016年下半年,赣州市会昌县某砂场法定代表人罗某为降低采砂成本,多次找到某国有公司(县政府下属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李某某、副总经理曾某某和总经理助理罗某某寻求帮助,希望改变与该国有公司就河道砂石销售款的分成比例来提高采砂利润。李某某和曾某某、罗某某三人商量后,决定以该国有公司名义为罗某手工开具不用交款的《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帮助砂场每个月少交部分砂款,提高采砂利润。2016年11月至2018年5月,该国有公司总经理助理罗某某多次把上述采运单拿给公司派驻在砂场的现场开票员陈某某,并交代陈某某开具此采运单所收砂款不必上交给公司,导致砂场未按规定上交砂款381457元。2017年上半年,罗某某以单位有些费用不好出账为由向罗某收取6万元。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18年6月21日,会昌县检察院对“砂霸”罗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件提前介入时发现,罗某等人经营的砂场未按照当地政府关于县境内的采砂场应使用统一印制的《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的规定,违规使用手工开具的《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出售砂石。会昌县检察院立即组织线索研判小组进行分析研判,经比对发现罗某等人经营的砂场违规使用手工单据,与某国有公司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该国有公司人员违规为涉黑组织经营的砂场提供帮助,有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嫌疑,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深挖彻查。7月9日,会昌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对该国有公司总经理助理罗某某刑事拘留。会昌县检察院进一步了解案情后,研判认为该国有公司李某某、罗某某、曾某某利用管理砂场的职务便利,为罗某砂场少交砂款提供帮助,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建议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县监察委调查。7月26日,会昌县公安局采纳县检察院建议,将案件移送县监察委。

【案件处理情况】

2018年8月12日、8月29日和9月20日,会昌县监察分别决定对该国有公司总经理李某某、总经理助理罗某某、副总经理曾某某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监察调查。9月7日,会昌县监察委以李某某、罗某某涉嫌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曾某某涉嫌贪污罪移送会昌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会昌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某、罗某某、曾某某三人作为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罗某提供帮助,输送利益,系黑恶势力“保护伞”,于2019年3月8日依法向会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月26日,该案在会昌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因案情复杂,将择日宣判。

身为国家公职人员

却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他们面临的是法律的制裁!

近日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发布公告

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要尽!快!自!首!

限期一个月!

29种涉黑涉恶行为(扫黑除恶在行动)(2)

◎凡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犯罪活动,并主动向组织如实交代存在的问题。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前,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向组织如实交代本人问题的,可依纪依法宽大处理;拒不交代本人问题的,依纪依法严肃惩治。对在专项斗争中不收手不收敛、继续进行违纪违法犯罪活动的,从严从快处理。

以下这15种行为

都属于黑恶势力“保护伞”

有黑必扫 有恶必除 有“伞”必打!

黑恶势力“保护伞”十五种类型

【出资分红型】

29种涉黑涉恶行为(扫黑除恶在行动)(3)

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合伙经营,或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的。

【纵容包庇型】

29种涉黑涉恶行为(扫黑除恶在行动)(4)

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提供犯罪时间、条件,纵容、包庇犯罪的。

【阻挠查处型】

29种涉黑涉恶行为(扫黑除恶在行动)(5)

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便利,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避免公安司法机关侦查、查禁、指控、起诉、审判和怀疑,为其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逃匿;或者阻挠、干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以阻挠、拖延、不履行职责等方法,干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的查处,为其获取非法利益的。

【站台撑腰型】

29种涉黑涉恶行为(扫黑除恶在行动)(6)

为黑恶势力排除异己、谋取利益撑腰出头而违规立案、越权执法、违法办案的。

【打击报复型】

29种涉黑涉恶行为(扫黑除恶在行动)(7)

对涉黑涉恶犯罪举报人打击报复的。

【有案不查型】

29种涉黑涉恶行为(扫黑除恶在行动)(8)

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证不取、该捕不捕、该诉不诉,以及随意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的。

【通风报信型】

29种涉黑涉恶行为(扫黑除恶在行动)(9)

在办案中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或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的。

【开脱罪责型】

29种涉黑涉恶行为(扫黑除恶在行动)(10)

以普通个案处理代替涉黑组织犯罪结案,企图为黑恶势力开脱罪责的。

【枉法裁判型】

29种涉黑涉恶行为(扫黑除恶在行动)(11)

捏造事实、毁灭证据、伪造自首立功等材料、不依法履职、审查核实证据,使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漏捕、漏诉、漏判或重罪轻判的。

【追赃不力型】

29种涉黑涉恶行为(扫黑除恶在行动)(12)

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黑恶势力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不能追缴而放纵犯罪的。

【串通案情型】

29种涉黑涉恶行为(扫黑除恶在行动)(13)

在羁押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为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或罪犯里勾外联、串通案情、遥控指挥提供便利条件或放任不管的。

【违规吃请型】

29种涉黑涉恶行为(扫黑除恶在行动)(14)

在教育改造涉黑涉恶罪犯过程中收受罪犯及家属财物或接受吃请,违规给予表扬、记功等考核成绩的。

【违规减刑型】

29种涉黑涉恶行为(扫黑除恶在行动)(15)

违规违法呈报并办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

【帮人说情型】

29种涉黑涉恶行为(扫黑除恶在行动)(16)

违规违法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干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办理的。

【打击不力型】

29种涉黑涉恶行为(扫黑除恶在行动)(17)

其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致使对涉黑涉恶犯罪打击不力的腐败行为。

你身边有涉黑涉恶势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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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种涉黑涉恶行为(扫黑除恶在行动)(18)

来源:江西检察、赣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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