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颂“石灰”的诗,全诗无一个难字,内容也绝不夸张,但读起来有所感触,一股震慑人心的浩然之气劈面而来,是为《石灰吟》,这首诗的作者叫做于谦(1398-1457年),时年十七岁。

于谦石灰吟七律(粉骨碎身浑不怕)(1)

一天,少年时期的于谦偶然中路过石灰窑,并且一眼望去那工匠满身干劲的正在锻烧石灰。原来本不起眼的一块石头,在“千锤万击”、“猛火焚烧”之下,一步一步成为能够造福人类的器物。在于谦的角度,这基本上就是他人生的缩影,在明代,要“兼济天下”,首先能当官;要当官,则必然要通过科举。没有“父干”的于谦,知道他只有这条路可以走。然而,“十年窗下无人问”的日子并不易过,卧居寒门、不知疲倦的一心背读诗文书籍,只为一朝中举,成为一个能够为国为民的“官”。

于谦石灰吟七律(粉骨碎身浑不怕)(2)

于谦首先考虑的,并不是官场有多难混,人际关系有多难搞,使他最为谨记的,是要不忘“初心”。于谦用诗句代表着“初心”牢牢刻进内心。日后,在无数次的风浪之中,他始终保有“初心”,面临攻讦仍不为所动。于谦笃信,只要把本身“明净”留在人间,哪怕是捐躯生命,他也甘之如饴。

明正统十四年(1449年),英宗受宦官王振煽动,亲征蒙古瓦剌部,却在于土木堡受到了惨烈的打击。当众人都喊着“南迁”的时候,任职兵部尚书的于谦,力排众议,率残兵击退逼近北京的瓦剌军,并且带头建议代宗即皇帝位,以安朝廷之心,也就是这一举动,使明朝免遭覆亡。

于谦石灰吟七律(粉骨碎身浑不怕)(3)

本来这般的忠良、能臣,应该名留青史,是为明朝的救星,但是八年之后,英宗爆发了历史上有名的“夺门之变”,功成之后英宗朱祁镇重登皇位。作为代宗朱祁钰名下的臣子,于谦也被拿下了。不出一个月,于谦就被判斩刑了,之后一群官兵奉命抄家,欲发一笔“横财”,可是当官兵们进入于谦家中,竟然发现于谦家里,除了代宗赏赐的蟒袍、佩剑,基本上什么都没有,空空如也,真是让官兵白跑了一趟。

于谦石灰吟七律(粉骨碎身浑不怕)(4)

又过了四十年,明孝宗弘治二年(1489年),于谦的冤屈才算得以平复了。

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乾隆帝南巡,忆起于谦,情不自禁地题写一副“丹心抗节”的匾额。

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林则徐因虎门销烟,冒犯英人,遭投降派诬告而免职放逐到边境伊犁。途中,在路经西安,曰:“苟利国度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文天祥说:“古道照色彩”;隐隐然,“石灰”的精神又现人间。

于谦石灰吟七律(粉骨碎身浑不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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