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
(2022年第16号)
2022年9月28日,陇西县在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经风险研判,现就我县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向广大群众提醒如下:
9月27日,7:20-7:40在陇西县城关第一小学西街分校腰门街巷口流动推车早餐售卖处买过菜夹饼的人员。
请以上时段在相关场所有活动轨迹的所有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9月28日
凉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十八)
9月27日,凉州区在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经风险研判,现紧急寻找风险人员:
请于9月22日19:00—22:30到过凉州区四坝镇寨子村如意酒楼饭店,与上述时间、地点有过交集的人员,看到本通告后禁止在社会面流动,立即向所在镇(村)、凉州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935-6161630)报告,并配合落实集中(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及时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凉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凉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十九)
9月24日12:00—13:30到过凉州区双城镇三和餐厅;
9月25日11:30—13:30到过凉州区双城镇南安社区锦裕昌酒楼。
请与上述时间、地点有过交集的人员,看到本通告后禁止在社会面流动,立即向所在镇(村)、凉州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935-6161630)报告,并配合落实集中(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平凉市崆峒区紧急寻人
2022年9月27日,货车司机张某某主动报备其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某阳性人员的密接,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及排查出的相关人员已落实相应管理措施。该密切接触者在我区活动涉及的重点场所和时段信息如下:
9月27日,12时50分至13时30分,到过黄老五餐厅(世博伟业家居建材广场对面)。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密切接触者轨迹相同的人员,立即向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动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尚未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群众请尽快接种,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疗,就医途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近7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平凉市崆峒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9月28日
平凉市崆峒区各乡镇、街道报备联系方式
陇南市徽县关于紧急寻找风险人员的通告
2022年9月28日04:30,徽县疾控中心收到甘肃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推送的协查工单,反馈我县杨某某、刘某某为9月23日重庆初筛阳性人员赵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我县已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及时将密接人员杨某某、刘某某集中隔离管理,杨某某、刘某某27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同时对该两名密接者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现就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杨某某轨迹:
9月23日9时,杨某某驾车(甘KT6317,收款人:班长)前往汉中运送病人,11:59抵达褒城收费站。在高速出口交接病人后,未进入市区,随后驾车返回。在返程途中前往勉县武侯服务区停留,其间在卫生间出入。15时左右返回徽县,至21时左右一直在县城内出租运营。
9月24日、25日均在县城内出租运营。
9月26日上午一直在县城内出租运营,16时40分左右自驾车去两当县城送汽车配件,19时左右返回徽县县城运营。
9月27日上午8时载客一人前往陇南机场,因航班停运,驾车返回徽县,乘客在伏镇下车,杨某某自驾车返回徽县,至21时左右均在县城内运营。
9月28日5时接到县疾控中心流调人员电话通知:告知其为密接人员,要求在家中等待县卫健局疫防办安排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后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刘某某轨迹:
9月23日11时50分刘某某驾驶出租车(甘KT6736,收款人:TAXI)前往汉中西收费站接人,13:20左右在勉县武侯服务区停留20分钟左右,其间出入卫生间;14时左右抵达汉中西收费站。刘某某未进入市区,在高速路口接到乘客后,于16时直达徽县银杏高速路口,后返回徽县县城,至21时左右一直在县城内运营。
9月24日前往天水南站、天水火车站运营,返回徽县在县城内运营。
9月25日前往西和县收费站接送人,返回徽县县城内运营。
9月26日前往天水南站、天水火车站接人,返回徽县县城内运营。
9月27日在县城内运营。
请以上时段在相关区域和杨某某、刘某某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以及乘坐杨某某、刘某某出租车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徽县疫防办电话:0939-7599159
徽县卫健局疫防办:0939-7521704
徽县疾控中心电话:0939-7523193
徽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综合:定西融媒、凉州区发布、
崆峒区融媒体中心、陇南徽县发布
来源: 每日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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