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票我一票,明天idol就出道!”当你在场外为偶像应援打投数据时,你的偶像出道位实际已成定局,关于这一点并不是凭空捏造的。
早在去年七月,韩国的《produceX101》节目就宣布第四季“完美”收官,但由于热门选手金敏圭和李镇赫都没能出道,反而是几个压根没进出道位的选手爆冷出道了,粉丝们意难平,惆怅地望着票数公布结果,然而远在另一边的中国粉丝发现了不对劲,票数的数字排列竟然是等差数列!?于是提出了自己的精密猜想,韩国粉丝按照这个线索深扒之后发现,这个节目的投票结果几乎可以确定是人为操作的,因为数学家们称这种票数组合的出现概率为零。“为零”是什么意思?就是票你尽管投,能算到你idol身上算我输。南韩粉丝和官员最后直接联名一纸诉状状告节目组诈骗,警察介入调查后发现制作组人员收受经纪公司贿赂,操纵票数排名,最后安俊英获刑2年,追缴3700万韩元。
这种投票的神奇概率也不是第一次出现了,还记得之前爆火的《中国有嘻哈》吗?最后PGONE和周延的双冠军,概率也是好几亿分之一,然而制片人回应说:是天意啊。
对比南韩关于数据造假的处理结果,是否大快人心。相比于南韩,中国的国内饭圈还没有类似的正义宣判。有人说是因为国内偶像选秀投票没有造假,你确定?
看到“商定”两个字没有,是不是觉得会计事务所都来公证了,那肯定是事实了。但所谓“商定”就是节目组商量着来定,而所谓的监督权,极有可能是有名无实,还是节目组有最高决定权。所以这个投票所宣称的公平公正公开,不可全信。互联网还有记忆的,早在之前国内《创造101》官博的“内定关注”骚操作你又不是没有见过。
那我们粉丝是白花钱了?如何去保障我们的权益呢?
第一,可联名起诉节目制作组!我们粉丝和观众为了投票而支付一定金钱,在法律上应当属于一种服务性消费,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我们作为消费者,享有正当的知悉自己所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所以,如果节目组确实存在投票数据造假的行为,那就是故意伪造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我们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要求节目组赔偿。
第二,百万应援的时代已经过去,警惕和举报某些节目组的“花钱投票”机制。南韩那件事的“爆炸”,不光影响到了我们国内类似选秀节目的运作,也引起了广电总局的注意。广电总局为了避免这种欺骗粉丝掏钱打榜又造假数据的丧良心的事再频繁发生,特地发布了《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对于选秀综艺明确要求不得出现“设置‘花钱买投票’环节,刻意引导、鼓励网民采取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为选手投票、助力”。既然广电总局都下达文件了,估计以后也没几家电视台敢这样做。但明面上不敢对着干,暗地里肯定已经在暗搓搓想对策了,预测可能以后的选秀节目会要么是通过植入广告吃流量的方式来盈利,要么取消花钱买票数的模式,把从粉丝身上捞钱转为暗箱操作从其他公司捞钱。
总之我们为自己idol打call的时候,自己还是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娱乐圈从来都不是寻求真实的地方,我们看个乐呵自己高兴就好,不要被当韭菜割了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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