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孟宸

执政官和独裁官是罗马共和国时代创立的重要官职,也是罗马的军政首脑。波利比乌斯等历史学家,大多对罗马创立的混合政体推崇有加,许多学者也认为罗马结束王政,代以两名执政官在古典时代也算得上是民主发展的大事。

如果我们采信李维等罗马历史学家的记述,那么执政官这一职务是由领导推翻王政的卢基乌斯·尤尼乌斯·布鲁图斯和卢基乌斯·塔奎尼乌斯·克拉第努斯创立的,随之而来的还有由元老院提名、公民大会一年一度选举的执政官选举体制。但考虑到整个罗马执政官体制相对于当时希腊甚至整个西方世界的军政首脑体制都要更强调平衡和权力制衡,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样一套复杂的体制绝对像罗马城一样,不会是一天建成的。

加强权力监督制衡(权力制衡与指挥掣肘)(1)

《扈从搬来布鲁图斯儿子的尸体》

现代历史学家大部分相信,布鲁图斯、克拉第努斯等人也许在结束王政后迅速创立了执政官和大祭司长来分别掌管原属罗马国王的军政以及宗教祭祀职权。但考虑到包括《十二铜表法》在内的罗马共和早期法律中并未出现“执政官”这一提法,而且这个词本身带有“同僚”和“共同协议者”的含义,所以生活在帝国时代的史学家卡西乌斯·狄奥记述执政官一职直到公元前5世纪中叶才最终出现似乎更为合理。

在罗马推翻王政前后,拉丁城邦诸如萨宾、伊特鲁里亚、普利亚都曾经推行过一年任期的执政官,蒙森在《罗马史》中提到卡普亚和庞贝早年都是每年更换国王。但双执政官体制的出现,确实在西方历史上并不多见,有些历史学家归结为罗马推翻王政时设置有两个军团。相比希腊将同僚数量大幅度增加来最大程度稀释权力,罗马的双执政官体系在避免独裁同时,也尽量将权力集中,特别适合罗马在共和初期四面出击的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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