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导读:在去年,共计有10个互助平台陆续关停,随着相互宝的关停,至此互联网巨头系互助平台全部退场。不少人说大病互助是骗局,本文作者对此进行了分析,希望对你有帮助。

相互宝关停了继续投保吗(相互宝也关停了)(1)

过去一年,互助行业发生巨大变化。相互宝宣布关停后,2021年共计有10个互助平台陆续关停,至此互联网巨头系互助平台全部退场。

大家习惯称互助型保障为网络互助,也让不少人将之与3M、善心汇之流的金融互助混淆,误认为是鼓励发展会员并给予奖励的类互联网金融传销平台。其实,从功能和价值角度称大病互助更合适。

不少人说大病互助是骗局,很理解也很无奈。大家提到的很多问题都实际存在,比如分摊高、信息不够透明、理赔难等;同时互助用户极为下沉,对分摊金价格的不解和骂声可以理解。但是很多高学历人士甚至保险从业者的无知指责则让人很是无奈。这也反映保障意识和原理的认知度、保险人士的专业素质可能并没有想得那么乐观。

“骗局”的背后,其实有着这样几个常识:不是保险不代表不靠谱;性价比高、低门槛不代表是穷人专属;分摊大幅增加不代表不合理;拒绝赔付不代表就是不负责;共性问题不是互助的原罪。

一、不是保险≠不靠谱

很多人特别是保险从业者,很容易持有“大病互助不是保险,所以不靠谱”这样的逻辑。

互助不是保险不代表不靠谱,互助是不是保险也不重要,大家的需求是生病后互助能不能给他解决问题。

对参与用户来讲,明辨互助与保险的区别,知晓其可能存在的风险,然后选择靠谱的互助平台。

大病互助问题很多,但不是无解的。互助平台虽不在国家银保监的监管范围内,但不代表完全不受到监督与管理,未来或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用保险的确定性与风控标准去衡量互助也不合适,保险是否靠谱与互助是否靠谱的标准可能大相径庭。

反过来看,很多时候恰恰因为互助不是保险才显得其靠谱,没有销售佣金、没有预付费用、参与门槛低、信息公开透明等。

二、是穷人的保障,更是最经济的保障模式

很多人说互助是穷人的保障,这是有失偏颇的说法。不可否认,互助门槛低,吸引了大批非商业保险准入人群,比如健康异常人群、经济条件上无法满足的人群。相互宝的公开数据显示,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其互助成员占比79.5%,在三线城市及以下的占比72%。

这说明产品满足了中低收入者的需求,而不代表这仅是穷人的保障。早期大病互助的参与者中,保险代理人等从业人员是重要组成部分和忠实拥护者。因为在性价比面前,中高收入者或精英们更精明。

无论什么行业,所有竞争最终都是效率之争。极致的效率让大病互助仍具有长期优势,互助仍是最经济的保障模式之一。

这可以从资金利用率数据上得到佐证。商业保险100元的保费中,只有30元会用于理赔给用户;也就是说,其他70%的钱都用在在营销、渠道、管理费用等方面。相较之下,大病互助的资金利用效率可以达到90%以上。

三、不是“人多力量大”,而是“人多盘子稳”

保险是金融界最难做的业务,从实际运行看,大病互助模式的运营难度甚至更高。

即使全年费用低于大部分一年期重疾险,但因为用户极为下沉,他们对常识和保障原理认知的缺失仍旧把互助平台推向风口浪尖。

关于每期互助分摊有个重要的常识:不是参与人数越多分摊就越低。

理论上,既定的规则下1万人和1亿人每期分摊的钱应该是一样的。区别在于1万人的时候,偶然性风险会很大,甚至会出现不同期次的分摊相差的极端情况;而1亿人的时候,系统足够稳定,很少会出现大幅变动的情况,分摊也就很稳定、接近理论值。

为什么一开始分摊特别少,只要几分几毛钱?

其实是等待期生效机制造成的。你加入时候发现成员有1千万,当时实际度过等待期的人数只有10万人;在这一时间点,只有这10万人生病且申请后才能得到互助理赔,其他未度过等待期的990万人这时候生病是不会赔付的,也就不需要大家分摊,所以这时候分摊会很少。

随着度过等待期的人数越来越多,具有正式互助资格的成员占比也越来越高,分摊就会开始上涨,直至接近理论值。

四、不是“生大病就能拿到钱”,不符合加入条件可不行

审核问题是另一个被用户诟病较多的地方。互助审核中,由于不符合加入条件而遭到拒赔的比例很高,背后的原因也大多指向“被忽略的健康告知”。

举个例子,用户确诊胃癌申请互助,但会因加入时候患有高血压导致申请被拒。这里引起争议的地方有两点:一是用户认为高血压与胃癌八竿子打不着,不能作为拒赔理由;二是用户表示不知道高血压不能加入,现在发生了互助范围内的疾病应该赔付。

我们不讨论该不该进行赔付,只谈健康告知问题。保险行业在中国发展几十年,很多消费者仍不了解健康告知的重要性,甚至不知道有这个限制。

其实更应该问的是,这到底是保险行业的问题还是互助的问题?

当然,我觉得这是互助可以突破的地方,比如多地惠民保产品无健康告知不限既往症,在这方面已经成为一个解决方案。

五、“死亡螺旋”不是互助独有、不是不可解决

死亡螺旋是另一个被保险人士批评较多的大病互助模式缺陷。实际上死亡螺旋的风险存在于任何保险保障形式中,很多商业险如长期医疗险、意外险问题更为突出。

如果对参与成员没有健康要求,最健康的那部分人会觉得很不合算而退出,导致总医疗费分摊到每人身上就会变高;而费用上升又会促使新的健康成员退出……如此循环,最终留下的都是健康情况较差、发病风险较高的人,难以为继,这就是“死亡螺旋”。

死亡螺旋不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上,死亡螺旋一直存在于保险产品的运行发展中。很多保险产品也在通过不断调整费率和保险条款以避免死亡螺旋的风险。之于互助,也可以通过规则和人群筛选来规避的。

不少人在谈论互助模式的时候经常耍流氓,在他们固有思维中互助模式不可行、不存在规则调整的空间,更忽视了很多问题是保障领域的共性问题。

一个重要事实是,大病互助还没有经历一个完整的模式周期。模式上的优缺点讨论也还没有被完整验证过。

有人认为,大病互助探索有益,但已完成阶段性历史使命。

大病互助在社会医疗保障层面发挥了巨大的补充作用。累计完成互助20余万人次,累计赔付金额超百亿元,为数十万家庭解决了部分乃至全部的大病医疗费。过亿的保障与健康用户以及产生的行为数据,将为保险保障、医疗健康提供更多参考和数据分析的基础。

但在保险保障意识的教育上,还远远不足以说完成阶段使命;即使有了更多元的选择,互助作为一种保障模式,优势一直存在且明显。

从相互保险的发展也可以印证大病互助的价值和发展空间。作为与互助最接近的保险模式,相互保险本身就是合规性的存在,虽然国内的相互保险公司还未入正轨,但其在国外的发展给予了市场足够的信心和前进方向。

(详见《变局还是出路:互助的相互保险化与相互保险的互助化》)

我们在看待互助的问题上,可以试着不单纯地将其看成是一种保险行业的创新模式,而是应当将其划归到互联网物种的范畴,比如一种低端颠覆的典型。它完成了保险行业多年来一直想做却没做成的事、更是在短时间内覆盖到大批用户,这是靠行政命令推动的新农合、惠民保都不可比拟的。

(详见《相互宝——保障领域的拼多多?》)

相互宝的离场,不会是互助的谢幕,但整个行业的信任环境已被破坏殆尽。留下来的,不一定各方面都是做的做好的,但一定在某些方面做好了,康爱公社等就是这样的存在。

之于坚守者和整个行业,借用泰戈尔的话——世界以痛吻我,我要报之以歌。

#专栏作家#

陈志恒,陈大个子,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专栏作家。连续创业者,长期专注于网络互助等创新保障模式的研究与实践。操盘过大病筹款、网络互助、互联网保险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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