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收到聊城市外国语学校《2019—2020学年收费申请》,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测算和研究,起草了《关于聊城市外国语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lcwjjgj@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聊城市发改委,地址:东昌西路24号,邮编:2520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关于聊城市外国语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字样。
(三)822137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
附 件:《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聊城市外国语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2日
聊城市外国语学校:
根据你校2019—2020学年收费申请,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测算和研究,现就2019—2020学年新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 小学学费:
(一)45人班,6800元/生.学期
(二)38人班,8000元/生.学期
(三)20人班,15000元/生.学期
(四)15人班,20000元/生.学期
二、初中学费:
(一)38人班,8000元/生.学期
(二)50人班,6080元/生.学期
三、高中学费:
(一)38人班,11000元/生.学期
(二)50人班,8000元/生.学期
四、住宿费600元/生.学期
你校要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批复试行期一年,期满前3个月,你校应按有关规定重新申报收费标准。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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