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上映仅剩4天的日子,电影《爱情公寓》传来了遭起诉并要求停止上映的消息。
今天下午,微博认证为上海尚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爱情公寓晒出多张协议书的图片称:
《爱情公寓》是由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投资并享有全部权利,在联凡不知情的情况下,高格汪远等人擅自投资、制作、发行《爱情公寓》电影,联凡已向各大出品、发行公司寄送法律文件,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上映,现公开此次事件,呼吁保护原始权利人权益,促进中国影视版权健康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该微博并非为电视剧或电影《爱情公寓》的官方微博,其简介为“IPart爱情公寓-最受女生喜爱的温馨交友社区……2008年,我们以公寓住户的故事为原型,投资拍摄了《爱情公寓》电视剧”。
根据此微博晒出的“情景剧《爱情公寓制作协议书》”,甲方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拥有本剧有关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剧版权、版权的延期和续展、发行权和许可权、商标权、相关衍生商品权益,以及发布广告、宣传或以其它形式利用本剧的权利。”乙方落款则是“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张远”,签约时间是2008年5月17日。
微博晒出的“版权证明书”显示,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为该剧(《爱情公寓》)的出资方和唯一版权人。
随后,电影《爱情公寓》的官微发表声明,否认了影片有侵权行为。
“针对今日微博上有某公司自称“投资并享有《爱情公寓》全部权利”,上海高格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格”)特声明如下:
电影《爱情公寓》由“高格”基于电视系列剧《爱情公寓》编剧汪远先生的原创剧本制作,“高格”依法拥有电影《爱情公寓》完整著作权,并已事先获得了一切必需的法律授权与许可。对于就《爱情公寓》著作权及知识产权进行恶意诽谤和骚扰的行为,“高格”保留对其进行诉讼乃至追责的权利。”
这条微博上一条则是电影《爱情公寓》的宣传信息。该影片即将于10号公映,目前预售票房已经突破1亿。
根据资料,电影版《爱情公寓》的主要出品方有本片制片人兼编剧汪远为法人的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8月5日,适逢《爱情公寓》电视剧开机十周年、开播九周年,电影主创在上海举行了线下发布会。导演韦正,编剧汪远,六位主演陈赫、娄艺潇、邓家佳、孙艺洲、李佳航、李金铭合体亮相,并逐一分享电影情节发展及幕后故事。
《爱情公寓》电影跟《武林外传》、《爸爸去哪》、《跑男》等大电影一样,本身具有很强的IP属性,影迷们几乎都是《爱情公寓》电视剧的老粉丝,大多是因为情怀才去强烈支持的。而要求停止上映的消息一出,则让很多人开始担心电影票是否会就此打水漂。
除了侵权消息,这部电影还经历过改名风波。
此前,有网友曝出《爱情公寓》电影版的原名是叫《新次元冒险家》,两部影片的编剧、出品公司、主创完全相同,只是之后又改用《爱情公寓》这个名字。
对此,联凡的负责人在接受凤凰网娱乐采访的时候表示:“去年的时候,高格曾经联手腾讯影业举办了一场发布会,当时定的名字叫《终于,又双叒叕回来搞事情了》,也没有用《爱情公寓》这个名字。你说的这一情况我不了解,但是可以理解,因为《爱情公寓》是大IP,叫《新次元冒险家》这个名字肯定没有《爱情公寓》好卖,现在通过预售成绩也能看出来。作为我们版权方来说,它是否叫《爱情公寓》都不能改变它侵权的事实。之前高格在融资的时候,对外也是以“爱情公寓”的身份,对于一部电影来说,肯定希望用现有的IP和粉丝基础。”
截止目前,联凡方面发了第二天微博称:“首先我们不是蹭热度,更不是为电影炒作,只是不想让这种侵权行为一再发生,1. 高格出具的授权书的同时,双方签署:联凡对后续剧集享有主要出品人权益和最终解释权。2. 商标的部分,联凡拥有第41类节目及戏剧制作商标,而高格并没有。我们也正在积极寻求法律及政府机构的帮助,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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