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示,向全社会公开征求《岳阳市农村住房改扩建管理办法》《岳阳市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岳阳市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公众可于2022年5月21日前,反馈相关意见,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岳阳农村住宅管理规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岳阳农村住宅管理规定(事关岳阳农村住房)

岳阳农村住宅管理规定

近日,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示,向全社会公开征求《岳阳市农村住房改扩建管理办法》《岳阳市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岳阳市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公众可于2022年5月21日前,反馈相关意见。

1、信函请寄至:岳阳市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11室,邮编:414000

2、电话:

0730—8758201

3、电子邮箱:389975736@qq.com

“三个办法”( 征求意见稿)

有哪些要点亮点?

马上跟日报君一起来看看

《岳阳市农村住房改扩建管理办法》

要点概述: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上改建、扩建村民住房的建设活动及其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村民对其住房安全负责,应当定期检查住房安全状况。

●经鉴定为C级危房的,不得进行扩建,应采取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等方式进行改造,消除安全隐患;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不得进行改扩建,应当限期拆除。

《岳阳市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实施办法》

要点概述:

●在岳阳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房的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应遵守本办法。

●农村住房建设应当遵循“先审批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先验收后使用”的基本原则。

●房屋竣工后,建房村民应当提前5 个工作日,填写《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告知书》,将竣工验收时间告知或者经由村民委员会告知乡镇人民政府,并提出用地和规划核实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工作人员按时到场检查核实和监督竣工验收。

《岳阳市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要点概述: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上村民新建、改建和扩建住房建设活动以及村民现有住房使用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农村住房建设应严格控制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原则上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建筑高度不得高于11米,建筑面积不超过 500 平方米。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住房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不得由乡村建设工匠承揽施工:三层(不含三层)以上的;建筑面积300 平方米以上的;6 米跨度以上的。

资料整理:刘梦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