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洞口情杀案(潇湘晨报记者实地探访邵阳洞口)(1)

5月28日上午,经过数千警力的连日搜捕,警方最终在邵阳武冈市马坪乡铜盆村一常年无人无人民房中,发现了逃亡多日的“5.25”案嫌犯张居迁。

据一名和民警一起进行安全排查的村干部讲述,当时他们在对一无人民房检查时,里面突然传来的咳嗽声,让他们判断应该是张居迁,于是立即对房屋进行封锁包围。而在后续警力赶来支援过程中,张居迁服药自杀。

现场:嫌犯躲藏废弃民居服药自杀

湖南洞口情杀案(潇湘晨报记者实地探访邵阳洞口)(2)

湖南洞口情杀案(潇湘晨报记者实地探访邵阳洞口)(3)

5天内制造两起重大刑事案件,共造成5人死亡的“5.25”案嫌犯张居迁,连日来一直不见踪影,使得当地村民人心惶惶。警方也出动数千警力,24小时不停歇地进行地毯式搜索。最终,5月28日上午,警方在对案发地周边村庄废弃房屋进行排查时,发现了躲藏其中,并最终服药自杀的张居迁。

5月28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来到张居迁自杀地实地探访。从现场可以看到,张居迁躲藏的民房,位于村庄边缘位置一处丘陵高处,并隐藏于绿树丛中。外人进来,如果不仔细辨别很难发现。外观上看,两层楼的房子仍是毛坯房。因为十多年未住人,房子已破败不堪,门前杂草丛生。

张居迁躲藏的位置位于房子侧房套间的内室中,关上门,里面伸手不见五指,昏暗不堪。不足10平米的房间里,张居迁用塑料化肥袋、破窗帘和破床单等铺在地上,做成了简单的地铺,周边则散落着食用后的饼干和核桃露铁罐。房间一角的一个塑料袋中,装着一斤左右煮熟的大米,已经有了异味。

据最终擒获张居迁的武警讲述,他们冲进房间时,躺在地上的张居迁手握一个农药瓶,口吐白沫。一名现场村民介绍,张居迁服用的属于一种含磷的农药。

缉凶:警方排查废弃民居时发现嫌犯

据与民警一同进行排查工作的铜盆村村干部刘忠黎讲述,上午10时许,在他和两名村民的带领下,5名民警同他们一起对村里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进行排查。当他们走到村民刘厚煌的房屋时,突然听到里面传来隐隐的咳嗽声。“当时我们就觉得不对劲,怀疑是那个凶手在里面。”刘忠黎说,刘厚煌全家在外打工20多年,早已在外发展,村里的房子一直没有再住过人,而从里面传出声音,让他们马上猜测里面的人就是张居迁。

刘忠黎说,当时民警曾想直接冲入房内擒获张居迁,但被他制止,“我说里面的人是一个杀人狂,手上又有凶器,你们进去太危险。”在刘忠黎建议下,他们封锁房门,并迅速报警,等待警力支援。“整个过程中房间里再没有声音传出来,我们也没有同他喊话。”

接到报警后,大量持枪警力迅速赶来包围房间,而等他们冲进去后,发现了手握农药瓶,已经口吐白沫的张居迁。

刘忠黎感慨,他无论如何没想到,张居迁最终经躲藏在他们村中。“这些天我们都吓死了,不知道这个疯子什么时候会出来伤害人。”刘忠黎说,为了安全,村里的微信群每天都在叮嘱村民加强安全防范,晚上早点关门。“以前我们都是敞开着门,现在一吃完晚饭就马上关门,然后再用桌子把门顶上。”

后续:房主忧虑房子以后没法住人

全家在外打工20多年的村民刘厚煌,在张居迁犯下第一起杀人案时,就通过村里的微信群得知。但他没想到,张居迁最终躲藏自杀的地方竟然是自己家。“真是倒了霉了”。

刘厚煌说,他们家的房子10多年前建成,当时没钱装修,一直呈毛坯房状态。到了后来,全家外出广东和贵州打工,常年住在外地,更是彻底不在村里居住,对房子也就没管没问,只由村里的亲戚帮忙照看。“清明和春节回来我们也是住在外面,房子早就没管了。”在刘厚煌的计划中,他原本想的是以后结束打工回村时,再重新起一栋更漂亮的房子。“但没想到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

刘厚煌说,28日上午接到村里电话通知后,他和儿子从贵州直接开车赶了回来。“我们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个房子肯定是没人敢住,更没人敢要了。”刘厚煌打算随后找乡政府协商,看如何解决这件事情,“毕竟这个案子跟我们完全没关系,我们纯粹是受害者。”

背景:5天杀5人,杀人前因盗窃罪和流氓罪已犯案累累

5月21日和5月25日两天,邵阳市洞口县黄桥镇接连发生两起重大刑事案件,共造成5人死亡。洞口警方介绍,嫌犯张居迁(男,汉族, 1963年5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432624196305219111,户籍地: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尧王村19组12号)有重大嫌疑。

据湖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总队官方微博发布:5月21日下午17时50分许,凶手张居迁在洞口县车塘村委门口杀害村民张某红。5月25日晚22时20分许,凶手张居迁再次做案,在东林水库附近残忍杀害刘姓两位老人和两位小孩。

裁判文书网显示,张居迁此前曾因盗窃罪和流氓罪多次坐牢。张居迁(绰号“啊脑壳”),男,1963年5月21日出生于湖南省洞口县,汉族,文盲,农民,住湖南省洞口县。因犯盗窃罪、流氓罪,于1992年被武冈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8月15日被武冈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1年1月6日假释释放,2012年10月15日假释考验期满;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11月26日被洞口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15年4月1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5年4月1日被执行逮捕,并被判刑一年九个月,于2016年12月31日出狱。

潇湘晨报记者宋凯欣 邵阳报道

(本文首刊于2019年5月29日出版的《潇湘晨报》)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潇湘晨报】创作,在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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