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20年代西方考古学传入以来,中国考古学界曾出现过数次大的论争,其中影响最大的应是夏代考古学文化的归属问题。①这一论争大致始于1965年,②1977年以后渐趋激烈,2000年以来步入高潮,至今仍难定论。半个世纪以来,中外学者在夏文化探索上倾注了极大热情,参与人数和发表论著之多、讨论之激烈,为海内外学术界所瞩目。③归纳起来,目前关于夏代考古学文化的起始点主要有三种意见,即“中原龙山文化晚期”说、④“新砦期”说、“二里头文化一期”说。关于其终结点主要有五种观点,皆集中在二里头文化时期,即“一期之末”说、“二期之末”说、“三期之末”说、“四期前后段之交”说以及“四期之末”说。研究者各持所据,论争不已,主流观点也几经更易。
夏代考古学文化未能达成共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学界对王朝与其考古学文化对应关系的认识存在分歧。一部分学者认为二者是同步的,一个朝代只能对应一个考古学文化。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二者并不同步,考古学文化更迭一般滞后于王朝更替。这一分歧的产生,缘于长期没有构建起考古学文化变迁与社会政治变革之间相互关系的解释理论。⑤以往的探讨与论争多集中于对考古资料(陶器、宫殿兴废等)与文献资料(汤始居亳、王朝积年等)的微观分析与解读,而解读本身就是见仁见智之事,结论自然难免有所歧异。故而有学者指出,目前要在夏代历史文化的研究方面获得进展,并不在于寻找更多原始材料和考古证据,而是迫切需要更新理论和方法。⑥因此,从考古学文化演变规律这一宏观视角入手,通过分析王朝更替与其考古学文化更迭在时间上的对应关系,来探讨夏代考古学文化,不失为突破当前瓶颈的一个可能路径。在过去三十余年间,曾有一些学者注意到二者之间的关系,并据此进行了富有启发性的探索,⑦关于夏代考古学文化的讨论也由此不断走向深入。但这些探索多未跳出对现有考古、文献资料微观解读的惯性,而未对其进行系统阐发和论证,也未能产生应有的影响。
由于史前及原史时期没有纪年遗物作为参照,无法通过遗物的质变时间来判断考古学文化形成的具体时间,也无以考察考古学文化更迭与其创造者的更替在时间上的对应关系。因此,本文拟从王朝及其考古遗存归属都比较清楚的历史时期入手,对王朝与其考古学文化的对应关系进行分析,由已知推未知,从宏观视角重新考察夏代的考古学文化。需要说明的是,夏、商、周三代的国家形态最为接近,其间的更替皆属相近但又不同族群之间的替代,⑧因此,要考察夏、商王朝更替与其考古学文化更迭的对应关系,进入历史时期的商、周王朝及其考古学文化更替便成为最重要的参考。后世朝代的更替在内涵上与之均有不同程度的差异,其考古学文化的更迭也有所不同。故而,本文重点考察商、周王朝更替与其考古学文化更迭之间的对应关系,后世朝代的相关考察及其结论仅作补充佐证之用。
一、考古学文化的中期质变现象
张忠培曾指出:“对于以陶器作为人们生活基本用具的时期……基本上一致采用陶器这种类型品作为划分考古学的标志。”⑨由于商、周考古学文化的变化以陶器和青铜器最具代表性,本文主要以这两类遗物为切入点,来探讨商、周考古学文化的更迭情况。一般而言,青铜器的形制与纹饰比同时期的陶器更为规范,演变轨迹也更为清晰。尤为重要的是,青铜器中有一批王年、月份、月相以及日的干支都比较清楚的标准器,运用标准器断代法,⑩依据器物共存关系,可以直接或间接地界定绝大部分青铜器与陶器的大致时代。是以本文首先分析商、周青铜器的更迭,再探讨陶器的更替,进而分析商、周考古学文化的更迭情况。
(一)商、周青铜器的更迭
商、周青铜器的更迭,具体表现为青铜器质变的发生,即基本摆脱商代晚期青铜器的影响,形成新的铜器系统。通览西周铜器的发展历程,其最大的变化大致发生在共王时期(前900年前后),主要表现为铜器的组合、形制以及纹饰的大规模更替。(11)学界对此已基本取得共识。(12)现将以礼器为主要内涵的西周铜器的质变情况简要分析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西周中期之前的铜器主要是酒器,但中期之后酒器急剧减少,并趋于消失。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期以后食器的种类及数量迅速增加,如簠、盨等新生器类迅速流行。铜器组合由以酒器为主转向以食器为主,出现大规模器类更替现象。尚酒与重食是商、周铜器系统的最大区别。铜器形制在这一时期也发生显著变化,出现大规模的新、旧器型更替现象,如柱足鼎逐渐被蹄足鼎取代,柱足分档鬲逐渐被蹄足联裆鬲取代,侈口簋被敛口簋取代,贯耳橄榄腹圆壶被兽首衔环耳圆角方壶取代等。纹饰方面也是如此,前期流行的兽面纹、鸟纹、夔纹等传统纹饰迅速被窃曲纹、环带纹、重环纹、垂鳞纹、瓦楞纹等新兴纹饰所取代。此外,前期流行的族徽与日名在西周后期也趋于消失。
西周前、后期之交的青铜器发生显著变化,呈现出不同的文化面貌,周人至此基本摆脱商人影响,形成自身的铜器系统,可以说是发生质的变化。需要提及的是,西周中期铜器的变化,是中国青铜文化延续700年的酒礼器时代的结束和即将延续700年的食礼器时代的开端,是中国青铜时代的最大变化。
(二)商、周陶器的更迭
周克商后,推行“封建亲戚,以藩屏周”政策,大量姬姓贵族被分封至各地。这些周人把原有一部分物质文化和技术带到新的聚居地,该地很快出现一定规模的周文化因素。比如北京琉璃河燕国墓地、临汾天马一曲村晋国墓地、洛阳北窑墓地、浚县辛村卫国墓地等西周早期周人墓葬中的陶器类别、形制等,(13)多与张家坡先周及西周早期墓葬中的陶器相同或相近,如以联裆锥足鬲、敞口簋、敞口豆、折肩罐、鼓肩罐为主。
然而,由于周克商是小邦颠覆大邑,分封之初的周人远少于殷遗民,二者的聚居地在地域范围上大致相当于点与面的关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周人聚居地之外广大区域内的殷遗民仍保留原有文化传统和习俗,比如西周早期中原地区的矮裆绳纹鬲、三角纹簋、圆腹绳纹罐、折肩三角纹罐、三角划纹盘、大口深腹雷纹尊、圆肩鼓腹瓮和高领斜肩深腹瓮等陶器,与安阳殷墟晚期的陶器无甚区别。(14)就整个河南地区而言,西周早期陶器中的商文化因素占主导地位。(15)这种具有明显殷式特征的陶器大量出现于西周早期的琉璃河燕国墓地、邢台遗址、浚县辛村、郑州管国遗址、洛阳成周等地,甚至影响到沣西地区。(16)再如,周初召公封燕,导致周文化因素大量涌入张家园上层类型文化区,燕都及其附近地区的文化面貌很快就以周文化因素为主,但在燕都约30公里以外的遗址则仍以张家园上层类型因素为主,这种格局持续了相当一段时间。(17)这一现象在西周早期王畿之外广泛存在。因此,西周早期周人聚居地陶器的变化对于西周王朝广大疆域而言仅仅是局部的、小范围的变化,属于考古学文化的“飞地”、“插花”现象,尚未引起疆域内陶器的整体质变。
随着周王朝统治的逐渐稳固,陶器中的周文化因素日益壮大,至西周中期,宗周地区周文化代表性的陶器系统基本形成,(18)周文化因素大量涌现,商文化因素减少并退居次要地位。克商之后,周王朝营建洛邑,并迁入大批商遗民,使洛阳地区的文化面貌具有强烈的商文化遗风,但到西周中期之后逐渐与丰镐地区一致。(19)这一现象也先后发生在周王朝的其他区域,周文化陶器至此基本完成量变的积累,发生质变,形成具有自身文化特点的陶器系统,如袋足鬲、柱足鬲、折腹及鼓腹罐、盂(盆)、直口豆等陶器的大范围流行。
青铜器、陶器之外的其他文化遗存,比如玉器,也大致在西周中期前后发生类似变化,(20)以鼎簋制度和棺椁制度为核心的墓葬制度也形成于西周中期,(21)而且周代的其他礼仪制度也多在这一时期趋于完备。(22)可以说,周人覆商以后,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其文化面貌都与商末接近,直到穆、共以后,才形成自己的风格。(23)这也与文献中“周因于殷礼”(《论语·为政》)之记载相合。西周中期考古学文化的变化广泛而深远,昭示着周人经过大约140年的发展,才基本摆脱商文化的影响,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考古学文化。
上述现象并不局限于西周时期,中国历代考古学文化均未在新朝诞生之初就突然发生更迭,也未因旧王朝灭亡而遽然消失,(24)且均在各个朝代的中期前后方能摆脱前朝影响,发生质变,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考古学文化。笔者将这一现象称之为考古学文化的“中期质变”。需要说明的是,所谓的“中期”只是一个大概的时间范围,可能会略早或略晚一些,而不是各个朝代绝对的中间年份。笔者旨在说明,中国历代考古学文化的更迭均滞后于王朝更替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关于这点,笔者将在文末“余论”部分补充讨论。
二、考古学文化的渐变性
当某一现象广泛存在且不断重复出现时,其背后一般隐藏着某种规律。促使上述现象不断发生的规律就是考古学文化的渐变性,即考古学文化一般有一个形成、发展、衰落、消亡或转变的过程,(25)其中每一个环节的完成往往都会经历一段时间。
(一)考古学文化的渐变性
渐变与突变是文化变迁的基本表现形式,二者通常交替进行。当量变(渐变)积累至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质变(突变),质变发生后,又开始新的量变过程。一般而言,渐变是文化演变的基本特征,是常态的,突变通常是渐变积累到一定程度的结果。当然,生存环境的急剧恶化和外族的突然入侵造成原居民全部死亡或迁移他处,该地也会发生文化突变或中断,如米诺斯文明、迈锡尼文明、古典期玛雅文明的崩溃以及庞贝城的毁灭、弗拉格斯塔火山大喷发等,(26)但这种极端的突变极少发生,不是文化变迁的常态。文化变迁一般有一个过程,而非朝夕之事。(27)
考古资料显示,不同族群之间的文化融合与替代过程,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28)特别是文化落后的民族统治先进的民族,本民族的文化风格往往需要一段比较长的时间才能显露出来。(29)可以说,考古学文化器物群的变化普遍具有连续性的渐变特征。(30)在历史时期考古学文化的更迭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新、旧考古学文化此消彼长的更替过程和所需时间。西周王畿丰镐地区的考古学文化特点是在不断摆脱先周文化和商文化影响的过程中形成的,时间大致在西周早、中期之际,(31)之前流行的很多受商人影响的埋葬习俗在此期都呈现出急剧减少或遭摒弃的现象,如墓葬中人殉的使用、墓底设腰坑、腰坑内殉狗等。(32)在以洛阳为中心的中原地区,周王朝具有自身特点的考古学文化形成时间大致为西周中期,(33)此时距周人覆商已逾百年。由于文化中心的革新速度超过其周围地区,(34)王朝中心区之外的考古学文化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延滞现象,(35)所经历的时间会更长。以往有不少学者认为考古学文化的更迭时间与王朝的更替时间是同步的,忽略了其间不短的时差。
(二)质变前后的考古学文化
考古学文化的质变,通常意味着新、旧考古学文化更迭的完成。(36)比如中原地区西周前、后两期的考古学文化虽然同属西周时期,但在面貌上却有明显变化。具体而言,前者属于商代晚期考古学文化的余续,后者方属于西周王朝具有自身特色的考古学文化。若放在史前时期,显然会将前者与商代晚期考古学文化归为一个考古学文化,而将后者视作新形成的考古学文化。因此,一个王朝可以有两个前后相继的考古学文化,而一个考古学文化也会纵跨两个王朝。梁云在探讨东周秦文化时也得出过类似结论。(37)
自王朝建立至其考古学文化形成,这一时段属于新、旧考古学文化的过渡期。过渡期的考古学文化,在内涵上通常表现为旧考古学文化因素的逐渐消退和新考古学文化因素的日益增加。过渡期通常会经历一个过程,这是因为文化系统同时受到发展中的子系统和衰落中的子系统影响,其进程都是缓慢的、有累积过程的。(38)旧考古学文化的消亡(或转变)与新考古学文化的形成往往是同步,当新文化因素在总量上占据优势时,标志着一种新的结构稳定的考古学文化形成。(39)
需要注意的是,在新考古学文化形成之前,过渡期遗存中的旧考古学文化因素在总量上会占据优势,这一时期的考古学文化在面貌上仍属于旧考古学文化,但它们却是由取得统治权的新集团(族群)与旧集团(族群)遗民共同创造的。也就是说,新、旧考古学文化此消彼长的过程一般发生在其创造者完成更替之后。当然,考古学文化的更迭也可能是同一族群内部物质文化自然演变或革新的结果,但此类更迭多在重大事件发生一段时间之后,比如二里岗文化与殷墟文化、西周与东周、西汉与东汉考古学文化的更迭,以及秦文化中春秋型和战国型器物群的更替等。(40)
(三)王朝与其考古学文化的错位
新的考古学文化一般在新王朝建立较长时间之后才能形成,这不是考古学与历史学的偶然错位,而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错位的实质,是相对于王朝更替的突变,考古学文化的更迭往往是渐变的。其结果通常表现为后者在时间上滞后于前者,二者之间存在天然的错位与时差。为便于讨论,笔者称之为“错位现象”。
要理解王朝与其考古学文化之间的错位现象,需要先厘清二者在概念上的区别。通常以典型陶器为标准界定出来的考古学文化,与历史上的族、王朝是不同的概念。(41)历史朝代的更替和考古学文化的更迭是两回事,(42)判断王朝更替的依据是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或结束,而判定考古学文化更迭的依据是物质文化遗存面貌是否发生显著变化。二者虽有一定关联,但在内涵上却有本质区别。大事件的结束会直接导致王朝或时代的更替,如夏末鸣条之战、商末牧野之战、西周末年犬戎之乱以及秦末刘邦攻占咸阳、西汉末年王莽称帝等。而大事件对考古学文化一般没有即时的影响,其影响通常会经过较长一段时间后才会逐渐显现。(43)考古学文化面貌的变化要比政治变化缓慢。(44)
由已知推未知,与历史时期王朝与其考古学文化相似的错位现象,同样存在于史前及原史时期。以海岱地区为例,北辛文化晚期已经孕育了大汶口文化的某些因素,大汶口文化是北辛文化的直接继承者。(45)依据错位现象,可以推知,在北辛文化晚期,大汶口文化的创造者可能已经取代北辛文化的创造者,但直至较长时间之后才形成大汶口文化。再如,山东龙山文化在第五、六期时发生比较大的变化,并最终发展成为岳石文化。(46)据此可以推断,早在山东龙山文化四期之末,岳石文化的创造者可能已经取代龙山文化的创造者,至第五期时新文化因素开始显现,但直到较长时间之后才形成岳石文化。这一情况同样适用于其他相对独立的文化区如中原、长江中游、长江下游、甘青地区等,(47)即使在世界范围内也有很强的普遍性。
三、考古学文化的渐变性机制
按照过程考古学(Processual Archaeology)理论,文化是一个技术、生业(经济)、政治、社会与意识形态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系统。(48)文化变迁一般发生在这些子系统相互影响并发生变化之后。笔者拟从以上五个子系统入手,分析其对考古学文化变迁的影响。需要说明的是,为便于分析,本部分的考古学文化皆以物质文化为代表,主要包括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及礼仪用品(随葬品)等。
(一)政治系统:新统治集团的政治方略
一般情况下,出于稳定统治的需要,新王朝在建立之初通常会对前朝遗民采取安抚措施,(49)而很少推行赶尽杀绝或尽数驱逐等极端政策。发生于族群内部的改朝换代,新政权在建立之初一般会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如汉、曹魏、晋、隋、唐、宋、明等朝均是如此。缘于族群征服的朝代更替,外来族群成为新统治集团后,也多采取较为温和的政策,其间即使伴随着一些血腥与镇压,但均未推行上述极端政策。这一点在文献及考古发现中均有体现,如商、周等代。《尚书·洪范》:“武王胜殷,杀受,立武庚,以箕子归。”《多士》:“尔乃尚有尔土,尔乃尚宁干止。”《多方》:“我有周惟其大介赉尔,迪简在王庭,尚尔事,有服在大僚。”1976年扶风庄白铜器窖藏出土的史墙盘,记载了微氏家族作为殷遗民得到七代周王重用的辉煌家史。(50)可见,周覆商后采取怀柔政策,把纣子武庚封在殷墟以续殷祀,即使在乎叛武庚之后,周王室也未采取赶尽杀绝的极端措施,而是将参与叛乱的殷遗民分散迁至洛阳、岐周等地进行监控。殷遗民尤其是贵族阶层,可以继续拥有土地,保有官职。在周初怀柔政策下,殷遗民在其贵族带领下,生活习惯得以保留,生活用具、技术工艺得以延续,其物质文化在短时间内也未发生大的变化。(51)
当然,如果新政权推行的是尽数屠戮或驱逐前朝遗民的极端政策,由于族群更替,其物质文化会很快发生突变。但纵览中国历史上的改朝换代,虽然不乏血腥与杀戮,但新政权建立后多未推行上述极端政策,前朝遗民多是构成当时民众的主体,其物质文化也均未发生突变。
(二)社会系统:新、旧统治集团的关联程度
在新、旧统治集团属于同一族群的情况下,政权更替仅是统治阶层内部的权力调整,境内的民众基本没有改变,其物质文化一般也不会很快发生大的变化。如文末“余论”部分提到的汉覆秦、曹魏继汉、唐代隋、宋继后周之后的考古学文化皆是如此。
而在新、旧统治集团属于不同族群的情况下,如果新统治集团(族群)人口多于前朝遗民,其带来的物品、器具及其制作技术会促使该地区的物质文化面貌很快发生变化,这一情况一般仅见于新统治集团及其族群聚居地等较小范围之内。如前文提到的周初封至各地的姬姓贵族聚居区的考古学文化便是如此。如果新统治集团(族群)人口少于前朝遗民,由于前朝遗民不可能在物质文化和技术方面突然全部舍旧从新,而且由于交通问题,接纳推广新统治集团的技术也需时日,因而前朝遗民聚居地的物质文化会经过较长时间才会发生大的变化。(52)事实上,一种文化入侵另一种文化的结果并非都是被侵文化断层,相反有可能是入侵文化被同化,而土著居民原有的器具、房屋、墓葬等很少发生变化。(53)中国历史上的周覆商、元灭南宋及金灭北宋之后物质文化的更迭皆是如此。再如,西班牙人的征服对印加人全国性的制度造成剧烈改变,但较低层次的土著文化受到的影响却很小。(54)通常情况下,外来统治集团推行的政策能够保证国家正常运转即可,只要笼络原居民中的权力阶层或管理阶层就能达到这个目的,并不意味着所有低层次的事物都必须改变。换言之,一个族群被外来族群占领后,其贵族阶层受到的影响较大,而下层民众受到的影响一般相对较小。
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通常情况下,新、旧族群差异越大,新统治集团介入强制政策的可能性就越大,其物质文化的变化可能越快,发生质变所需要的时间就越短,如金灭北宋、元灭南宋、清覆明之后物质文化的变化与更迭。反之则不然,如周与商是两个虽不相同但却相近的族群,其物质文化的更迭所需要的时间会稍长一些。
(三)意识系统:观念与习俗的惯性
与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相比,体现人类精神文化的信仰、观念和习俗具有更强的稳定性,(55)一般不会突然发生变化。如据《尚书·酒诰》等材料记载,周初贵族曾汲取商人嗜酒亡国的教训,颁布一系列限制饮酒的措施,但考古资料显示西周中期以前以酒器随葬的情况虽逐渐减少但仍较流行,这种现象直至西周中期以后才趋于消失。这表明限制饮酒的政策,直到中期以后才被民众普遍接受。究其原因,在于重酒观念和习俗在殷遗民及受商文化影响较深的周人贵族中根深蒂固,有较大惯性,很难快速改变。又如曲阜鲁国故城发现的甲、乙两组墓葬,在墓地分布、墓圹形制、墓向、随葬品组合等方面都有明显差异,发掘者及研究者一致认为,甲组墓为当地土著或殷遗民,而乙组墓则属于姬姓周人墓。(56)这种差异贯穿整个东周时期。再如墓向作为葬俗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比较稳定,作为东夷人及其后裔的聚居地,鲁东南及鲁东地区的墓葬朝向自新石器时代至战国时期基本上都向东,少有例外。此外,殷遗民的腰坑葬俗、族徽、日名习俗等,直到西周后期才逐渐消失,也是比较典型的证据。
(四)生业系统:生存模式的稳定性
生业系统涉及特定环境中,人们以何种手段进行生产、分配与交换,以获得生存资源。(57)各地的生业系统是由当地的地理、气候条件决定的,因而山地与平原、内陆与沿海、湿地与旱地所对应的生态系统各不相同。但对于某一地区而言,由于气候环境基本不变,因而其生业系统通常比较稳定,从而决定了当地居民所使用的生产工具、饮食用具等在短时间内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中国古代的政治中心多集中于黄河中下游地区,这一地区在距今5500年左右已进入以农业为主、畜牧及渔猎为辅的生业模式。至二里头时期,农作物有粟、黍、稻、小麦、大豆等,家畜主要有猪、狗、黄牛、绵羊、山羊;相关的手工业有制陶、制石、制骨、琢玉、铸铜、髹漆、纺织以及木器加工等。3000多年来,除殷墟时期出现家鸡、(58)春秋时期出现冶铁、北朝时期出现制瓷以及明代农作物增加了玉米、红薯外,这种生业模式的主干部分一直没有发生大的变化。纵观中国历史,发生在同一族群内部的朝代更替,其生业系统均未随之发生改变,如秦与汉、汉与曹魏、曹魏与晋、隋与唐等。而缘于不同族群替代的改朝换代,由于外来族群的人口数量均远远少于前朝遗民,且入主中原后需要适应或继续维持中原地区的生业模式,中原地区的生业系统也均未随之发生大的改变。同样的道理,族群虽不相同但生业系统相近的族群替代所引起的朝代更替,其生业系统自然也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五)技术系统:先进技术的向心力
中国历史上由族群征服引起的朝代更替,多是落后取代先进、小邦颠覆大邑。征服者常被他们所征服民族较高的文明所征服,这似乎是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59)文化落后的族群统治文化先进的族群,其本族群的文化风格通常需要一段比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出来。(60)原因在于,新政权通常会承袭、学习旧政权的先进技术,比如周人对商人铸铜、琢玉等技术的承袭与学习。而最为有效的方式是继续使用前朝工匠与技术工人,其生产出来的物品便不可避免地带有大量前朝印记,物质文化面貌的变化自然会较慢。文化落后的族群即使在某些方面的技术比较先进,但也一般不是在农业、制陶业等关键领域,因而进入中原后可能多无用武之地,对原居民及其物质文化的影响有限。
一般而言,促使考古学文化变迁的机制有内、外之分,外部机制主要有传播、征服、环境突变等,内部机制主要有发明、选择、漂变(cultural drift)等。除了因外族入侵或者环境突然恶化导致原住民死亡或迁徙而引起的考古学文化中断外,外部机制最终还需要通过内部机制发生作用,从而促使考古学文化发生变迁。换言之,考古学文化变迁一般最终由内部机制完成。面对外来族群的入侵、迁入以及本族群内部的统治政策等,原住民往往都会根据形势做出选择,即接受和保存那些对本族群有益的文化特征,而抛弃、抗拒那些无用甚至有害的部分,从而影响文化的变迁,这就是文化选择。因而,文化选择有激烈与缓和之分。激烈的选择包括对外来族群入侵、内部统治阶层的压迫等行为的武力反抗、革命等,但不常发生。缓和的选择往往不太明显,如对外来族群及其文化的接纳,对本族群内部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发明创造、政治举措的保持、改良、接纳、拥护等,时刻都在发生,但一般需要日积月累才能形成明显变化。此外,文化特征通过学习代代相传,但没有人能够获得别人的所有信息,因而传承通常是不完整的、有偏差的,这些细微差异日积月累就能形成明显的变化,即文化漂变,但也需要较长一段时间。(61)
上述各个系统发生作用并造成王朝与其考古学文化的错位,归根结底是较为缓和的文化选择的结果,同时也有文化漂变的影响。比如新统治者出于稳定统治、缓和矛盾的需要,对人口占据多数的前朝遗民之风俗习惯、生业系统、技术发明的不干涉和有选择的接纳,以及前朝遗民对新统治集团及其统治政策、技术发明等方面有选择的支持和接纳等。这些选择常常伴随着文化调适,以不断调和双方在文化选择过程中出现的冲突。这种缓和的文化选择,决定了物质文化不会随朝代或族群的更替骤然变化。此外,随着新统治集团力量不断壮大,前朝遗民尤其是其中的贵族阶层(或既得利益群体)不断向新统治集团靠拢,自觉不自觉地接纳、学习其所倡导的文化系统,加上文化漂变因素,前朝遗民的文化传承会逐渐偏离原有传统,新王朝(族群)的考古学文化从而渐渐形成。
四、渐变性机制下的夏代考古学文化
据《史记·夏本纪》等文献记载,启承父位,废弃禅让制,开启世袭制。夏的建立只是族群内部统治阶层权力分配方式的改变,统治阶层及广大民众基本未变,原有的社会系统、意识系统、生业系统和技术系统也不会骤然发生大的改变,对当时的物质文化也不会即时产生大的影响。故而,夏立国之后的考古学文化没有立刻发生明显变化,在面貌上仍属河南龙山文化。这正与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的碳素测年(62)已进入夏代纪年之结果相吻合。(63)
商与夏是两个文化相近的族群。文献与考古资料显示,商的先祖在克夏之前较长时间内可能生活于冀南、豫北一带,其遗存可能就是下七垣文化的漳河类型。研究者通过对人骨、动物骨骼及浮选植物的分析,发现进入冀南、豫北地区的先商人群的生业与中原地区即二里头文化先民基本相同。(64)也就是说,夏与先商的生业模式基本相同。二者在地缘上也大致毗邻,其文化有一定趋同性,比如先商文化漳河类型的爵、斝、鬶、罐形鼎、单把罐、绳纹圜底罐、大口尊、折沿浅盘、三足盘、粗柄镂孔盘、敛口瓮、青铜小刀等,可能源于二里头文化的东下冯类型和二里头类型。(65)政治方面,从《尚书·汤誓》、《史记·殷本纪》看,商克夏后笼络夏遗民,宣扬商伐夏乃是因为夏桀暴虐,是遵循天命等,而未采取过激的强制政策。夏遗民的文化传统与生活习惯由是得以延续,其意识系统也未发生大的变化,这点也与“殷因于夏礼”(《论语·为政》)的记载相吻合。社会系统方面,商克夏是小邦颠覆大邑,夏遗民既未迁移他处,也未被大规模屠杀,商人数量远少于夏遗民,后者仍是创造商代早期物质文化的主要力量。文献及考古资料显示,先商的文明程度落后于夏王朝,其技术系统也大致如此。生业系统相近,而技术系统落后,决定了商人克夏后,对夏遗民所掌握的技术以继承为主,夏时的技术系统基本上会延续下来。可以看出,商与夏虽属不同族群,但商克夏后,民众摆脱夏桀暴政之苦,加上新统治集团的刻意笼络,夏遗民对商人的抵触并不大。也就是说,双方的文化选择都较为缓和。故而,商代早期的物质文化应与夏代晚期相同或基本相同,在面貌上都属于二里头文化。
夏朝的建立是同一族群内部统治阶层权力分配方式的改变,由于缺少强大的外部力量来打破文化发展的惯性,其考古学文化的形成可能需要花费较长时间。而且夏商时期是王国阶段,其考古学文化的变化,不会像秦汉帝国时期那样快速。(66)文化的积累性也决定了其变迁具有滚雪球式的效果,时代越晚变迁就越快,反之亦然。(67)也就是说,夏、商考古学文化形成所需要的时间可能比后世各代都长。结合本文“余论”部分分析可知,宋、元、明时期考古学文化的形成需要80年左右的时间,唐代需要约100年,汉代需要约115年,西周需要约140年。以此推测,商王朝考古学文化形成所需要时间可能多于140年,而夏王朝考古学文化形成所需时间可能在180年左右。若以夏商周断代工程所推算的夏、商始年(前2070、前1600)为基点,夏朝考古学文化的形成时间可能在前1890年前后或更晚,商朝考古学文化的形成时间大致在前1460年前后或略晚。
一般认为,新砦遗址是探索夏代考古学文化的关键,关于夏代考古学文化起始的三种主要观点都集中在新砦三叠层,即新砦一期(河南龙山文化晚期)、新砦二期(新砦期)和新砦三期(二里头文化一期)。(68)目前河南龙山文化的下限为前1900年前后,新砦期的上限为前1870年前后,二者皆可呼应上文推断的夏王朝考古学文化形成时间。从考古学文化的更迭规律、遗存的叠压关系以及夏王朝考古学文化的形成时间看,新砦期文化很可能是夏王朝形成的具有自身文化特征的考古学文化。
同理,郑州二里岗文化也应是商王朝建立若干年之后才形成的具有自身特征的考古学文化,而不是商代最早的考古学文化。二里岗下层一期遗存与二里头四期晚段遗存很难区分,二者大致同时,(69)这说明其时商王朝尚未形成具有自身文化特征的考古学文化。研究者多认为其形成时间大致在二里岗下层二期,(70)其年代上限约为前1455年,与上文推断之年基本吻合。若以二里岗下层二段上限,向前追溯大约140年或略长(即前1595年或略晚),即为夏、商分界之年,恰值二里头二期之末,与夏商周断代工程所推定的夏、商分界之年(前1600)基本吻合。
综上所论,夏代早期的考古学文化应属于河南龙山晚期,中期初步形成具有夏王朝自身特征的考古学文化——新砦期文化,晚期发展为二里头一二期文化。二里头三四期文化虽然在面貌上仍属于二里头文化,但其时均已进入商代。同理,商代早期的考古学文化应属于二里头三四期文化,至二里岗下层二期商王朝方形成具有自身特征的考古学文化——二里岗文化,后期迁殷后逐渐发展为殷墟文化。
以上只是基于考古学文化渐变性规律之上的一些推论,因族群突然灭绝或迁徙而发生的考古学文化突变自然不在解释范围之内。尽管如此,相信这些推论对于揭示考古学文化渐变引起的王朝(族群)更替与其考古学文化更迭之间的错位现象,同时也为推动夏代考古学文化研究走出瓶颈提供了一种可能路径。
对于上述结论,我们还可以通过西周之后历史与考古资料的案例加以佐证。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东周之于西周只是政治中心的迁移,并未发生真正意义上的改朝换代,故而不在讨论范围。此外,存续较短的朝代如秦、三国两晋南北朝、隋、五代十国等,未待其考古学文化完全形成便已灭亡,也不适合本文的讨论,但这些朝代的考古学文化对前朝的承袭均显而易见。(71)下面仅对东周以后国祚较长的汉、唐、宋、元、明五个朝代的考古学文化更迭作简要分析,以使本文结论避免孤证之嫌。
首先讨论汉代考古学文化。汉代考古学文化以中原墓葬所出铜器、陶器最具代表性,二者皆可以武帝、昭帝之际(前87)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前期铜器多为礼器,与战国晚期基本相同,至后期,礼器趋于消失,大量生活实用器盛行;继续存在的器物如鼎、钫、扁壶等,在形制上也发生较大变化。前期的铜器纹饰以承袭战国时期的云纹、蟠虺纹等为主,部分铜器纹饰十分繁丽且布满器身;至后期,以往流行的纹饰基本不见或少见,而新产生的柿蒂纹、云气纹迅速流行,但总体归于素朴。(72)前期陶器以鼎、敦(盒)、钟、钫等仿铜陶礼器为主,与战国晚期基本相同;后期以罐、盆、瓮、盘等实用器和仓、灶、井等模型明器为主。(73)可以看出,以铜器和陶器为主要内涵的汉代考古学文化大致可以武帝、昭帝之际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前期之面貌与战国晚期基本相同,后期则基本摆脱战国晚期的影响,形成具有自身特征的铜器系统。此外,西汉前期的玉器也基本承袭战国,直至西汉中期才发生明显变化,形成自己的风格。(74)故而有学者指出,商周秦汉的墓葬制度可以汉武帝前后为界分为两大阶段,前一阶段为“周制”,后一阶段为“汉制”。(75)换言之,汉代的墓葬制度在武帝之前沿袭周代,武帝之后才形成自己的特色。(76)就整个文化系统而言,汉文化也形成于西汉中期。(77)自汉初至武帝末年已有大约115年的时间。
其次看唐代考古学文化。唐代考古学文化,以两京墓葬所出随葬品及墓葬制度最具典型性。不少学者对两京唐墓进行过分期,主要有两期、三期、四期及五期等分法。不论哪种分法,均将第一期作为北朝及隋代墓葬特点的延续。与北朝及隋代墓葬类似,两京地区玄宗之前的随葬品主要由四部分组成:镇墓兽或武士俑、牛车及仪仗俑、侍者俑及乐舞俑、庖厨明器及器具模型。大致在玄宗时期,这种组合方式开始解体,镇墓兽、天王俑组合少见,牛车、牛俑基本消失,人物俑急剧减少,动物俑流行,陶俑制作粗糙;流行随葬铜器、金银器、瓷器。这一时期是随葬器物组合发生分化、演变、改组的过渡阶段。(78)初唐对北朝及隋代的继承在墓葬形制、壁画等方面也有明确反映。(79)由此可知,初唐时期以墓葬及其随葬品为代表的考古学文化基本承袭北朝及隋代,唐代特征尚未形成。其形成时间大致在玄宗前期,(80)此时唐朝建立已近百年。
再次如北宋考古学文化。北宋以中原墓葬及其随葬品为核心的考古学文化,大致可以神宗初年为界分为前、后两期。神宗之前,土洞墓、简易砖室墓与仿木建筑砖室墓并行;仿木建筑砖室墓中的雕砖和壁画均较为简单,除建筑彩画和简单的家具外,主要有门窗和一桌二椅;随葬品较少,仅有少量的陶瓷碗、罐及铜钱等,这些特点均与晚唐、五代一脉相承。神宗以后,土洞墓趋于消失,仿木结构砖室墓流行,砖雕复杂精细,流行人物活动砖雕如妇女启门、杂剧等;壁画增多并趋于复杂,桌上出现饮食器具,桌下出现小型生活用具;开始流行墓主人夫妇对坐的开芳宴(或曰献祭)题材、表现伎乐场面的散乐题材以及孝行图、神仙图等;随葬品中,俑类及日常用器增多,表现出强烈的世俗化、生活化气息。(81)可以看出,以墓葬为核心的北宋考古学文化,大约在神宗时期出现明显变化,之前多承袭晚唐、五代,之后基本形成具有自身特征的考古学文化,此时北宋立国已有80余年的时间。
另外如元代考古学文化。元代以墓葬为核心的考古学文化可以长江为界分为南、北两大区域。北方地区元墓以中原地区最具代表性,大致可以至大到元祐年间(1308-1320)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前期承袭金代墓葬,流行仿木建筑雕砖壁画墓,随葬品较少。后期墓葬趋于简化,仿木建筑雕砖壁画墓多被墓壁没有装饰的墓葬取代,流行火葬,常随葬一套陶质明器。(82)南方地区元墓以长江中下游最典型,基本上承袭南宋时期,流行长方形券顶砖室墓,多双室或多室;沿袭了南宋时期两墓之间有墓道相连或两墓共用一隔墙的同坟异穴传统;延续了南宋厚葬的习俗,随葬品较为丰富,常随葬瓷器、漆器、金银器及神煞俑等。(83)可见,元代北方地区的考古学文化大约在至大到元祐年间才发生较为明显的变化,之前的考古学文化基本上承袭宋、金,之后才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考古学文化。此时距蒙古灭金已有80年左右的时间。值得注意的是,南方地区的考古学文化在有元一代基本上都带有南宋风格。
最后如明代考古学文化。明代是中国考古学年代范围的下限,对其考古学文化的研究相对较少。目前来看,其考古学文化也以墓葬为核心内容,最具代表性的地区是北直隶、南直隶和中原。这三地墓葬大致可以正统十四年(1449)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前期流行单室、双室、多室券顶墓、单室平顶墓以及仿门楼墓;随葬品一般偏少,多为明器和日常用品。这些特点均承袭宋元时期,区域性特征尚较明显。至后期,除仿门楼墓外,其他墓式仍在使用,普遍重视墓室的密封、防盗和尸体的防腐等实用功能,墓室流行用三合土浇浆密封、加固;厚葬之风盛行,富贵之家多葬金玉之器;流行随葬各种俑类、近似实用器的明器以及突显墓主人个性的物品如书画、折扇、文房用具、文玩甚至医疗器械等。(84)墓葬及其随葬品表现出较强的趋同性,自南宋以来形成的南、北各异的文化格局趋于消失。可见,明代考古学文化在正统末年以前多承袭宋、元,正统以后方形成具有自身特征的考古学文化,此时明朝建立已有80年左右的时间。
综上所述,尽管各个朝代的更替方式以及新、旧统治集团的关系有所不同,但存续较长的朝代,其具有自身特征的考古学文化皆形成于各自的中期前后,均未随着王朝或族群更替而骤然形成或消亡。换言之,新朝代早期的考古学文化在面貌上通常与旧朝相同或相近,至中期前后方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考古学文化。由此可以推断,夏代早期的考古学文化应属于河南龙山晚期文化,中期属于新砦期文化,晚期属于二里头一二期文化。引起考古学文化中期质变的原因在于,文化是一个由政治、社会、意识、生业、技术等子系统组成的复杂系统,面对任何子系统发生变化时,人们通常会做出于自身有利的相对缓和的文化选择,从而决定了考古学文化的渐变属性,而不会随着王朝更替骤然发生更迭。
认识到王朝(族群)更替与其考古学文化更迭之间的错位与时差,对于判断史前考古学文化创造者的生活年代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以往判断史前族群更替时间的依据是新、旧考古学文化更迭之际有机质的碳素测年结果。而实际上,由于考古学文化更迭时间通常滞后于族群更替百余年的时间,研究者所提取的有机质样品极可能是族群更替完成百余年甚至更长时间之后的遗物。如果不注意这个错位与时差,对史前族群更替、生活之年代的推断就会出现较大偏差,相关解释也难免产生谬误。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王朝更替一般不会即刻引起考古学文化的更迭,但可以很快对其造成影响,比如一定数量的新文化因素突然出现,从而成为研究者对该考古学文化进行分期或分段的依据。故而,新、旧王朝分界一般不会恰好处于新、旧考古学文化更迭之际,但很可能在旧考古学文化某两期或某两段之交。
承蒙张懋镕、曹玮教授指正,三位匿名审稿人提出宝贵修改意见,特此致谢。
①关于夏朝是否存在之问题,尚有学者持否定意见,本文赞同多数学者观点,即以夏朝客观存在为研究前提。
②贾峨:《对〈夏代文化探索〉一文的商榷》,《史学月刊》1965年第5期。
③许宏:《二里头遗址发掘和研究的回顾与思考》,《考古》2004年第11期;俞伟超:《由夏文化探索引发出的考古学文化与族群关系的争论》,《古史的考古学探索》,北京: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117—120页。
④多数学者称之为河南龙山文化即王湾三期文化,但为稳妥起见,此处暂用王震中意见,称之为中原龙山文化,以涵盖夏代考古学文化的多种可能性来源。(参见王震中:《夏商分界、夏文化分期及“夏文化”定义诸题新探》,《华夏考古》2011年第4期)
⑤参见许宏:《关于二里头为早商都邑的假说》,《南方文物》2015年第3期。
⑥陈淳、龚辛:《二里头、夏与中国早期国家研究》,《复旦学报》2004年第4期。
⑦参见李伯谦:《关于早期夏文化——从夏商周王朝更迭与考古学文化变迁的关系谈起》,《中原文物》2000年第1期;朱君孝:《二里头文化若干问题的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2004年,第80—83页;王立新:《也谈文化形成的滞后性——以早商文化和二里头文化的形成为例》,《考古》2009年第12期;宿白:《汉唐宋元考古——中国考古学(下)》,北京:文物出版社,2010年,第3—4页;林沄:《由“文化形成的滞后性”所引起的新思考》,陈光宇、宋镇豪主编:《甲骨文与殷商史》新6辑《罗格斯商代与中国上古文明国际会议论文专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1—5页;等等。
⑧张光直:《从夏商周三代考古论三代关系与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中国青铜时代》,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第71—102页。
⑨张忠培:《中国考古学:走近历史真实之道》,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年,162页。
⑩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下),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第3页。
(11)如李伯谦就曾指出:“无论是遗迹还是遗物,只有组合的变化、型的变化才会反映出考古学文化的质变、突变。这种突变,虽不都表示考古学文化族别的根本改变,却代表着旧的考古学文化的衰落和新的考古学文化的诞生。”(氏著:《感悟考古——写给青年学者的考古学读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导言”,第24页)
(12)曹玮:《周原西周铜器的分期》,北京大学考古系编:《考古学研究》(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44—165页;李朝远:《青铜器上所见西周中期的社会变迁》,《学术月刊》1994年第11期;张长寿、殷玮璋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中国考古学·两周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220页。
(13)参见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琉璃河西周燕国墓地(1973-1977)》,北京:文物出版社,1995年,第123—130页;邹衡主编,北京大学考古学系商周组、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编著:《天马一曲村(1980-1989)》,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83—298页;洛阳市文物工作队编著:《洛阳北窑西周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年,第373页;郭宝钧:《浚县辛村》,北京:科学出版社,1964年,第62、63、72、73页。
(14)杨锡璋:《由墓葬制度看二里头文化的性质》,《殷都学刊》1987年第3期。
(15)张应桥:《河南地区西周墓葬研究》,博士学位论文,郑州大学历史学院,2006年,第136页。
(16)何毓灵等:《河南安阳市孝民屯遗址西周墓》,《考古》2014年第5期。
(17)田名利:《考古学文化的传播与迁徙》,《中原文物》2001年第3期。
(18)徐良高:《周文化演进模式的考古学观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夏商周考古研究室编:《三代考古》(一),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245—260页。
(19)林沄:《由“文化形成的滞后性”所引起的新思考》,陈光宇、宋镇豪主编:《甲骨文与殷商史》新6辑《罗格斯商代与中国上古文明国际会议论文专辑》,第1—5页。
(20)杨伯达:《中国古代玉器发展历程》(上),《东南文化》1988年第6期;Jessica Rawson,"Western Zhou Archaeology," in Michael Loewe and Edward I.Shaughnessy,eds.,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From the Origins of Civilization to 221 B.C.,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pp.430-433;孙庆伟:《周代用玉制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90页;蔡庆良:《玉器鉴赏之二:商、西周与其风格比较(上)》,《紫禁城》2010年第3期。
(21)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室商周组:《商周考古》,北京:文物出版社,1979年,第215页。
(22)刘雨:《西周金文中的“周礼”》,《燕京学报》1997年第3期。
(23)孙华:《关于二里头文化》,《考古》1980年第6期。
(24)宿白:《汉唐宋元考古——中国考古学(下)》,第3—4页;齐东方:《隋唐考古》,北京: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62页。
(25)李伯谦:《感悟考古——写给青年学者的考古学读本》,“导言”,第23—25页。
(26)11世纪中期,美国亚利桑那州弗拉格斯塔(Flagstaff)火山大喷发,赶走了方圆800英里以内的所有居民。12世纪中期,另一群人移居该地,并利用肥沃的火山灰发展农业。14世纪初,气候剧变,飓风把盖在此地的火山灰变成移动的沙丘,原本坚硬的土层露出表面,人类不得不又一次离开此地。(参见Wendy Ashmore and Robert J.Sharer,Discovering Our Past:A Brief Introduction to Archaeology,New York:McGraw-Hill,2010,p.219)
(27)俞伟超、张爱冰:《考古学新理解论纲》,《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6期;孙庆伟:《周代用玉制度》,第290页。
(28)董琦:《二十年的论战》,《考古学研究》(五),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37—44页。
(29)孙华:《关于二里头文化》,《考古》1980年第6期。
(30)梁云:《从秦文化的转型看考古学文化的突变形象》,《华夏考古》2007年第3期。
(31)张长寿、殷玮璋主编:《中国考古学·两周卷》,第49—54页。
(32)张礼艳:《丰镐地区西周墓葬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106—108页。
(33)叶万松、余扶危:《中原地区西周陶器的初步研究》,《考古》1986年第12期。
(34)Lewis R.Binford,"Archaeological Systematics and the Study of Culture Process," American Antiquity,vol.31,no.2,1965,pp.203-210;宿白:《汉唐宋元考古——中国考古学(下)》,第3—4页。
(35)唐际根、荆志淳:《考古学文化发展的延滞现象和边缘化效应》,《中国文物报》2004年1月2日,第7版。
(36)参见李伯谦:《感悟考古——写给青年学者的考古学读本》,“导言”,第23—25页。
(37)参见梁云:《从秦文化的转型看考古学文化的突变现象》,《华夏考古》2007年第3期。
(38)Wendy Ashmore and Robert J.Sharer.Discovering Our Past:A Brief Introduction to Archaeology,p.223.
(39)王立新:《也谈文化形成的滞后性——以早商文化和二里头文化为例》,《考古》2009年第12期。
(40)梁云:《从秦文化的转型看考古学文化的突变形象》,《华夏考古》2007年第3期。
(41)方辉:《海岱地区夏商周考古的新收获》,《山东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
(42)杨锡璋:《由墓葬制度看二里头文化的性质》,《殷都学刊》1987年第3期。
(43)齐东方:《隋唐考古》,第62页;董琦:《王朝更替与文化融合》,《中国文物报》1999年11月24日,第3版。
(44)孙华:《关于二里头文化》,《考古》1980年第6期。
(45)任世楠、吴耀利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277页。
(46)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山东20世纪的考古发现和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253页。
(47)一个区域的文化传统一旦形成,是很难被完全放弃和割裂的,即使它在政治上不能占据主导地位,也会作为地方文化小传统以各种方式被传承,并发挥某些作用。(参见徐良高:《以大传统与小传统理论重新思考三代考古学文化》,《中国文物报》2014年4月25日,第6版)
(48)杰瑞米·萨博洛夫:《过程考古学》,科林·伦福儒、保罗·巴恩主编:《考古学:关键概念》,陈胜前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15—220页。
(49)徐良高:《周文化演进模式的考古学观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夏商周考古研究室编:《三代考古》(一),第245—260页。
(50)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扶风庄白一号西周青铜器窖藏发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3期。
(51)朱君孝:《二里头文化与夏商分界再探》,《中原文物》2006年第3期。
(52)王朝更替不可能造成广大民众生活的巨大变化,作为其物质遗留的考古学文化当然也不大可能突然中断而发生突变。(参见李伯谦:《关于早期夏文化——从夏商周王朝更迭与考古学文化变迁的关系谈起》,《中原文物》2000年第1期)
(53)陈星灿:《文化变迁的历史考察》,《东南文化》1989年第1期;塞缪尔·E.芬纳:《统治史》卷1《古代的王权和帝国——从苏美尔到罗马》,马百亮、王震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概念性序言”,第2页。
(54)史徒华:《文化变迁的理论》,张恭启译,台北:台湾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9年,第71页。
(55)王巍:《考古学文化及其相关问题探讨》,《考古》2014年第12期;威廉·费尔丁·奥格本:《社会变迁——关于文化和先天的本质》,王晓毅、陈育国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80—84页。
(56)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曲阜鲁国故城》,济南:齐鲁书社,1982年,第188—190页;张学海:《试论鲁城两周墓葬的类型、族属及其反映的问题》,《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论文集(1983)》,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81—97页。
(57)王明珂:《人类社会的三个层面:经济生业、社会结群与文化表征》,《青海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
(58)袁靖:《〈南方文物〉“生业与社会”专栏开栏语》,《南方文物》2014年第1期。
(59)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86页;塞缪尔·E.芬纳:《统治史》卷1《古代的王权和帝国——从苏美尔到罗马》,“概念性序言”,第2页。
(60)参见孙华:《关于二里头文化》,《考古》1980年第6期。
(61)Wendy Ashmore and Robert J.Sharer,Discovering Our Past:A Brief Introduction to Archaeology,pp.213-218.
(62)除特别注明外,本文所用测年数据皆引自张雪莲等:《新砦一二里头一二里岗文化考古年代序列的建立与完善》,《考古》2007年第8期。
(63)夏、商、周三代的年代范围有较大争议,除特别说明外,本文皆按“夏商周断代工程”所推定的年代。(参见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第86—88页)
(64)侯亮亮:《先商文化时期先民生业经济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2013年,第97—98页。
(65)李素婷:《豫北地区漳河型先商文化的特征、来源及相关问题》,《郑州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66)王巍:《考古学文化及其相关问题探讨》,《考古》2014年第12期。
(67)克莱德·M.伍兹:《文化变迁》,何瑞福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5页。
(68)参见北京大学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新密新砦:1999-2000年田野考古发掘报告》,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年,第516—521页。
(69)许宏:《“夏王朝”考古:学术史·新动向·新思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编:《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26期,2014年,第32—37页;杨锡璋、高炜主编:《中国考古学·夏商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217页。
(70)杨锡璋、高炜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中国考古学·夏商卷》,第183、187、217页。邹衡先生也认为早商文化形成于二里岗下层二期。(参见邹衡:《试论夏文化》,《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年,第108、109、138页)
(71)参见俞伟超:《中国古代文化的离合及其启示》,《古史的考古学探索》,北京: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72页;杨泓:《魏晋南北朝考古》,《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第543页;齐东方:《隋唐考古》,第70、75页;宿白:《汉唐宋元考古——中国考古学(下)》,第145页。看似例外的是西晋时期形成的墓葬制度——晋制,但实际上,其部分制度承袭曹魏时期的草创朝仪,部分源自汉制,对前代的承袭也显而易见。而且西晋国祚较短,未待晋制传播四境便已倾覆,中原以外的很多地区并未推行晋制,而是沿袭东汉旧制。(参见俞伟超:《汉代诸侯王与列侯墓葬的形制分析——兼论“周制”、“汉制”与“晋制”的三阶段性》,《先秦两汉考古学论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117—124页;齐东方:《中国古代丧葬中的晋制》,《考古学报》2015年第3期)至于存续较长的东晋,其早期考古学文化也显示出多元的特点,至少包含孙吴因素、土著因素和洛阳因素(晋制),这也是承袭前代的表现,直到中期以后才形成新的墓葬制度——建康因素。(参见韦正:《东晋墓葬制度的考古学分析》,《华夏考古》2006年第1期)
(72)吴小平:《汉代青铜容器的考古学研究》,长沙:岳麓书社,2005年,第276页。
(73)参见刘庆柱、白云翔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中国考古学·秦汉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395—400页。
(74)古方:《论西汉中期玉器风格的变化及其社会背景》,《中原文物》2003年第5期。
(75)俞伟超:《汉代诸侯王与列侯墓葬的形制分析——兼论“周制”、“汉制”与“晋制”的三阶段性》,《先秦两汉考古学论集》,第117—124页。
(76)韩国河:《秦汉魏晋丧葬制度研究》,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56页。
(77)俞伟超:《中国古代文化的离合及其启示》,《古史的考古学探索》,第68—76页。
(78)参见徐殿魁:《洛阳地区隋唐墓的分期》,《考古学报》1989年第3期。
(79)参见宿白:《西安地区唐墓壁画的布局和内容》,《考古学报》1982年第2期;王仁波、何修龄:《陕西唐墓壁画之研究》(上、下),《文博》1984年第1、2期;杨泓:《美术考古半世纪——中国美术考古发现史》,北京:文物出版社,1997年,第270—273页;齐东方:《隋唐考古》,第62、70页。
(80)宿白:《西安地区的唐墓形制》,《文物》1995年第12期。
(81)参见宿白:《汉唐宋元考古——中国考古学(下)》,第145—147页;秦大树:《宋元明考古》,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137—150页;冉万里:《汉唐考古学讲稿》,西安:三秦出版社,2008年,第360页。
(82)秦大树:《宋元明考古》,第232—239页;董新林:《北方地区蒙元墓葬初探》,《考古》2015年第9期;袁泉:《物与像:元墓壁面装饰与随葬品共同营造的墓室空间》,《故宫博物院院刊》2013年第2期。
(83)参见秦大树:《宋元明考古》,第239—247页;徐学琳:《南方地区元代墓葬形制探析》,《南方文物》2015年第3期。
(84)参见秦大树:《宋元明考古》,第271—272页;夏寒:《明代江南地区墓葬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南京大学历史系,2006年,第140—157页。
来源:《历史研究》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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