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莲正进行的9场诉讼:要让污蔑江歌的人受到法律制裁,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给江歌的法律判决?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给江歌的法律判决(江秋莲正进行的9场诉讼)

给江歌的法律判决

江秋莲正进行的9场诉讼:要让污蔑江歌的人受到法律制裁

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

“‘江歌妈妈考虑做直播赚钱’上热搜了,还是热搜第一。”午饭时间,江秋莲翻看着微博苦笑,自己前一天发布会上的一句话,过了一晚仍在网络上引起热议。跟评里,有成千上万个网友表达着对江秋莲的支持,但其中也不乏刺耳的声音,有人说她“暴露了真面目”,“炒作了这么多年,还是为了几两碎银”。

江秋莲向澎湃新闻坦言,自己对于负面言论的“抵抗力”早已加强。2016年底江歌案发生以来,铺天盖地的争议和关注之下,她如今已是拥有200多万微博粉丝的公众人物,她的所作所为总会引来各种声音。

“这么多年了,现在看到骂我的,我都能扛得住,但看到说江歌的还是不行,污蔑江歌我绝不答应!”正因为如此,虽然几天前她已经等来了期盼已久的起诉刘暖曦(原名刘鑫)案的一审判决,但她的“战斗”还没结束:她仍有多起涉网络侵权的民事诉讼和涉侮辱诽谤罪的刑事自诉案件进行中,对象是那些她认为曾在网络公开侮辱污蔑江歌的人。

江秋莲至少还有9起案件在诉讼过程中

1月12日上午,江秋莲出现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的门口。

这是她近期第二次来北京,2021年底,江秋莲为了推动与刘鑫的生命权纠纷案尽快宣判,曾在北京一连待了16天,每天都去有关部门表达诉求。

如今再来北京,她的心情好了很多。1月10日,她拿到了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对于该案的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了刘鑫的行为过错,也认定了江歌的善良行为。在11日的媒体座谈会上,江秋莲说,她把判决结果“告诉了江歌”,告诉她“妈妈做到了”。

但江秋莲的脚步还停不下来,12日,她又来到了北京互联网法院。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这里有多起她提出的民事诉讼,对象都是她认为曾经公开在网络侮辱污蔑江歌的人。“有的(案件)已经2年多了,仍然没有宣判。”此行目的就是希望和法官沟通几起案件的情况,希望能早日有个结果。

负责帮助江秋莲处理上述案件的律师曾鸣告诉澎湃新闻,当前,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共有5起江秋莲提出的民事诉讼。分别是以网络侵权为由起诉网民“冷眼萌叔”、网民“特别调查员”、网民“免费写手”、网民“我就是兆兆啊”,此外还有江秋莲起诉微博平台的案子。这其中前三起均已完成开庭审理,一起尚未开庭,“对方有调解意愿,还在沟通”。

至于江秋莲起诉微博平台,目的是为让微博披露十几名发表过不当言论的微博用户的注册信息。曾鸣向澎湃新闻介绍,在12日与北京互联网法院相关人士的交流中,主要沟通了上述几起案子的细节情况。“我们的诉求就是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另赔偿损失。”

这些诉讼耗费着江秋莲的很多精力。“真的太难了。”她介绍称,“比如微博用户‘冷眼萌叔’,我们发现不同时段是好几个不同的手机号登录那个微博,而且还是虚拟号码,然后再要通过虚拟号码去查真实号码。”类似的网络侵权案件,江秋莲在老家青岛即墨也有3起正在进行诉讼程序。

与此同时,江秋莲还在福建建瓯对网民林某提起了刑事自诉,澎湃新闻注意到,林某经常在其微博中发表对江秋莲及江歌案的个人看法,江秋莲认为其犯侮辱诽谤罪,她告诉澎湃新闻,该案自2020年11月正式立案,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林某目前仍在微博上发表相关言论。曾鸣告诉澎湃新闻,此前曾与建瓯法院就这一案件管辖权问题进行过交涉,已交涉完毕,将尽快督促法院开庭。

“我一定要打(官司),江歌生命没了,但我要维护她的尊严和声誉。”她告诉澎湃新闻,“我就要他们接受法律的制裁,不管是民事的还是刑事的。”

曾有被告人被判一年半

澎湃新闻了解到,江秋莲此前也曾以侮辱诽谤罪对两人进行过刑事自诉。

此前,网民谭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Posh-Bin”,发布系列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及漫画。江秋莲认为上述漫画和文章对江歌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以谭某犯侮辱罪、诽谤罪向上海普陀法院提起控诉。

上海普陀法院对谭某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后双方上诉,2020年10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铮曾谈到,(谭某诽谤)的文章在网络上的浏览量达到42万余次,同时造成了江秋莲创伤后的忧郁症。这个案子的判决,表达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网络暴力的规制也起了一定的标杆作用。

谭某发布的侮辱漫画的创作者,是安徽一名年轻女子张某宁,江秋莲也曾对她提起刑事自诉,曾鸣告诉澎湃新闻,该案曾在刑事自诉和公诉之间多次转换,最终以公诉结案。

这起案件公诉机关为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2021年3月作出的一审判决显示,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3日,被害人江秋莲女儿江歌在日本被杀害。江秋莲于2017年8月15日通过微博发布“寻求群众对行凶人判处死刑的签名活动”。被告人张某宁在网上看到该信息,为发泄个人情绪,便自己画出侮辱、讽刺江秋莲及其女儿的漫画,并先后用“乌拉那拉秋莲”“叶赫那拉秋莲”等多个昵称的微博账号将漫画发布至网络,其中通过“叶赫那拉秋莲”微博账号发布的微博即被转发一千五百余次,被点击浏览一千余万次,给被害人生活造成恶劣影响,也混淆了公众视听,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张某宁利用信息网络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中,江歌在国外无辜被害,其母江秋莲中年丧女,被告人张某宁与江秋莲母女本素不相识,非但不表同情,反而创作相关漫画利用信息网络肆意侮辱、辱骂他人,且其所画漫画不堪入目,言语恶毒,在互联网被他人转发一千五百余次,被点击浏览一千余万次,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既违国法,又悖人情。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某宁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后张某宁的上诉被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一审判决。

“未来还会有第四个刑事自诉,有没有第五个还不一定。”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她要把侮辱污蔑江歌的人“都揪出来”。

来源: 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