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诸多网络文学相继被改编成影视剧,快速走红,然而,网络文学侵权的问题报道愈来愈多,接踵而至,近日,《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热播,有关于《三生三世》涉嫌抄袭大风刮过的作品《桃花债》也被重新被翻了出来、但这部剧的火爆好像一条导火线,将原著作者唐七涉嫌抄袭一事再度点燃。前段时间的“锦绣未央”其原著引发的抄袭风波也未被平息,新闻报道11名作家以小说版《锦绣未央》(原名《庶女有毒》)涉嫌大量抄袭为由,联合起诉作者(笔名秦简)

新时代,人们越来越重视著作权的保护,可是,网络文学管理制度还未完善,各种阅读网站层出不穷,网文数量更是鱼龙混杂,”抄袭“自然是避免不了的问题

你眼中的网络文学(网络文学的家常百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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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各位作者及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进行登记,是保护自己权利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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