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财政部会计司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共六个。其中对“不符合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会计处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值得企业关注。具体内容如下:问:不符合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应当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等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固定资产修理处理分录(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处理变了)(1)

延伸阅读:1.关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第二条明确,“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因此,笔者认为,财政部的本次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修正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第二条的规定,将原来的生产车间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用由计入“管理费用”调整为计入相应产品的存货成本(制造费用)。

2.关于存货的价值计量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五条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第七条规定,“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因此,笔者认为,对生产车间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用,如果不符合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应首先通过“制造费用”归集,然后分配到相应的存货成本中。3.此次会计处理调整对企业的影响笔者认为,在相同的条件下,此次会计处理调整后,企业——(1)管理费用减少,存货(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成本增加。(2)在存货未完全销售的情况下,企业存货增加、利润总额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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