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原标题:绑定POS机帮人“养卡”,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以卡养卡犯法吗?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以卡养卡犯法吗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原标题:绑定POS机帮人“养卡”
武汉新洲:集中办理非法“养卡”案11件】
正义网讯(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吕继强)日前,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依法对办理的首例非法“养卡”案件提起公诉。该院以此案为突破口,与公安机关形成合力,重拳整治“养卡”乱象。
2016年2月,犯罪嫌疑人余某注册成立了一家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中介、庆典策划等业务,同时也采取信用卡套现等方式非法牟利。公司成立后,余某购买了5台销售点终端机具(即POS机),并利用POS机绑定了武汉市武昌区、洪山区等12家商户,以收取1%左右的手续费为条件,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刷卡套现。同时,他还以收取1%左右的手续费为条件,为他人延长信用卡还款期限,俗称“养卡”,亦即信用卡持卡人在透支消费后如果无钱还款,在还款日当天余某先帮助持卡人垫还透支款,还款日过后再使用POS机将垫还资金刷出,以达到延长还款期限的目的。
武汉市新洲区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后,于2017年6月27日将余某传唤到案,并依法扣押其用于作案的POS机5台、信用卡23张、刷卡消费存根小票83张。到案后,余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日被刑事拘留。
2017年8月3日,余某被新洲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同年9月25日,新洲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后,依法向新洲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据办案检察官苏博文介绍,“养卡”行为极易引发各种利用信用卡进行的违法犯罪,如信用卡诈骗、信用卡非法套现等。经司法鉴定,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余某使用的POS机所绑定的12家商户刷卡套现共计254笔253万余元。扣除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后,余某以上述方式实际非法牟利1.5万余元。
案件虽“小”,可该案具有时间跨度长、作案次数多、鉴定标准不一致、涉案人员多、取证困难大等情况,案情复杂。新洲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该院检察长匡正接手此案,并决定以此案为契机,指导统一办案标准,重拳整治辖区内“养卡”乱象。
匡正从23张信用卡、83张刷卡消费存根小票着手,对254笔交易一笔笔进行核实、比对,针对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明犯罪所依据的证据不足的情况,提出了调取POS机中商户流水、相关信用卡持卡人证言、申请进行司法会计鉴定等十余条补充侦查意见,并分别于2017年11月6日、2018年1月5日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匡正带领办案检察官多次与侦查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最新进展,及时引导侦查人员调整侦查方向和重点。该案两次补充侦查终结后,为进一步核实固定证据,弄清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立功表现,确认该案是否有共犯等,匡正先后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组织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等,最终形成证据锁链,并追诉漏犯一人(另案处理)。
2018年3月5日,新洲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5月10日,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该案。日前,法院依法审理后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余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其到案后具有坦白、立功表现,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以此案为突破口,新洲区检、警两家携手展开集中打击信用卡非法套现行动,对辖区内的信用卡套现行为进行清理整治。截至2018年7月,新洲区检察院受理非法“养卡”案件11件,批捕涉案人员19人,提起公诉10件16人,涉案金额累计超过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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