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门前自来主管道破损一直漏水,冲刷村民房屋地基,导致地面下沉房屋开裂,一座房屋已成危房却不知该谁管。这是村民任立虎遇到的烦心事。

邻居家水管漏水导致我家地基下陷(自来水管漏水冲空了地基)(1)

临渭区官路镇、北志道村与临渭区渭北饮改水工程管理局官路供水站(以下简称官路供水站)协调未果,建议走司法程序;官路供水站称,管辖范围只到村口总水表,从总水表到各户门前的管道属村集体所有,因此该站无责。

村民:房子多处开裂成危房 竟是因自来主管道破损

4月9日,临渭区官路镇北志道村村民任立虎说,今年2月下旬,他家的自来水总是无水可用,询问村民都说有水,他以为自家处于管道末端,可能是因为水压太低才供不过来。

3月中旬,他突然发现已建了20多年的瓦房有了裂缝,但又不知原因,只好先从自家的排水沟找原因。结果挖开后,排水沟一切正常。

担心裂缝越来越严重,任立虎联系工人进行支撑和加固。当时多人正在后面的瓦房忙,突然有村民赶来告知,门前有大量水从地下涌出。

“水是从我家门前一根电线杆旁涌出来的,当时根本不知道从哪来这么多的水。”任立虎说,为了查明原因,他和工人在门口开挖,最终查明水泥路下方的供水主管道上,有一个鸡蛋大小的缺口,当时水还不停的从缺口涌出。

邻居家水管漏水导致我家地基下陷(自来水管漏水冲空了地基)(2)

发现问题后,任立虎赶紧联系村干部和管水员,该村民小组的供水被暂停。随后,镇、村干部来协调,希望能让先维修管道,会对任立虎的损失进行协商调解。

“我也不想让整个小组的人都没水吃,就同意维修,还积极协助。”他说,未料水管维修完,村干部来到家里,告知供水站不承认有责任,建议走司法程序解决。

镇村干部均认为供水站有责 协调无果只得建议起诉

4月9日,华商报记者在任立虎家看到,距离水管最近的平房有部分位置有裂缝,再往后的瓦房则地面下沉、门窗变形且墙体开裂,虽已支撑加固仍十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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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志道村党支部书记表示,发现问题后,该村汇报后镇政府进行协调,官路供水站却认为是村上的责任。目前只能建议走司法程序解决。

他说,多年前,村民自筹资金铺设水管,用机井供水,一两年后自来水通到村里,便利用原有的管道供水。如今供水是供水站负责,水费也是交给供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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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路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出现问题后,该镇综治中心和司法所组织协调但未果,只得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这个其实和水管是谁的没关系。哪怕水管是村上的,但维修是水站负责。”他说,如果能及时发现水管漏水并维修,就不会造成这么大的损失,因此官路供水站应该担责。

官路供水站:只负责到村口总水表处 总水表后管道产权归村集体

临渭区渭北饮改水工程管理局水政中队一名工作人员说,根据临渭区委办、区政府办发布的文件,该局及下属单位的管辖范围是村口总水表以上,村口总水表以下的财产和管理归村集体。另外,也和村委会签订有供水服务协议,也是这样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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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路供水站负责人表示,当年改供自来水时,北志道村能更换的管道都已更换,有部分管道因为房屋压住等原因沿用原管道。因出现问题的管道产权和管理都归村集体,因此无法承担责任。

“我们也很同情,但没办法。”他说,按照文件规定出现问题的水管本不由该站维修,最后是为了尽快恢复供水才派人处理。

该负责人还表示:“我们的收费也是按照村口总水表的用水量收费,到户的收费由村集体选派人员负责。所以应由全体村民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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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邓建军认为,村民门前的供水管道虽由村集体铺设,但后来改供自来水后一直是供水站使用,同时供水站是实质收取了村民缴纳的水费,就有对管道进行维修和管理的义务。如今出现漏水问题并造成损失,供水部门应该承担责任。

华商报记者 杨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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