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流传有两部被称为《朱子家训》的作品,一为宋代大儒朱熹所撰,二为明末清初理学家朱用纯所撰。朱熹撰著原名《家训》,载于朱氏宗谱,因朱熹的尊称而得名《朱子家训》或《朱文公家训》。朱用纯撰著原名《治家格言》,在流传中被称为《朱子家训》,且误传为朱熹所撰。虽然二者的创作时间、文本内容、体例风格各不相同,但因作者同姓且均为家训作品,以致世人混淆。有些学者认为顺应世俗习惯,二者都可称作《朱子家训》。这种说法是存在争议的。

  《治家格言》误名始末

  朱用纯(1627—1698),明末清初昆山人,为朱熹后裔,其所撰《治家格言》500余字,以“黎明即起,洒扫庭除”开头。朱用纯的生活经历和心态是他创作《治家格言》的动因。朱父集璜因拒降清军而投河自尽,朱用纯取西晋王裒“庐墓攀柏”之孝以自号“柏庐”。他为继父志,终身未入仕途,以教授学生、著书为业;及至中年撰写《治家格言》贴于厅堂以自勉并规训家人,故未署名。朱用纯生前著述中也未收录此作品,可见无意扩散。《治家格言》由于世人的赞扬、推崇或误解,被易名为《朱子治家格言》《朱子家训》《紫阳朱子家训》(紫阳为朱熹别号)等,以致随后百余年间误传为朱熹所作。学界对误名之因有如下几种说法。

朱熹家训十二篇(朱子家训为朱熹撰著专名)(1)

  其一,朱氏之姓说。《治家格言》虽不以“家训”为名,但实际上是一部格言体家训。朱用纯因自谦而命名“格言”,似有引圣贤之言以自勉的意味。朱用纯的宗叔朱大满为《治家格言》题对联:“鹿洞谈经传千秋师表,柏庐继志垂一脉家规。”并制成匾额挂在墙上。这是出于对朱氏精英的褒扬,将朱用纯与曾在白鹿洞书院传道授业的圣贤朱熹并提。“朱子”的圣贤之名可增益《治家格言》的魅力,在传抄的过程中有人将错就错,称其为《朱子家训》。清代严可均为朱用纯作传时指出:“其最传者《治家格言》,江淮以南皆悬之壁,称‘朱子家训’,盖尊之若考亭焉。”(考亭亦朱熹别号)可见,有人出于赞扬,欲奉朱用纯为“今日之紫阳”,进而称其撰著为“朱子家训”。

  其二,弟子撰书说。朱用纯有一弟子名顾易,他为阐释《治家格言》编写了一部《朱子家训演证》。因古代社会“子”亦适用于尊称老师或有道德、有学问的人,作为学生有可能将朱姓老师称为“朱子”。朱用纯是一位颇有学识的儒者,长期教授乡里,得人敬重。顾易出于对恩师的尊敬及其学问的推崇,便称《治家格言》为《朱子家训》,此处“朱子”之称有尊师的意味。后人失之考察,误以为“朱子”就是指称朱熹,由此导致以讹传讹。

  其三,他人误解说。《治家格言》未署名是引起误名的一个重要原因。朱大满所题对联引发了后人的联想、猜测和误解。朱熹曾在白鹿洞讲学,也曾写过“家训”,世人便误以为《治家格言》乃“新安朱熹所作”,连同清代著名学者陈宏谋在辑录《五种遗规》时亦称《朱子治家格言》为朱熹所撰。清代和民国年间将《治家格言》作为劝善书大量印行,赠阅普通民众,其中多以“朱子”为题名。有阐释性作品如朱凤鸣《朱子家训衍义》、上海宏大善书局石印本《朱子家训白话句解》等;有插图本如上海昌文书局《绘图朱子治家格言》等;更有清代金国均《朱子家训试帖》以诗句解读原文。此外,许多名人的书法作品传播甚广,如林则徐手书《朱夫子治家格言》等。这些无疑都加深了人们对《治家格言》作者和命名的误解。

  《朱子家训》的得名与传播

  朱熹(1130—1200)是继孔孟之后的一代鸿儒,其思想不仅被后世奉为官学,更远播海内外。早在朱用纯出生前400多年,朱熹已撰《家训》,仅300余字,以“君之所贵者,仁也”开篇。不同于先前传统家训的鸿篇巨制,朱熹将广大精微的义理融进日常生活的道德实践中,开创了精炼、质朴又兼具哲理的传统家训体例。朱熹撰著得名《朱子家训》有其充分的合理性。

  首先,从作者称谓看,“朱子”乃世所公认对朱熹的尊称。朱熹视童蒙教育为道德教育的起步与基础。面对宋朝社会秩序的动荡,朱熹希望通过童蒙教育和家庭伦理建设以重建社会道德体系。其弟子黄干有言:“先生平居倦倦,无一念不在家国。闻时政之阙失,则凄然有不豫之色,语及国势之未振,则感慨以至泣下。”朱熹晚年为训示家族子弟而作《家训》,常载于朱氏宗谱而被族人奉作修身、齐家、处世的“圣经”,后因朱熹的尊称,而得名《朱子家训》。

  其次,从学术思想看,《家训》从属于朱子思想体系。童蒙教育是朱子思想体系的重要构成。从束景南先生所说的“人本主义的四书学体系”来考量,可见朱熹将教“理”与教“事”相统一,认为“小学是事”,即教导依照规矩行事,而大学是“发明此事之理”。故而,朱熹不仅对讲明德之道的《四书章句集注》着力甚深,还创作了以洒扫、应对、进退等日用涵养之道为主要内容的《小学》。据此,朱熹亦认为家庭教育中“理”与“事”皆不可偏废,《家训》侧重阐发义理,另有撰著《朱子家礼》《童蒙须知》等篇目则言明具体的行为规范,由此形成了完整的日用与义理相互补充的童蒙教育思想体系。

  最后,从文化传播看,朱熹撰著得名《朱子家训》远扬甚早。《家训》最初仅限宗族内传习,载于《紫阳朱氏宗谱》中,屡经重修并世代相传。及至明清时期,亦收录在朱氏后人朱培、朱玉分别刊印的《文公大全集补遗》和《朱子文集大全类编》中。清初,朱熹撰著《朱子家训》之名已远播海外,遗憾的是并未在宗族之外引起社会大众的注意。广大世人未得见《朱子家训》真颜,客观上也导致了《治家格言》的误名。

  循名责实的历程

  《朱子家训》和《治家格言》是中国传统齐家思想的活态传承,蕴含着丰富的道德教育和家庭治理等方面的思想智慧。辨正名称不仅是为了识别两部家训本身,更是实现其文化价值发掘的必要前提。

  第一,考证作者。清代学人多方考证,澄清《治家格言》为朱用纯所作。1785年,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就说:“《朱子格言》系昆山朱柏庐所作,非文公也。”其后又有翁方纲《复初斋文集》指出:“国朝《朱子家训》于日用事为颇极切要,此是康熙初昆山朱柏庐名用纯所作,世乃讹传为朱文公家训,竟不知柏庐矣。”以上均未改变“朱子”的题名。及至1880年,金吴澜等考编《朱柏庐先生编年毋欺录》,在序跋和注释中始复称《治家格言》。如与朱用纯的另一撰著《劝言》相比较,就会发现《治家格言》可谓《劝言》的姊妹篇,从两书在思想上的一致性亦能证实《治家格言》为朱用纯所作。后世乡人推崇朱用纯的学识和为人的气节,建造纪念朱用纯祠堂,将《治家格言》刻碑镶嵌于祠堂壁上,撰写题跋表明作者身份,都成为推动《治家格言》正名的重要实践。

  第二,辨识文本。《治家格言》虽在清代已被证实是朱用纯所撰,但至今仍未阻断其被误称为《朱子家训》的情况,许多出版物也沿袭这种称谓,似未从根本上明晰二者的关系。《朱子家训》篇幅略简且创作年代更早,立意更高也更具哲理性,从理学思想高度融合了社会基本的伦理规范。《治家格言》则叙述细致、话语通俗,蕴含着丰富的人生道理和生活经验,具有对仗整齐、合辙押韵的优点。二者并非毫无关联,而是在思想义理上一脉相承,《朱子家训》传达的醇厚理学思想也深刻影响着《治家格言》的创作。作为理学家的朱用纯必定继承了祖先朱熹提倡的治家思想,而撰写出深受世人喜爱的《治家格言》。

  第三,守慎正名。中国传统认为“名”是一个基本的原则性问题,孔子曰“必也正名乎”,正名是消除学术争议和疑惑的关键。《朱子家训》和《治家格言》的广泛流传说明二者在传统家训史中都具有极高的地位、影响和价值。故而辨正名称,将《朱子家训》作为朱熹撰著专名,还复朱用纯撰著《治家格言》之名,以阻断误解和误用带来的困扰。

  【本文系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朱子礼学现代性诠释研究”(FJ2019C02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陈苏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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