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说:“有两样东西,越是经常而持久地对它们进行反复思考,它们就越是使心灵充满常新而日益增长的惊赞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头上的星空”代表的是自然法则,“心中的道德法则”代表的是社会法则,不论是自然法则还是社会法则,人类都应该心存敬畏。

敬畏法则就是要尊重法则,按规则办事,不破坏规则。其实,比康德早2000年的中国哲人老子早就提出了这样的看法。

老子在《道德经》第16章中说:“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虽然只有14个字,却阐发了做事的大道理。老子告诉人们,懂得常理,做事才会吉祥顺达的,否则就很凶险。

生命本质唯有三苦(老子告诉人们不懂常理)(1)

01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知,就是知道、懂得、了解的意思;明,是明智、明达、明白的意思。

这句话最难理解的就是“常”。在《道德经》中,用的最多的字除了“道”、“德”,就是“常”。

什么是“常”?老子说,“复命曰常。”

复,循环往复;命,在这里是自性、本性的意思;复命,就是往复的本性。

事物都是经历产生、发展、灭亡这样的过程,用老子的话说就从“无”到“有”再“无”,生命的这种从无到有又回到原始的状态,叫“复命”。

旧事物灭亡,不代表死亡,而是新事物产生。事物都是循环往复,一直在这么运转着,所有事物都是这么发展的。这是事物自然而然的存在状态,是常态。

生命本质唯有三苦(老子告诉人们不懂常理)(2)

常态,既是指日常、平常,就是长期处于的一种状态;又是指经常,就是多次重复发生。

通俗地讲,“常”就是万事万物运动变化的永恒规律。

既然是规律,就有它的恒定性,即使现象千变万化,而其本质的东西不会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万变不离其宗”,“宗”就是根本。

荀子《天论》开头的第一句话:“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世界有它自己的规律,它不会因为尧贤德就为他而存在,也不会因为夏桀很残暴就为他而灭亡,

也就是说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因为某个人的意志而改变,人们应该遵循的常理。遵循规律,首先要认识规律,这就是老子说的“知常”。

了解了事物的规律,用生命感受到那种规律性、发展变化的必然性和恒常性时,就洞悉了世界的本质,因而对世间的很多问题也就会看得很通达了,这样的人就是聪明智慧的人,即“知常曰明”。

生命本质唯有三苦(老子告诉人们不懂常理)(3)

老子在《道德经》第25章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认为,人与自然万物都是生态系统中的一部分,人和万物是平等的,并不比其他万物具有更高、更优胜的地位,人和万物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之间存在着共同的本质,遵循着共同的法则,表现为一个同源同体、共生共荣的有机整体。

人作为大自然的一部分,也应该效法自然,在天地宇宙面前,要有敬畏之心,办事情要从实际出发,遵循自然的规律和法则。

事物都有其运行的规律,自然界有自然之理,人世间有人生事理。人既要尊重自然的规律,按规律办事;又要遵守人类社会的规则,按规定的法律道德做人做事。

02 不知常,妄作凶

了解规律,并能参透其中的玄妙,是道理上的“明”;还要能妙用它,明白该如何取舍,是实践中的“明”。

明白道理,还要去实践道理,就是活得明白的人。否则您就会妄作,妄作的人就一定会凶。

生命本质唯有三苦(老子告诉人们不懂常理)(4)

老子说,“不知常,妄作凶。”

“不知常”,不知道万物运作的规律,不知道万物总会变化。

妄作,轻举妄动、胡作非为,就是没有规矩地瞎作、乱作;凶,凶险、不吉祥。

“不知常,妄作凶”,这句话这样断句,“不知常,妄作,凶”,就好理解了。如果不知道常理,看不清生命本质,妄作妄为,一定会深陷凶事凶地,是很危险的。

人在大自然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要遵循规律,合理地运用规律;如果不尊重规律,胡作非为,必然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这是不言自明的常识。

如果违背了规律,虽然能够取得短期好的效果,但长期下去,不好的后果会慢慢地显现出来。

生命本质唯有三苦(老子告诉人们不懂常理)(5)

农作物季节性很强,春生夏长秋收冬藏,这是自然规律,不能耽误,错过了农时,就会歉收,甚至颗粒无收。

现代科技进步,人们可以吃到反季节蔬菜、瓜果,但是人们明显感觉到这些蔬菜、瓜果的口感不如正常季节生长得好。

现在的环境问题,就是过去不尊重自然规律、人为破坏造成了。一位伟人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会对我们进行报复。”

对大自然过度开发,人为地破坏,大自然就会以不同的方式报复人类,倒霉的还是人类自己。经过现实的一次次教训,人们认识到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命本质唯有三苦(老子告诉人们不懂常理)(6)

对于人类来讲,不但要尊重自然规律,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共生;人类还要尊重社会规则制度,不按常理“出牌”,妄作妄为,同样会带来严重的结果。

如果看不清生命本质,任自己私欲膨胀,不遵守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不断突破道德底线,挑战法律红线,终有一天不但毁了现有的生活,也毁了自己的一生。

人的认识是有限的,对规律的领悟能力也是有限的,难免会出现一些认识上的误区,从而做出了错误的判断,采取了不恰当的措施,使自己陷入了困境。

这个时候,要及时醒悟,迷途知返,都还来得及。否则,只能越陷越深。

有的人在为人处事上,经不起钱、权、色的迷惑,误入歧途。如果能及时刹车,从中摆脱出来,寻找并回归自己的本性,还能自救;如果迷失自我,不能自拔,最终不会有好的结局。

生命本质唯有三苦(老子告诉人们不懂常理)(7)

知道道理,却不按照道理去做,等于不明白。

有些不讲道理的人,不是他不懂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而是他不按照正确地去做。

蛮不讲理的人,觉得自己很厉害,恣意妄为,虽然可以得逞一时,终有一天会因恶贯满盈而受到惩罚。

结束语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这14个字对我们来说是一种警示。告诫我们,要认识事物发展的常理,认清生命的本质,正确地做事;不了解事物发展的常理,就认不清生命的本质,就会盲目蛮干,结果是非常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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