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韩国爆发了金融危机,国民经济陷入衰退,曾于1995年获得的“高收入国家”头衔也因此而失去。

但仅用了三年时间,韩国就重回“高收入国家”行列。韩国做对了什么?

韩国最大金融危机(韩国金融危机迷思)(1)

一、韩国金融危机形成原因

(一)危机的爆发

1997年伊始韩国经济便笼罩在阴霾之中。1997年1月23日,韩国第二大钢企——韩宝钢铁公司(HanboSteel)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宣告破产,由此拉开了韩国大型国企破产的序幕。

1997年至1999年,韩国三十大财阀中有11个破产,起亚(Kia)、大宇(Daewoo)等知名企业尽在其列。由于大量企业无法偿还债务,韩国银行业的经营风险因此不断积聚,银行危机开始蔓延。

1997年7月,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加剧了国际投资者对亚洲诸国经济形势的悲观情绪。随着外资的不断流出,韩元开始快速贬值。

1997年11月17日,韩国央行宣布放弃维持986韩元兑1美元的努力后,韩元兑美元汇率随即下跌至当日下限1008.6:1,宣告了韩国金融危机的爆发。

1997年12月23日,韩元兑美元汇率跌至1962:1的历史性低点(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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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金融危机影响,韩国实体经济陷入衰退。

1998年1到4季度的GDP增速分别为-3.61%,-7.43%,-6.75%和-4.03%。当年失业率升至6.84%,为1985年以来最高水平。

韩国股市同样遭受重创。1997年4季度,韩国综合股票指数(KOSPI)从647.11点下跌至376.31点,跌幅达41.8%。

(二)危机的成因

一般认为,韩国爆发金融危机是东南亚金融危机蔓延至韩国所致,因为二者的表现形式——本币快速贬值非常相似。但实际上,韩国金融危机是银行危机和货币危机共同作用的结果,而端倪最早出现在1997年初。

综合来看,韩国金融危机的成因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

1.短期外部债务快速积累

金融危机前,银行是韩国经济发展中主要的融资渠道,1997年,韩国间接融资比例为50.1%,股权和债权市场处于欠发展的状态。

由于1993年韩国政府放宽了对银行短期外部借款的限制(但依然严控中长期外部借款及韩国企业直接参与海外资本市场),导致此类贷款的规模快速扩大,并造成了实体经济以短期融资支持长期投资的期限错配问题。

1993年到1997年9月,韩国短期外部借款从400亿美元增加至980亿美元,相当于外部总债务的54%。

同时,由于短期外部借款的增速超过了可用储备(usablereserves)的增速,国际投资者对韩国偿还外部头寸能力的质疑不断增加,潜在的流动性问题也逐渐浮现。

1993年到1996年,韩国可用国际储备与短期债务的比率从42%下降至29%(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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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体系薄弱

韩国金融体系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缺乏市场导向和适当的监管,这使其难以应对1990年代金融自由化后大规模资本的流入。

由于历史原因,韩国政府对金融体系的干预非常大,这不仅使银行遗留了大量的坏账,而且导致其经营多不以市场为导向。

虽然1990年代初韩国开始推动金融自由化进程,但政府对金融体系的干预,特别是不允许主要银行倒闭或大财阀破产的观念依然存在。

具体表现为韩国主要商业银行的管理层均由政府指派,同时通过韩国开发银行(KDB)和韩国进出口银行(KEXIM)为大财阀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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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为支持国内的高投资率,韩国银行业的信贷规模不断扩大,年均增速接近20%。然而,因为有政府或明或暗的背书,韩国银行业并没有发展出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的信用分析和风险管理能力,这导致银行业整体处于风险过大和资本不足的状态。

韩国金融监管的问题主要还体现在碎片化和过高的容忍度。

金融危机前,韩国的金融监管由不同部门负责,韩国央行的银行监管办公室(Office ofBanking Supervision)监管商业银行,韩国财经部(Ministry of Financeand Economy)监管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框架,导致监管套利和银行从事违规业务的机率大大增加。同时,韩国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业从业者的不规范行为容忍度非常大,这导致监管措施不透明,政府公信力被破坏。

3.企业部门杠杆高企

1993年到1996年,韩国大财阀在政策的推动下进行了大规模投资,而刚刚放松限制的银行短期借款则成为最受欢迎的融资渠道,这导致1996年到1997年韩国制造业的债务股本比从300%跃升至400%,相当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同期平均水平的两倍。

更严重的是,同期韩国前三十大财阀的平均债务股本比从387%上升至518%。庞大的债务产生了高额的利息支出,进而降低了企业利润,使其更容易受到经济下行周期的影响。

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融资会造成企业和金融部门的结构性薄弱。

一方面,银行承担着企业贷款和债券抵押的大量风险;另一方面,企业必须依靠银行持续不断的资金供应来维持经营。

这一问题的破坏性后果随着韩宝钢铁公司破产而显露出来。为减少损失,韩国银行业开始收紧对企业的贷款,由此进一步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及破产,更多的银行收紧贷款,银行危机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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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球经济环境的改变

全球经济方面,原油价格上涨、半导体产品价格下降和日元贬值使得众多韩国企业面临成本上升、收入减少和贸易环境恶化等问题,原本就因过度负债造成的低利润问题则进一步加剧。

5.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蔓延

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国际银行业开始担忧韩国金融体系的健康程度,随即审慎地减少了对韩国金融机构的短期信贷,这使得韩国银行业普遍出现资金紧张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1997年10月24日,标准普尔公司将韩国评级从AA-下调至A ,严重打击了国际市场对韩国经济的信心。

随着韩国银行危机和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蔓延,大量海外资本开始流出韩国,进而造成韩元快速贬值,货币危机随之爆发。

总的来说,韩国金融危机爆发的根本原因是其自身的结构性问题:短期负债过多且期限错配严重,间接融资比重过大且金融监管不到位,企业杠杆率过高且投资回报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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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韩国金融危机处置措施

韩国对金融危机的处置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997年12月之前由韩国政府主导,之后则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主导。

(一)韩国政府主导阶段

韩国政府对金融危机的处置主要有两个措施,一是向濒临破产的企业注入资金,维持其经营。

1997年1月23日,韩宝钢铁公司宣告破产,31日,韩国政府宣布向其注入1.16亿美元使其可以支付供货商的贷款和工资。但是,对于韩宝钢铁公司近60亿美元的债务来说,这笔资助是杯水车薪。

4月28日,韩国银行业又宣布向真露集团提供1.11亿美元的紧急贷款,为其处置30亿美元的债务争取更多的时间。

7月23日,韩国银行业表示将向一周前申请破产保护的起亚集团提供1.8亿美元的紧急贷款,以延缓其破产脚步。

类似的救助行动在1997年络绎不绝,但从结果上看,被韩国政府救助的企业最终大多没能起死回生。

究其原因,韩国政府的救助措施并没有抓住危机形成的根本矛盾,治标不治本。二是在国际市场上买入韩元,稳定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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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到12月,韩国外汇储备从329亿美元下降至197亿美元,降幅达40%。但韩国政府未能及时扭转韩元贬值的势头。

1997年11月17日,韩国政府宣布放弃维持汇率的努力后,韩元兑美元汇率随即暴跌。

由于危机处置措施不见效,韩国经济金融濒临崩溃,韩国政府在1997年11月21日决定向IMF求助,希望后者帮助其稳定金融市场。

(二)IMF主导阶段

经过多轮磋商,1997年12月4日IMF提出了一份救助方案:由IMF牵头,筹集550亿美元救助韩国。

该笔救助资金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350亿美元,由IMF出资210亿美元,世界银行出资100亿美元,亚洲开发银行出资40亿元。

如果第一笔350亿美元的救助资金不够用,则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将再出资200亿美元予以救助。作为对价,IMF同时向韩国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要求。

1.实施紧缩经济政策

经济政策方面,IMF向韩国提出了两个要求:

一是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以遏制韩元进一步贬值和通货膨胀(不超过5%)。二是维持紧缩的财政政策,以减少货币政策的负担,同时也为金融部门重组可能产生的成本做准备。

2.统一金融监管框架

金融监管政策方面,IMF向韩国提出了三个要求:

一是修订《韩国银行法》,确定韩国央行独立于政府,并以稳定价格为主要任务。二是统一监管,组建单一机构负责银、证、保等全部金融行业及机构的监管工作。三是统一财会标准,并要求企业财报必须由外部审计师认可。

金融改革政策方面,IMF主要向韩国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关闭难以救助的机构,对于可能救助的机构,明确救助计划,特别是退出策略。二是加速处置不良贷款。三是针对所有银行制定高于巴塞尔标准(BasleStandard)的标准,并制定满足标准的时间表,将审慎标准提高至巴塞尔核心标准。四是增加商业银行监管人员,使监管更有效率。五是加速允许外国人进入韩国金融业,1998年年中之前允许外国人在韩设立银行分支机构和经纪公司。六是加强韩国央行的国际储备管理,使之更符合国际惯例。

3.加快资本账户自由化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IMF要求韩国的资本账户自由化进程明显提速。根据协议,韩国政府同意:

(1)对于股权市场外资总持股比例的上限在1997年末从26%提高至50%,在1998年末提高至55%。单一外资持股比例的上限在1997年末从7%提高到50%。(2)对于有助于提高韩国银行业的效率和稳健的收购活动,经监管当局批准,外国银行收购韩国银行的股权上限可以突破4%。(3)允许外国投资者不受限制地购买韩国货币市场工具。(4)允许外国投资者不受限制地投资于企业债市场。(5)简化程序,进一步减少对外国直接投资的限制。(6)取消企业在海外借款的限制。

除上述要求外,IMF还在贸易自由化,公司治理和结构,劳动力市场,以及经济金融信息发布等方面向韩国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危机处置的效果

在IMF的主导下,韩国金融形势迅速稳定,韩元兑美元汇率在1998年1季度末恢复到1383:1,年末进一步升值到1204:1。

在经历了一年的衰退后,韩国经济形势也走向复苏,1999年1到4季度的GDP增速分别为6.36%,11.89%,13.09%和13.81%。而且,韩国的短期外部债务规模明显下降,可用国际储备比率大幅提高 (见图2)。

随着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好转,韩国股市也开启了一轮牛市行情。KOSPI从1997年末的376.3点上涨至1999年末的1028.1点,涨幅达到173.2%(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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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立法和监管方面,遵从IMF的建议,韩国1998年1月31日通过了全面修订的《银行业法案》(BankingAct),确立了韩国央行的独立地位。

同年4月,韩国政府成立了金融监督委员会(FinancialService Commission,FSC),全面负责制定金融监管政策,来年1月又成立了韩国金融监督院(FinancialSupervision Service),执行FSC的政策,负责监管所有的金融机构,从此韩国建立了统一的金融监管框架。

(四)复苏经济的其他措施

为进一步稳定汇率,增加外汇储备,韩国在金融危机后加大出口力度,特别是努力开拓中国市场。1996年金融危机前韩国对华出口额仅占总出口额的8.8%。

2003年,中国超越美国成为韩国最大的出口贸易国,金额达到351.1亿美元,较1998年翻了近两番,占比提高至18.1%。

2015年,韩国对华出口额达到1371.2亿美元,是第二名美国的近两倍。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市场对韩国经济复苏起到了重要作用。

此外,韩国还大力扶持技术型中小企业,鼓励创新。在金融危机时期,韩国政府对经营不善的2万多家中小企业进行了破产处理,但同时大力扶持中小型信息和通信企业。

截至2001年1月,在首尔等七大城市新成立的企业达到3568家,创历史记录。同期,韩国三板市场——KOSDAQ的挂牌公司数量增加到620家,较1997年末增长了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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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韩国金融危机后的经济发展

金融危机给韩国带来了一系列的变化,经济发展从政府主导转向市场主导,金融监管从机构监管转向统一监管等,这些变化为近15年韩国经济的稳健发展打下了基础。

2014年韩国国民生产总值(GDP)达到1.24万亿美元,世界排名第十。

2001年至2014年韩国GDP平均增速为3.95%,明显快于OECD国家1.66%的平均水平。

在经济整体向好的背景下,韩国股票市场也得到快速发展。韩国交易所(KoreaExchange)交易股票的总市值从2001年初的188.04万亿韩元增加至2015年末的1242.83万亿韩元,规模扩大了5.6倍。

同时,KOSPI从504.62点上涨至1961.31点,总涨幅近2.9倍,复合年化增长率为9.5%。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韩国没有再次出现大规模企业破产的情况,2009年韩国GDP增长0.7%,明显好于美英德等世界主要经济体。

四、韩国金融危机处置的启示

回顾1997年韩国金融危机可以发现,国内近几年的情况与韩国当时的经济金融形势存在相似之处,都存在企业债务率高企、汇市波动加大、经济增速减缓以及股市行情低迷等问题。

这从侧面说明我国面对的也是结构性问题,需要努力改变经济发展模式。仅依靠实施宽松的财政和货币政策不足以解决根本问题,甚至会使问题愈加严重,这也是我国当下大力推动供给侧改革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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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应坚决关停过剩产能和“僵尸企业”,妥善安置相关人员,将财政资金注重用于推动科技创新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应规范发展金融市场,促进资金“脱虚向实”,以支持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股权市场,降低企业债务率,分散银行体系债务风险。统一规范债权市场,逐步打破刚性兑付,防范信用风险集中爆发。

稳健发展期货市场,不断创新金融工具,管理实体经济运行风险。加强外资流动管理,制定汇市干预预案,防范人民币汇率异常波动。

三是应建立舆情监控和预期管理,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变化,促进形成正确的国内经济金融形势预期,避免盲从的羊群效应影响改革推进与经济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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