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宣传月
涉密人员在岗
涉密人员上岗后,应接受在岗教育培训、出境及从业限制,遇有重大事项应报告,签订保密承诺书并接受监督。
涉密人员应接受在岗教育培训。用人机关、单位应对涉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形势、保密工作政策法规和保密知识技能更新教育,使涉密人员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养成保密习惯、提高保密技能。
涉密人员出境要进行审批。主管部门要严格涉密人员出境审批,必要时应征求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意见。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未经机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涉密人员不得私自办理出境手续;严禁弄虚作假,以其他身份骗取办理出境手续。
涉密人员从业有严格限制。严禁涉密人员私自到境外机构、组织或者外商独资企业工作,私自为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人员提供劳务、咨询或者其他服务。涉密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发现其有上述行为,必须予以制止,并及时调离涉密岗位。涉密人员对下列事项应当及时报告:
(1)发生泄密或者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2)发现敌对势力和境外情报机构针对本人有渗透、策反行为的;(3)接受境外机构、组织及非亲属人员资助的;(4)与境外人员结婚的;(5)配偶、子女获得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6)其他可能影响国家秘密安全的个人情况。
涉密人员要签订保密承诺书。机关单位要及时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涉密人员上岗、在岗和离岗离职保密管理要求以及违规违约责任。
涉密人员要接受在岗监督。机关、单位应及时了解掌握涉密人员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制止和纠正涉密人员违反保密法规的行为。并将履行保密职责、遵守保密承诺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对不适合在涉密岗位工作的,应当及时调离。对在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保密法律法规制度贯彻执行、保密工作开展、泄密隐患发现处理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应予以表彰奖励。
保密宣传月
涉密人员离职离岗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清退涉密载体、签订保密承诺书,接受脱密期管理。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要清退涉密载体。包括个人所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如文件资料、软盘、U盘、光盘、涉密信息设备等。移交时,必须认真清理清点,登记在册,办理移交手续,并作为办理离岗、离职手续的条件。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要签订保密承诺书。保密承诺书应明确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履行的保密义务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要接受脱密期管理。脱密期内,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为3—5年,重要涉密人员脱密期为2—3年,一般涉密人员脱密期为1一2年。脱密期自机关、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对特殊的高涉密人员,可以依法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甚至在就业、出境等方面予以终身限制。
涉密人员离岗(离开涉密工作岗位,未离开本机关、本单位)的,脱密期管理由本机关、本单位负责。涉密人员离开原涉密单位,调入其他涉密单位的,脱密期管理由调入单位负责。涉密人员被解聘或者本人提出辞职的,应先调离涉密岗位,在本单位履行脱密期后再行办理解聘、辞职或调 离手续。涉密人员退休的,由原机关、单位负责脱密期管理。属于其他情况的,由保密行政管理 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负责。
来源| 网络整理
审核丨郭振宇
编辑丨卢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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