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辆货车短时间内,先后两次在楚大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的实际,3月17日,云南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楚大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对该车车主进行了约谈。

云南货车重大交通事故(一货车在高速公路上接连肇事)(1)

2020年2月22日,驾驶人田某驾驶云AD3788号重型厢式货车在楚大高速公路昆明往大理方向九顶山隧道内发生车辆与右侧道路设施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3月10日,驾驶人陈某驾驶同一辆货车在距离上次事故不远的地方再次发生车辆与隧道内水泥盖板及墙体相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

鉴于同一辆货车在同一路段短期内连续发生两次单方肇事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楚大大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复工复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部署要求,于2020年3月17日下午对云AD3788号重型厢式货车的车主牟某进行了约谈。

约谈中,民警结合近期楚大大队辖区车流较大,部分路段事故易发的实际情况,向牟某强调了高速公路安全守法行车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引发车祸给自己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的严重后果。民警还对其提出,要做好车辆安全检查、严格把好驾驶人资质关,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安全出行。

最后,牟某表示一定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及所雇佣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避免因违反交通法规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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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魏晋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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