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文化遗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针对如何延续文化遗产的传承,怎样留住传统古村落,以及如何协调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提出建议,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当代非遗传承的困难?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当代非遗传承的困难
12月25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文化遗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针对如何延续文化遗产的传承,怎样留住传统古村落,以及如何协调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提出建议。
断层现象日趋严重:应加强资金及政策扶持力度
由于自然和社会环境快速变化,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找不到与现代生活的结合点,逐渐失去活力,面临消失危险。报告指出了这一现实——有的习俗则失去了传承发展空间,有的传统技艺则后继乏人。
车光铁委员也注意到,从基层普遍情况看,文化遗产传承的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建设提升空间很大,很多传承人才和受众群体都明显出现断层现象。“一方面,现有文化遗产传承人才队伍结构普遍年龄较大,文化遗产濒危问题日趋严重。”同时,由于学艺周期长、经营收入低、未来成效难预测等因素影响,很难吸引年轻人主动融入,后继乏人状况确实较为突出。
而另一方面,大多数文化遗产明显缺乏经营性、长期性的展示平台,能够体现和适应现代生活的时代精品相对较少,群体逐渐缩小,不了解、不熟悉文化遗产的现象非常普遍。
车光铁建议,应该进一步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传承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对优秀传承人才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帮扶力度,充分调动传承人才的传承积极性,鼓励传承人展示技艺、提高技能、带徒授艺。同时,应进一步加快文化成果创新进程,广泛开展文化遗产展演活动,全面推动文化遗产元素展示,让文化遗产深入走进群众生活。
全国人大代表焦文玉则建议,应提供一定的补贴,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民间戏曲舞蹈更多地走到群众身边,走进孩童的记忆。“现在已经有文化大戏下乡的活动,但还是建议更多地走过去,加强宣传,增强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的意识。”同时,她还建议成立民间艺术学习班,营造氛围,让孩子学习起来、动起手来。
保护与发展矛盾丛生:应加强配合规划治理
分组审议中,令狐安委员围绕如何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两者之间的关系发表了建议。“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但到基层执行的时候,挣钱往往放在第一位,文化遗产保护和过度旅游之间矛盾比较大。”
他分析,所谓的过度旅游,就是指超过了重要遗产、重要馆所所能容纳的旅游参观者的容量,对一些文化遗产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商业气息过浓。“虽然现在对这些问题不断强调,但依然不断发生。”为此,他建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治理、规范和引导,加强文化部门与旅游部门之间的配合。同时,要建立健全国家和地方的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以加强保护和管理,对圈占风景区进行收费的问题应予以制止,“对国家风景区的设立,特别是收费,一定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
陈凤翔委员则注意到,当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法律意识不强,“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非常淡薄。”他说,我国在相关立法上做了很多的工作,出台了不少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但是个别人曲解法律、钻法律的空子、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
为此他建议,要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从娃娃抓起,在学校的历史、语文等课程中加进这部分内容。在干部的培训中,也要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培训。在全民普法教育中,增强提高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法律意识的内容。
古村落遭到破坏并缺乏记录:应立法规划保护
古村落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是历史的见证,有着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社会价值。陈国令委员认为,对古村落的保护应该有危机感。他观察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城镇化速度的加快,有一些古宅自然倒塌了,很多村民都进城务工了,古宅没有人去管理了,而有的则被村民随意拆迁,有的被改造出租,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陈国令提出,要搞好古村落的普查,摸清底数。他拿出了一组数字: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上有4153个,“实际上中国传统的村落,或者叫古村落,远远不止这个数。”安徽的绩溪县,1000年以上的村落就有23个,800年的9个,300年、500年的古村落则更多。“针对这样的情况,国家应该对古村落的范围做个规定,以便形成全民的共识,加以保护。对古村落的保护不能限于上了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上了名录的应该重点保护,其他的也应该保护。”
对古村落的修缮应该修旧如旧,也需要作出政策规定。“现在有一种现象,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有的古村落的房屋为了适应旅游的需要,被改造得面目全非了,外壳虽然还在,但是里面的内容已经全没了。还有一些有钱人,整栋的把民居买下来,迁往外地,使得古村落失去本来面貌。”陈国令建议,需要尽快完善立法,推动地方有针对性地出台地方性法规,对古村落的保护做出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