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收养孩子需要的条件如下: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所需手续如下:
1、收养人提出收养的书面申请书;
2、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单身证明;
3、由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计划生育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书面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乡镇或街道出具);
4、收养人身体健康状况的体检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发现捡拾弃婴、儿童报案和结案证明;
6、被收养人入住福利院的审批表、收养协议、福利机构同意送养的证明;
7、福利机构法人、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格式统一的寻亲公告(有效期60天);
9、养人与被收养人2英寸合影照片2张。
【法律依据】
《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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