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天天讲

第035期(总077期)

今天开始讲解《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第3章 基本规定 第4.5.2条-4.5.3条

4.5.2脚手架应按设计计算和构造要求设置能承受压力和拉力的连墙件,连墙件应与建筑结构和架体连接牢固。连墙件设置间距应符合相关标准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脚手架使用中,严禁任意拆除连墙件。

条文解读:1. 脚手架的连墙件作用:一是防止因水平外力,如风荷载作用而发生的向内或向外倾翻;二是作为架体的中间约束,减小立杆的计算长度,提高承载能力,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构造不符合要求或被任意拆卸,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必须保证连墙件的设置构造符合要求。

2.《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8.2.2 对连墙件设置间距有相关规定,作业脚手架应按设计计算和构造要求设置连墙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连墙件应采用能承受压力和拉力的构造,并应与建筑结构和架体连接牢固;

查相关要求,为保证连接牢固,对连接方法有相关规定。

1)采用钢管直埋法,其钢管埋入砼深度不低于20cm。

2)采用钢管外壁焊接钢筋法:

A、钢管外壁焊接钢筋其钢筋焊接长度不低于10cm,双面焊接。钢筋尺寸视预埋深度确定。

B、其钢管埋入深度不低于10cm,埋入砼中的螺纹钢直径不小于16cm。

C、连墙件搭设位置应置于连接点中心与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cm。(注:主节点指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的连接点)

一般每个连墙件覆盖面积在20~40平方米。

外脚手架连墙件规定(脚手架连墙件的设置及安全管控要求)(1)

外脚手架连墙件规定(脚手架连墙件的设置及安全管控要求)(2)

(2)连墙点的水平间距不得超过3跨,竖向间距不得超过3步,连墙点之上架体的悬臂高度不应超过2步;

外脚手架连墙件规定(脚手架连墙件的设置及安全管控要求)(3)

(3)在架体的转角处、开口型作业脚手架端部应增设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层高,且不应大于 4.0m。(强制性条文); 脚手架转角处为薄弱环节,宜设置连墙件与架体联结。

外脚手架连墙件规定(脚手架连墙件的设置及安全管控要求)(4)

外脚手架连墙件规定(脚手架连墙件的设置及安全管控要求)(5)

外脚手架连墙件规定(脚手架连墙件的设置及安全管控要求)(6)

4.5.3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 应符合不列规定:

1连墙件的安装应随架体升高及时在规定位置处设置,不得滞后安装;

2当作业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2步时,在上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应采取临时拉结措施。

条文解读:1.该条文为《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9.0.5条,强制性条文。

2.连墙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外脚手架连墙件规定(脚手架连墙件的设置及安全管控要求)(7)

外脚手架连墙件规定(脚手架连墙件的设置及安全管控要求)(8)

外脚手架连墙件规定(脚手架连墙件的设置及安全管控要求)(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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