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回收到村集体是大锅饭吗)(1)

面对农民种地的积极性越来越弱,下一个阶段的农田要怎么操作才可以既能保证粮食安全,又能保障农民权益,许多人也给出了建议。

比如有的人提出将土地重新收回村集体,统一耕种。

其实老胡也曾是这个建议,但发现许多人对这个建议存在误解,以为说收回集体,就等于回到原来的大锅饭,其实不是的。

原来的大锅饭是农民没有分田到户,是绝对的统一劳作统一分配。只要参加劳动就有相同的工分,工分一样收获就一样。而这个工分最大的问题是记法,就是按照时间记账的,而不是像我们现在说的靠业绩拿提成。

所以呢,一开始大家热火朝天地干,后来就慢慢出现了干多干少都一样,只要劳动时间一样,至于谁干的多谁干的少,就没有什么差别了。这就是许多人诟病的养了懒汉,看似公平实则不公平。

所以呢,就不愿意回到过去那种集体制。可是今天我们说的集体制,并不是那种。至少老胡的意思,绝对不是回到过去的大锅饭,而是在现有土地政策的基础上,变通一下劳动方式,实质并不改变。

怎么做呢?

现在既然已经进行了土地确权,而且长久不变。那么这个农户的土地权益就算是相当稳固了。

那么现在的劳动依然是单田单干。从这个农业操作的发展水平看,这种操作已经显得格外不合时宜了。

举个例子,村东头一千亩地,分别属于三百户人家的。按照习惯,这里通常都是种植小麦和玉米两料。在干活的时候就是三百家三百个劳动单位。如果这片地统一操作呢?就能派上大型机械化,就能节约90%的人力甚至更多。在各家权益上,只需按照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即可。所有成本费用,也均摊到每户。这样算下来,成本降低了,人力节约了,此消彼长两头一算。这个账是非常划得来的。

我们把这样的方式,就叫现代土地集体制。

推而广之呢,就可以最大化在农村开始实施。因为它只是一个劳动方式上的改良,并不动摇现有的土地政策。

这种方式的问题是什么?老胡也提出来了。那就是如何满足那些希望自主经营的农户。比如这一千亩地有我家一份,大家都是种玉米,可我想搞个特色,弄个葡萄园。可能有这样想法的农户还不止我一个,如何去统一操作呢?

这个问题也比较现实,你也不能为了统一而统一,还要尊重人家农民个人意愿。怎么做呢?以村为单位,全村的土地内部进行适当调整一下。比如进行以地换地,这种换也不需要从确权证书上去劳师动众。只要保证农户的操作意愿就可以了。

比如,想搞特色种植的,可以集中到村土地的某一个位置上。你城东有两亩地,可以调换到城西给你两亩地用。把这种操作的尽可能集中到一起,形成一个村的特色经营圈。

这里有葡萄园,有蔬菜园,有瓜果园。

最后话说回来,我们看事情看的是趋势是大方向。农村土地集体制操作的前提,就是普遍种地积极性不高,普遍都在流转,流转费其实也没什么甜头,就那一点儿。我们看到的是这个基本面,才有改变的基础,也叫顺势而为。如果大多数农户都希望能自主经营,都想搞自己的特色,那也就失去了这个改变的必要性了。

所以我们关键就在于我们现在面临的是什么。

还有一个情况反映的人也比较多,那就是说机械化只适合平原地带,山地用不上。

老胡以为这个说法本身也不够完美。因为无论是山地还是平原,农业操作的整体水平是提高了。用不到大型机械化操作,也不代表就必须是单田单干,必须是人力所为才行。

我们理解这个集体操作,不仅是理解机械操作,也要理解是集约化。什么是集约化?能用得上大型机械的,是集约化的一种,用不上大型机械化的,就算用小机械,再退一步就算是只能人力干。那么集约化的人力安排总成本,要比单田单干加起来的总成本,会降低很多,总体上还是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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