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四川雅安石棉县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某火锅酒楼经营者及员工被指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审查,2015年8月开始,石棉县某火锅酒楼将废弃油脂(俗称“地沟油”或“回收油”)加工炼制成火锅底油,并再次销售截止案发,该火锅酒楼涉案销售金额共计1477941.62元,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卖地沟油火锅被判400万?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卖地沟油火锅被判400万
8月10日,四川雅安。石棉县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某火锅酒楼经营者及员工被指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审查,2015年8月开始,石棉县某火锅酒楼将废弃油脂(俗称“地沟油”或“回收油”)加工炼制成火锅底油,并再次销售。截止案发,该火锅酒楼涉案销售金额共计1477941.62元。
石棉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老板喻某及服务员彭某、何某三名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五年、二年,追缴全部犯罪所得,并处360万元、10万元、5万元不等罚金、终身禁止三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管理工作;判令火锅酒楼经营者喻某支付惩罚性赔偿款14779416.2元,并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来源: 四川观察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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