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衡山在中国非常出名,它是中国五岳之一南岳的所在地,因山上寺庙香火旺盛,又被称为寿岳。南岳衡山所在的地方属于衡阳市南岳区管辖,本文就南岳区的设立作简单探讨。

1. 南岳区的历史沿革

南岳地区在民国以前都属于衡山县的行政范围。民国七年(1918年),北京北洋政府农商部在南岳设置“南岳小林区”的管理机构。南岳小林区隶属于湖南省大林区署,但是它只管理山林的保护与开发,并没有行政管理职能。后来南岳小林区又改名为森林局、林垦局,除了机构规模有所扩大以外,职能没有发生改变。到20世纪30年代中期,改设南岳管理局,直属于湖南省政府,机构的规模与职权均有所扩大。除了掌管南岳名山的保护、建设和开发以外,也兼管涉及到衡山的民事、刑事的纠纷,而且还设有专门的甲等林业警察所,主要管理南岳地区的社会治安,但是仍然不属于地方行政机构。南岳地区的农田、户籍、民政和教育仍然由衡山县管理,此时南岳地区属于衡山县南岳镇。南岳管理局只是管理名山的机构,衡山县、南岳镇和南岳管理局各自有自己的职能,互不隶属。

南岳衡山在哪里哪个省哪个市(衡阳南岳区的设立)(1)

南岳区

新中国成立后,南岳地区由衡山县第六区人民政府进行行政管理。但南岳管理局仍旧被保留下来,主管山林保护与开发的职能也没有改变。1951年2月,湖南省设立南岳特别区人民政府,与衡山县平级。南岳地区首次从衡山县独立出来,成立地方一级政府,南岳第一次成为县级行政区。但为时很短,1952年7月,政府决定撤销南岳特区,改设南岳管理局,属湖南省人民政府,但地方行政上仍归属于衡山县人民政府。1959年10月,南岳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改为由衡阳专员公署领导,从衡山县划出店门、祝融、南岳、师古公社和南岳镇,由南岳管理局管辖,既管理山林,又管理行政,但此时南岳管理局仍不是地方行政机关。1963年5月,又从衡山县划出东湖、白果等人民公社,归属南岳管理局管辖,同时废除南岳管理局,另设立南岳县,南岳县人民政府驻地在南岳镇,这是南岳地区首次设县。1966年2月,南岳县被撤销,重新划归衡山县,原衡山县湘江以西的乡镇和公社全部划入衡山县。南岳地区仍设立南岳管理局,属衡山县领导。

南岳衡山在哪里哪个省哪个市(衡阳南岳区的设立)(2)

南岳区在衡阳市的位置

2.南岳区的设立

南岳管理局的体制一直维持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4年5月,湖南省政府为了加强对南岳风景区的统一领导,保护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促进景区建设和旅游业发展,决定在南岳地区设立南岳区,从衡山县独立出来。南岳区由衡阳市管辖,为县级行政单位,同时保留南岳管理局,南岳管理局和南岳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党政关系、旅游接待和其他各项工作均由衡阳市管辖。

南岳衡山在哪里哪个省哪个市(衡阳南岳区的设立)(3)

衡山

南岳区下辖1镇1乡10个大队(村),分别是南岳镇、南岳乡,拜殿、龙潭、观音大队(原属马迹乡),石山、莲塘、岳林、杉弯大队(原属东湖乡),龙凤潭、红旗、青水大队(原属望峰乡),南岳区内所属的市、县属企事业单位原则上均由区政府管辖。但纪念地和风景区的总体规划由省里审批,兴建项目必须由市审核,报请省里批准。为增强经济活力,南岳区建立一级财政,省、市两级财政在风景区建设、维护、管理和各项必要支出上都予以大力支持。南岳区由此成为衡阳市的一个县级市辖区。

3.关于南岳区建市的风波

南岳区属于县级区,与衡阳市的其他市辖区有所不同。随着南岳区经济的发展,以及行政管理经验上的成熟。湖南省在1990年12月先后向民政部、国务院申请将韶山区(与南岳区同时设立)、南岳区分别改设为县级市,成立韶山市、南岳市。但民政部只同意了设立韶山市、不同意设立南岳市,理由是南岳区距离设市标准还相差较远,目前仍然维持现状较好。

4. 蓑翁说

南岳区至今仍为衡阳市的市辖区之一。但是南岳区与其他衡阳市辖区不同,它的行政版图与衡阳市区并不相连,从地图上看,南岳区与衡阳市石鼓区之间相隔着衡山县店门镇、衡阳县樟木乡等乡镇。所以南岳区更像是衡阳的一块飞地。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衡阳市曾经想要调整部分行政区划,以便将南岳区与市区相连起来,但是这种想法遇到了很大的障碍,至今仍然无法实现。

南岳区因旅游而设,它的支柱产业也是旅游业,核心区域就是南岳衡山。南岳衡山的旅游资源成为南岳单独设区的政治前提和经济基础。南岳区曾经隶属的衡山县,自建国初期分出衡东县、20世纪80年代又分出南岳区以后,人口和面积都大大减少,至今衡山县的面积只有944平方公里,人口只有44万人。南岳区的独立使衡山县的旅游资源被分走一大部分,衡山县的经济也受到沉重打击。因此南岳区与衡山县之间如何合作共赢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京广高铁的修建,使衡山县与南岳区的联系更加紧密,位于衡山县境内的衡山西站是距离南岳衡山最近的一座高铁站,许多到南岳衡山旅游的游客都会先到衡山西站进行周转,南岳衡山的旅游资源不仅给南岳区,也给衡山县带来了大量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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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南岳志》

2.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韶山和南岳管理体制的通知》

3. 国务院公报:《关于湖南省设立南岳市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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