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将部分罕见病特效药品纳入我省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政策解读,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江苏省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江苏省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我省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江苏省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将部分罕见病特效药品纳入我省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政策解读

出台背景

大病保险制度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国家、省、市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大病医疗保障工作,通过调整医保目录、提升支付水平、完善医疗救助等方式不断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但随着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和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大病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主要威胁之一。因此,不断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是推进医保制度体系建设、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内在要求,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的重要举措。

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73号)和《关于将部分罕见病特效药品纳入我省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8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关于将部分罕见病特效药品纳入我省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确保患者充分享受到大病保险政策红利。

具体措施

(一)新增罕见病特药纳入药品

将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法布雷病的特药纳入我市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特药管理(药品名单见附件1)。

新增大病保险保障对象

对首次确诊时,已参加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并取得山东省户籍满5年的戈谢病、庞贝氏病、法布雷病患者,或已参加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取得山东省户籍、年龄不满5周岁,其生父母一方取得山东省户籍满5年的戈谢病、庞贝氏病、法布雷病患者进行大病保险医疗保障。

健全罕见病医疗保障服务

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济南市儿童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聊城市人民医院6家医院为戈谢病、庞贝氏病、法布雷病指定诊断医院,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可凭以上任何一家诊断医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戈谢病、庞贝氏病、法布雷病参保患者诊断登记表》、户口本、病历、疾病诊断相关检查等证明材料到枣庄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备案后至《登记表》有效截止日期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为方便患者就医,参保患者在以上任意一家指定诊断医院确诊后,可选择在指定诊断医院或者枣庄市立医院进行治疗,享受同等待遇保障水平。

(四)调整医保支付政策

1.将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的特药纳入大病保险特药管理,药品费用分段报销,起付标准为2万元,2万元至40万元以下部分支付80%,4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支付85%,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支付90万元。谈判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2.大病保险原有特殊疗效药品支付政策调整为:起付标准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医保支付80%,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支付40万元。

3.参保职工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职工大额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后,一个医疗年度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纳入职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按照70%比例报销,最高支付40万元。

四、有何意义

将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三种罕见病必需的特殊疗效药品费用纳入我市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提高大病特药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是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体现社会互助共济、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开展这项工作,将有效减轻参保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提升我市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帮助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矛盾,进一步提高参保患者幸福感与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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