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以及非常规事件经常发生,遇到这种情况大家都是如何处理的呢?不妨在文后写下评论,分享一下各自的经验和困惑吧?
临床案例
儿科收治了一名室上性心动过速的患儿,家长抱着孩子先到的病区,住院手续还没办过来。医生先用床旁心电图机描了个心电图,心率256次/分,接上心电监护,心率仍在250次。这下护士犯了难,这体温单上的脉搏该怎么画?说实在的要真查脉搏还真不好查清,就参考心电图值,可体温单上最高脉搏是230,护士就按实际数据进行了录入,这下好了,体温单上出现了所谓的“胡闹”波形,脉搏值的高峰突破了体温单上的顶线,形成了这样的图形。患儿的住院证办好已经是10余分钟以后的事了,医生给予处理后,患儿心律已经转复为窦性心律。
这种情况在临床中很多见,那么问题来了:
1、体温单上的脉搏是绘画办好住院后的正常脉搏还是入科时的实际脉搏?
2、 脉搏值超出体温单上可记录脉搏的最高峰,怎么绘画?按照实际记录,表格不规范,医院质控不达标,按照办好住院证后回复正常心律的脉搏,与患者实际情况不符又不能反映患者真实的病情动态变化。
3、患者就医急诊处理时间早于住院时间和医嘱时间,护理记录单怎么记?按照规范,先记录入科时生命体征,写护理首次记录单,记录患者主诉,入院方式,神志精神,心理情绪状态,存在阳性体征和自觉症状,遵医嘱给予的护理级别,饮食,检查,治疗处理原则及入院宣教。很显然,该病历又无法规范了!各位有什么高招给支支招吧!
先说说我们的做法:
体温单按患儿实际入科时的脉搏绘画并记录,当脉搏值超过高峰值时,按体温单上最高分值绘画,同时在护理记录单上如实记录;护理记录单,在办理好入科的相应时间栏记录患儿实际入科时的生命体征,首次护理记录注明患儿实际入科时间,当时患儿的病情状况、给予的紧急处理以及患儿的转归。接着记录遵医嘱给予的护理级别、饮食、治疗等处理措施。
临床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以及非常规事件经常发生,各种紧急处理的医疗护理文书的记录,又是关于患者的重要资料和医疗护理的法律文件,要求医护人员一定要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客观真实地记录患者的相关病情变化、处理及反应。不知道各位同道是否遇到过类似情况?又是如何处理的?不妨借助“中国护理管理”微信平台,一起来分享、探讨一下吧?
原创文章,转载须经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