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原理动画演示(另类的科技观发明是需求之母)(1)


今天我们来聊《枪炮、病菌和钢铁》这本书对于技术进步的一种非典型认识。这本书的第13章阐述了作者对于科技演化史的观点,这一章标题就叫《发明为需求之母》,就相当的另类非典型了,和一般所认为的需求为发明之母大相径庭。

中国印刷术发明的2500年前,欧洲就已有该技术了?

作者在这一章的开头列举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就是1908年考古人员在爱琴海的克里特岛发现了一件令人惊讶的东西,这个玩意乍一看并不起眼,只是一个粘土烘烤成的圆盘,尺寸不大,直径只有16.5厘米,又没有彩绘,但仔细一看有名堂,碟子的两面都有书写符号,又按一定方式分布,占满了整个碟子空间。

这个土陶碟子大约制做于公元前一千七百年,上面的符号不属于已知的文字,这个东西到底是做什么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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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让人十分困惑,上面的书写符号是用“阳文印”(凸起文字的印模)一个个压在上面,再烧制而成的。所以这么一个碟子上就汇集了四五十个字模。这时候大家想到了什么?是不是很像印刷的排版。

只不过近代用的是活字排版,把单个的文字或字母按书写的内容排好,涂上油墨在纸上一压就印出来了。而这个陶土碟子功能上是类似于中国古代的雕版,是定制的、永久性的排版,可以永久性重复使用。这是目前最能达成共识的对这个碟子用途的推断。

于是真正的问题浮现了,为什么我们现在所知的印刷术是在这个碟子被埋到地下的两千五百年后才在中国出现,三千一百年后才在欧洲流行呢?

这个超级领先的古代印刷机为何没有在地中海地区被广泛采用,被埋到地下三千多年以后才被我们知道呢?

大规模、准确地复制和传播资讯不是每一个时代都有的需要吗?

为什么这项能满足时代需要的发明没有流传下来呢?

这个故事所要提出的一个重要思考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发明之所以能在世上立足,并不像我们想当然地所理解的那么简单:因为它满足了社会的需要,能解决某个重要问题,就被人们接受了,就得到了广泛应用了。而是需要有很多的因缘际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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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是不是发明之母?

尽管作者戴蒙力图改变人们对“需求是发明之母”这个常识性的认识,但是我总的印象是,他的论证并没有颠覆这个论断,需求一定能带来许许多多的发明——我们经常在电视广告中看到的解决生活中种种需要的新产品,比如帮助腿脚不便的老年人上楼的电动座椅、帮助人们归置大把零钱硬币的小装置,这些当然都是从具体的需求出发,为了让人们生活更方便搞出的发明。

戴蒙说的是带来技术演变的那些重大的、关键性的发明,不能单从社会需求这一个维度去解释。

有一部分重要的发明是受到具体需求推动的,比如造出原子弹的“曼哈顿工程”就是为赢得战争胜利这个具体目标而创立的。

还有一七四九年美国人惠特尼发明的轧棉机,也是直接服务于从棉花中分离棉籽这项工作,需要节约劳动力这个目的。但是戴蒙认为这类情况在科技史上并不是主流,大部分发明是好奇心的产物,是妙手偶得之,一旦新发明问世,发明家必须要做的就是为它找个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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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当新发明工作了一段时间以后,消费者才会觉得“需要”那件发明。到这个时候这项新发明的初衷已经被人忘记了,因为人们为它找到了很多新的用途。

比如:内燃机、电灯、飞机、留声机、半导体都是这样。

戴蒙列举的一个典型例子是爱迪生的留声机。1877年爱迪生造出了第一台留声机,爱迪生发表了一篇文章,给出了留声机的十大用途。比如为垂死的、提不动笔的人留遗嘱;为盲人录下有声的书报(报社、出版社可以用留声机的黑胶碟扩大销量);教儿童拼字等等。但是他的兜售完全不成功,以致于他一度放弃了希望。

在他鼓吹的这些用途里,没有一个被市场所接受,而留声机后来的最大用途——复制音乐,根本不在爱迪生的考虑之内。

有商业伙伴向他建议,留声机可以当点唱机用,投币就可播放流行音乐,爱迪生还大为恼火,觉得这简直是对他发明的羞辱。他的发明应该是办公室里的“正经”机器,怎么弄到酒吧、舞厅里去了,太掉价了!

但市场一点也不在乎爱迪生老爷子的自尊心,就把留声机往娱乐场所里面安,直到二十年以后爱迪生才很不情愿地承认,他的留声机的主要用途就是放音乐,因此留声机在中文里又被翻译为“电唱机”,当中文翻译这个词儿的时候,已人们经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个玩意儿就是唱歌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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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是,留声机——这个工具是爱迪生老爷子造出来的。但我们头脑中的“留声机”并非只是一堆零件和电线的拼凑,而是具体功能和用途的集合。

这个意义上的“留声机”,乃是消费者和爱迪生一起“发明”出来的。以至于人们所用的那个“留声机”,和爱迪生老爷子想要造的那个留声机已经不是一个东西了。

这个意思大家理解了吧?

同样的,内燃机——这项带来现代交通革命最重要的发明,也不是需求的产物。当德国人奥托在1866年把这个玩意造出来的时候,社会对它根本没有需求。马匹供应很充足(不是马匹不足,人们迫切需要新的交通工具来代替它),大众对铁路交通也没什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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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奥托引擎的动力效率不高、不稳定、体积又大又笨重,光看那德性就与一匹骏马给人带来的赏心悦目的美感相差太远,如果有人看到奥托内燃机就两眼放光,大喊一声:这就是我需要的!你一定会认为这家伙疯掉了。

过了差不多20年,另一个德国发明家把汽油引擎给小型化了,装在了自行车上,就是造出了摩托车,才给内燃机找到了点用处。

内燃机车辆真正咸鱼翻身还得再等三十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军方决定采购卡车,战后卡车制造商对公众展开了密集的游说,陆军也现身说法,这玩意确实很实用,才让大众觉得他们确实“需要”这个东西。

主要工业国家里卡车才逐渐取代了马车。

可是直到二战爆发的时候,号称机械化闪电战玩得炉火纯青的德军,后勤运输里至少一半也是马匹负担的,马车完全从美国大城市的交通中消失差不多要等到60年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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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机、打字机、飞机很多重要的发明都是如此,在它们问世之时都没有一个呼之欲出的需求等在那里。这些发明不是一亮相就像舞台上的明星一样,幕布一拉开观众就掌声雷动——我们就是来看你的、等的就是你。没有这种事。

那既然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一个叫需求的观众坐在那里,等待新发明登台,又是什么推动了技术的演进呢?

《枪炮、病菌和钢铁》的作者戴蒙也列举了一些常见的理由:专利权、资本主义、宗教、社会的流行观点和禁忌等等。但最终他还是回到了地理环境决定论上。

技术发明怎么和地理环境扯上关系了呢?

理由是:在所有社会中,大部分新技术都不是当地原生的,而是从其他社会引进的,这就使得文明间的交流和往来显得尤其重要。

那些地理上便利的地区,最有机会了解到其他地区的新技术并加以引进,也有最大概率综合各种不同的因素进行二度创新、三度创新,达成技术的自我催化。在自我催化的运动中,技术演进的速度不断提高,不断刺激人们给新鲜事物找点用途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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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之一是古腾堡印刷机,在这台近代印刷机上集合了六项独立的技术。纸张、活字模、冶金术、印刷机、油墨与文字。所有这些条件里,纸和活字来自于中国,印刷机的机械设计本身,来自于橄榄油压榨机,是借鉴到了印刷上。

中国有这六项独立技术中的五项。

唯独文字这一项吃了亏,欧洲普遍使用字母表音,只要有一套字母的铅模子,就很容易组合排版。中文是单个的方块字,要一个个地做成金属活字模、再排版的成本太高,但中国人力充足,工资水平低。

所以中国古代多用雕板,做永久性的、定制的印刷版面,印刷术的推广就慢,它的效率比起手抄的优势不明显。

如果从洲际的尺度上看,地理条件对于技术传播的作用就更明显,南北美洲之间有中美地峡雨林、美国西南部沙漠这些巨大的地理和生态阻隔,美洲土著没有发展出独立的农业,定居的人口有限,人人都要自己去狩猎采集填饱肚子,就不会有专职的发明家琢磨新鲜事物,同时文明群落间没有交流,也就没有办法把不同文明的技术成果归拢在一起二次创新、三次创新,完成技术的自我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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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

从地理条件出发来解释人类技术的演进,在《枪炮、病菌和钢铁》这本书的各个部分里,我觉得是说服力相对较弱的一部分。有比较强的方法论决定色彩,就是作者认可了地理环境是解释文明间发展差异的终极原因,就拎着这把锤到处找钉子砸。政治和宗教的演化历史可以归结为地理条件,科技的演化历史也可以归结为同样的原因。

但是有几方面的深刻性还是要点赞的,一是许多重要的发明之所以扮演着现在我们所知的角色:内燃机引擎、飞机等等,是在一个长期的过程中,大众和发明者互动的结果。发明在塑造我们的需求,我们又为发明找到了一些发明家自己都没想到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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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许多重要的发明其实是二次创作、三次创作、n次创作的后果。

我们记住的只是最后那位创作者,在古腾堡发明的印刷机之前,发明橄榄油压榨机的那位工匠我们不知是谁,也不知道它是在哪儿被发明的。

所以重要的发明是结合了很多独立因素之后,产生的一种质变飞跃。因此开放、鼓励交流的环境对技术进步十分重要。

在古代,阻碍交流的主要因素是地理和交通;而当今已经没有这方面的问题了,主要的障碍因素是意识形态和既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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