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立君
大抵女有国色,男随之,花有香气,蜂蝶随之。——新罗善德女王(632年)
尔国以妇人为主,为邻国轻侮。——唐太宗(643年)
屡禁不止的人口贩卖
大唐长庆元年(公元821年),在位八年“宴乐过多,畋游无度”的皇帝李恒(唐穆宗)尚未因打马球而中风病倒。在他的本纪中,躬身亲为或名义上的事务依然是那么繁多,仿佛大唐帝国的运转都系于他一人之力。
春三月,幽州的卢龙节度使,也就是阴贼险谲的刘总——他曾为了权位而弑父、鸩兄——向朝廷献马一万五千匹的示弱表态。这是对朝局的应激反应,朝廷刚刚平定了淮西。这一年的晚些时候,他在易州出家以后暴毙。
这个三月,朝廷在全国各地有一系列政治动作,比如任命不少节度使,册封皇帝的一群子弟为王,还罢京西、京北和籴使以及河北榷盐法。
西安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微缩模型
唐代元和藩镇示意图
如果把目光投向帝国东方,今山东半岛的平卢淄青藩镇控扼着海东朝贡道,平卢节度使长期兼任押新罗渤海两蕃使。时任节度使是薛平(薛苹),《旧唐书·穆宗本纪》长庆元年三月条记载:
平卢薛平奏:海贼掠卖新罗人口于缘海郡县,请严加禁绝,俾异俗怀恩。从之。(第486-487页)
唐代藩镇最高长官的奏报,一般皆非小事,记在本纪中者尤其重要。这里虽然只有简单一句,但背后涉及的人口却相当多。
“海贼掠卖新罗人口于缘海郡县”,道出了事件、对象、地点,即海贼是罪魁祸首,他们从新罗掠夺贩卖人口,目的地是唐朝沿海的郡县。薛平的建议当然是“严加禁绝”,希望达到“俾异俗怀恩”的目的,也就是让唐朝的友好国家新罗感恩戴德。皇帝同意了。
实际上,在《唐会要》卷86《奴婢》中保留有更详细文本和后续故事进展。从中可以获得事情的更多细节。薛平(薛苹)在上表中说:
应有海贼掠新罗良口,将到当管登莱州界,及缘海诸道卖为奴婢者。伏以新罗国虽是外夷,常禀正朔,朝贡不绝,与内地无殊。其百姓良口等,常被海贼掠卖,于理实难。先有制敕禁断,缘当管久陷贼中,承前不守法度。自收复已来,道路无阻,递相贩鬻,其弊尤深。伏乞特降明勅,起今已后,缘海诸道,应有上件贼并卖新罗国良人等,一切禁断。请所在观察使严加捉搦,如有违犯,便准法断。(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571页,引者重新断句标点)
薛平在这里提供了若干重要信息:
一、事情起因比较严重,海贼掠卖人口的对象是一向对唐朝谦恭的邻国新罗的良口,有些卖到他所管辖的登州、莱州地界,还有一些卖到了沿海诸道为奴婢。唐朝境内的奴婢和良贱有别的身份制度,素来合法存在,不过卖良为贱则是不容许的。
二、事涉属国新罗,事态比较严重。薛平说新罗虽是外夷,但是“常禀正朔,朝贡不绝,与内地无殊”,这反映出山东地方官员对于海东政情和文化的了解。新罗是朝贡国的典范,这样一个君子之国的百姓,良人经常被海贼掠卖,实在不合情理。
三、此前朝廷颁布过制敕禁止此事(详见下文),但是因为平卢淄青地区实际并不服从中央,“不守法度”,而元和十四年(819)唐朝击溃割据的李师道(即所谓收复)之后,交通不再受阻,多地贩卖转卖之事反而更加难禁了。唐穆宗答敕称“宜依”。
这里要插叙一下此前的唐宪宗时代对掠卖良口的禁绝。元和四年(809)唐宪宗有敕:“岭南黔中福建等道百姓,虽处遐俗,莫非吾民。……缘公私掠卖奴婢,宜令所在长吏切加捉搦,并审细勘责,委知非良人百姓,乃许交关。有违犯者,准法处分。”(《唐会要》卷86《奴婢》,第1570页)这里针对的是今贵州、广东、福建一带良家百姓被掠卖为奴婢之事,朝廷督责地方官员详细审查盘问,“委知非良人百姓,乃许交关”一语是说,确切地知道被卖者的身份并非良人,才允许交关。保护的对象是良人(即良口)。
元和八年(813)九月又有诏书,对于岭南地区贩卖人口之事做出更具体的指示:“自岭南诸道,辄不得以良口饷遗贩易,及将诸处博易。又有求利之徒,以良口博马。并敕所在长吏,严加捉搦,长吏不任勾当,委御史台访察闻奏。”(《唐会要》卷86《奴婢》,第1571页)严加禁止买卖良人之事,所在地方官员如果“不任勾当”,则干脆让中央派调查组去做,“委御史台访察闻奏”。皇帝震怒了。
薛平这次在长庆元年(821)提出的新罗奴婢贩卖一事,恐怕比上述地区还要严重。他提议皇帝明发诏命,从今以后一律不允许沿海诸道有贩卖新罗国良人之事;同时,案发地所在最高长官观察使负责严加督办,如有违犯,依法处置。
贩卖新罗人口这一直达天听的事件,后续落实处理得如何?据三年后新罗国使臣给皇帝的上书,朝廷禁令的实施产生了新的问题。
长庆三年正月,新罗国使金柱弼进状:“先蒙恩敕,禁卖良口,使任从所适。有老弱者栖栖无家,多寄傍海村乡,愿归无路。伏乞牒诸道傍海州县,每有船次,便赐任归,不令州县制约。”敕旨:“禁卖新罗,寻有正敕。所言如有漂寄,固合任归。宜委所在州县,切加勘会。责审是本国百姓情愿归者,方得放回。”(《唐会要》,第1571页)
即,唐朝皇帝的恩敕,使人口买卖得以禁止,但是这些已经被卖到中国的,尤其是老弱者,无家可归,无路可回,“寄傍海村乡”。新罗人生活情形已被本国知悉,两国交流密切程度得窥一斑。使臣金柱弼请求唐廷向沿海诸道的州县下牒文,一旦有船出发便让这些人回国,州县地方不要阻拦约束。
唐朝答敕,应允此事,最后一句值得注意,就是所在州县地方官员要详加勘问甄别,确实是自愿回国的新罗国百姓,才能放回。言外之意,绝不允许将唐人拐骗到外国的行径。其实,唐朝对于在中国的外国人是宽容开放的,甚至允许他们和华人女子结婚,不过有一条很引人注目,就是当这些外国人回国时,中国妻子是不许跟随出境的。
毕竟对国家而言,人,才是最重要的、最根本的。
新罗石刻
徐州出了个张大使
唐代大文豪杜牧所写的《张保皋传》,后被欧阳修转载至《新唐书》,其所透露的信息是新罗人被掠卖到中国等地为奴婢之事,似乎并未因皇帝的恩敕而彻底禁绝,张保皋因此请求新罗国王以武力解决此问题。《樊川文集》记载,张保皋和他的好友郑年,不知为何从新罗来到唐朝徐州,担任军中小将:
新罗人张保皋、郑年者,自其国来徐州,为军中小将。……俱善斗战,骑而挥枪,其本国与徐州无有能敌者。(吴在庆校注:《杜牧集系年校注》,中华书局,2008年,第672页)
两人武艺超群,尤其是郑年水性极好。后来,欧阳修在《新唐书》东夷传的末尾参酌这一文献进行简写,高丽金富轼撰成的正史《三国史记》也再次袭引,文字略异。
有张保皋、郑年者,皆善斗战,工用枪。……自其国皆来为武宁军小将。(《新唐书》卷220《东夷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6206页)
张保皋(《罗纪》作弓福)、郑年,皆新罗人。但不知乡邑、父祖。……二人如唐,为武宁军小将,骑而用枪,无能敌者。(《三国史记》卷44《张保皋传》,吉林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633页)
所谓武宁军,就是驻扎在徐州的军队,长官又称徐泗节度使。关于张保皋在徐州,历来学者们有很多猜测,有人甚至认为张保皋本是唐人而非新罗人。比较合理的解释可能是,他们是新罗邻近中国的沿海岛民,在唐朝东部沿海藩镇自相为政、两国民间交往松弛时进入有一定新罗人分布的徐州地区靠武艺谋生。
更重要的是,在徐州的经历使张保皋亲眼目睹了新罗被掠卖者仍然为奴婢的事实。他回国之后,面见新罗国王陈奏此事,并由此建立起后来蜚声东亚的清海镇。
后保皋归新罗,谒其王曰:“遍中国以新罗人为奴婢,愿得镇清海,使贼不得掠人西去。”清海,海路之要也。王与保皋万人守之。自大和后,海上无鬻新罗人者。(《新唐书》卷220《东夷传》,第6206页;吴在庆校注:《杜牧集系年校注》,第672页,略同)
国王分给他一万人,就是要让他清理海上非法势力,以自己的力量武力解决新罗人被掠卖为奴婢的问题。张保皋不负所望,在今天韩国全罗南道南端海域中的莞岛,建立了清海镇,肃清了唐与新罗之间海域,贩卖新罗奴婢问题在大和年间之后不复存在。至此,新罗良口被鬻卖至中国为奴婢的问题,首经平卢节度使薛平上奏请示,新罗国使再次请求,唐穆宗两度钦命解决,最终新罗清海镇大使张保皋彻底予以解决。
日本僧人圆仁稍晚的开成三年(838)随最后一次遣唐使来到唐朝,一心巡礼求法,他在中国学习、旅行十年,足迹遍及今苏、皖、鲁、冀、晋、秦、豫诸省,并驻留长安近五载。圆仁用汉文撰写的日记《入唐求法巡礼行记》被誉为世界三大旅行记之一,他对唐代社会特别是底层的记录,史料价值非常高。其中所记,除了会昌法难等,应该就属新罗人在唐朝沿海地区的分布和活动。
他多次提到山东、江苏等地的新罗人,以及在东亚海上航路和贸易方面发挥着极大作用的清海镇大使张保皋及其部下。他们通晓汉语、日语,虔诚礼佛,圆仁最后的回国生活和航船本身都得到这些新罗人的莫大帮助。
赤山法华院,张保皋所建,圆仁在此停留
张保皋具有英雄传奇色彩,后来他凭借在海上要冲建立的武装力量,拥立新罗金祐徵登基(神武王),建立了更大的功勋。当时(838年)金祐徴逃往清海镇避难,听说金明在都城篡位,他对张保皋说:
金明弑君自立,利弘枉杀君父,不可共戴天也。愿仗将军之兵,以报君父之雠。(《三国史记》卷10)
张保皋说得大义凛然:“古人有言,见义不为,无勇。吾虽庸劣,唯命是从。”(同上)他可能一共有一万多人,却分兵五千人给金佑徵,言行一致,足见诚意。结果金佑徵取胜登基,立即册封清海镇大使张保皋(弓福)为“感义军使”,食实封二千户。
神武王在位不久即去世,文宣王即位后又将张大使册封到更高的地位:
教曰:“清海镇大使弓福,尝以兵助神考,灭先朝之巨贼。其功烈可忘耶?”乃拜为镇海将军,兼赐章服。(《三国史记》卷11)
非常明确,“仗将军之兵”、“以兵助”等强调的是张保皋帮助神武王击败京城势力的关键是“兵”,也就是起因新罗奴婢问题,建立的清海镇武力。
后来张大使的故事和新罗奴婢越离越远,国王原本要迎娶他的女儿为次妃,可惜朝中忌惮清海镇势力的大臣以“今弓福海岛人也,其女豈可以配王室乎?”理由反对。文宣王八年(846),张保皋(弓福)怨王不纳女,据清海镇发动叛乱。当时,新罗王廷踌躇不前,“将讨之则恐有不测之患,将置之则罪不可赦,忧虑不知所图”。最后矛盾的解决竟是以刺客暗杀张保皋的形式告终。
五年后(851),新罗王廷终于罢清海镇,“徙其人于碧骨郡”。碧骨郡位于今天全罗北道全州附近的金堤市,虽然近海但属于内陆,新罗因肃清海上非法奴婢贸易而兴起的海上军事力量,最终被传统王权彻底消灭,传奇画上句号。
拱手相送的和强行掳掠的
神武王金佑徵,就是张保皋帮助登基的那位新罗国王,在位仅仅一年多,很奇怪的是,他登基后立即(839年)向唐朝派出使臣,史载:
秋七月,遣使如唐,遗淄青节度使奴婢。帝闻之,矜远人,诏令归国。(《三国史记》卷10)
这是主动送上奴婢作为礼物。明明张保皋立志要消除的,就是这种“遍中国以新罗人为奴婢”的现象,可是这位国王却把奴婢送上门。好在当时的皇帝唐文宗,出于怜悯远人,没有接纳。
历史上,以女性作为贡品或者战利品、附属品的例子非常多。朝鲜半岛的新罗、高句丽等国也常常积极主动地把美女、奴婢等送往中国,或送给中国使臣。
朱子奢是一位“雅有仪观”的儒士,贞观初年时高句丽、百济一起连年进攻新罗,新罗遣使吿急。太宗派他出使,希望可以“释三国之憾”。果然,他的风采不同凡响,“东夷大钦敬之,三国王皆上表谢罪,赐遣甚厚”,出使效果极佳。可是,他在出使时“纳其美女之赠”,也就是接受了对方赠送的美女。因此,回到长安,因违旨受到太宗斥责,幸好太宗惜才,没有惩罚他。(《旧唐书》卷189上《朱子奢传》,第4948页)
唐太宗贞观二十年(646)征伐高句丽之际,高句丽遣使来谢罪,用的手段是“并献二美女”。太宗皇帝对高句丽使臣说:“归谓尔主,美色者,人之所重。尔之所献,信为美丽。悯其离父母兄弟于本国,留其身而忘其亲,爱其色而伤其心,我不取也。”(《旧唐书》卷199上《东夷传》,第5326页)美女的确很美,可惜她们远离亲人祖国,使其郁郁不乐,并非皇帝之心。结果皇帝下令退回。
贞观五年(631),林邑国献五色鹦鹉,新罗国则献上美女二人。魏征认为不应该接受。当时,闻过则喜的唐太宗高兴地说:“林邑鹦鹉犹能自言苦寒,思归其国,况二女远别亲戚乎!”美女和鹦鹉,都交给使者分别归还。(《资治通鉴》卷193,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089—6090页)《旧唐书·东夷传》记载其事更详,“贞观五年,遣使献女乐二人,皆鬒发美色。”太宗对周围人所说的话意思也更完整:“朕闻声色之娱,不如好德。且山川阻远,怀土可知。近日林邑献白鹦鹉,尚解思乡,诉请还国。鸟犹如此,况人情乎!朕愍其远来,必思亲戚,宜付使者,听遣还家。”(第5335页)后来他在另一场合又说:“林邑贡能言鸟,新罗献女乐,悯其离本,皆令反国,是朕敦本也。”(《册府元龟》卷35《帝王部·封禅》)结果同样是拒绝了新罗的绝色美女。
其实,史籍中能找到的新罗第一次遣使中国的记载(381年),就是献上美女之事,当时是十六国的前秦时代:
《秦书》曰:苻坚建元十八年,新罗国王楼寒遣使卫头献美女。国在百济东,其人多美发,发长丈馀。(《太平御览》卷781《东夷》)
看来,长发飘逸的新罗美人似乎很早就闻名中国了。
在唐代及之后的五代,除了东方新罗、高句丽,东北方的契丹和渤海国,西域的康国、米国、史国、骨咄也都有进献胡旋女、女乐的记载(见《册府元龟》卷971—卷972《外臣部·朝贡》):
唐玄宗开元十五年(727)五月,康国献胡旋女子及豹,史国献胡旋女子及蒲萄酒;七月,史国王阿忽必多遣使献胡旋女子及豹。开元十七年(729)正月,米国使献胡旋女子三人及豹、狮子各一;开元二十一年(733)二月,骨咄王颉利发遣使献马并女乐。
值得注意的是,唐代宗大历十二年(777)正月,“渤海遣使来朝,并献日本国舞女一十一人及方物。”《册府元龟》这条记事颇让人费解,为何渤海国进献的是日本国舞女呢?查《旧唐书》代宗纪、渤海传,两处都出现与该记事吻合的记载,且渤海传提供了一定理解背景:
大历二年至十年,或频遣使来朝,或间岁而至,或岁内二三至者。十二年正月,遣使献日本国舞女一十一人及方物。四月、十二月,使复来。(《旧唐书》卷199下《北狄传》,第5362页)
渤海使臣从今天中国东北(此时都城在上京龙泉府,今黑龙江宁安市)派遣到长安的使臣极为频繁,这次遣使虽然在日本史料中找不到可以比定的记载,但遣使后八年渤海国迁都到靠近日本海的东京龙原府(今吉林省珲春市),学界一般认为是为了加强与日本的联系和交流。因此难以否定这条史料的真实性。合理的解释是,渤海国在发挥唐朝与日本及东方诸国交流的桥梁作用。
五代后梁开平二年(908),契丹国王阿保机遣使进良马十匹、金花鞍辔、貂鼠皮、头冠并裘,同时还献上“男口一,名苏,年十岁,女口一,名譬,年十二”。这又是官方的奴婢奉献了。渤海国亦有两次将女口、儿口等同于特产作为贡献的明确记载:开平三年(909),渤海王大諲譔朝贡,进儿女口及物、貂鼠皮、熊皮等;后唐明宗天成元年(926)四月,大諲譔遣使朝贡,进儿口、女口各三人、人参、昆布、白附子及虎皮等。
既然胡旋女、舞女、美女、女乐都可以成为国家间的礼物,“女口”成为一种送给大国的贡品当然也是顺理成章了。后世史家更多关注汉唐和亲故事中的王昭君们,而这些连名字都没留下的普通女性(除了那位来自契丹的名叫“譬”的女孩)则被历史遗忘得更为彻底,其实,她们都是被“送出”的女性。(堀敏一《中国と古代東アジア世界:中華的世界と諸民族》,岩波書店,1993年,第四章)
在战争期间,还有许多女性被军队掳掠而归。在史书记载中,她们和被攻克的城池、虏获的牛马一起,只具有战利品的意义。幸好,唐宋笔记中留下了她们的故事,一句台词也没有,却异常倔强坚硬。
“高丽婢”就是其中这样的女子。唐人张鷟《朝野佥载》卷5记载:
中书舍人郭正一破平壤,得一高丽婢,名玉素,极姝艳,令专知财物库。正一夜须浆水粥,非玉素煮之不可。玉素乃毒之而进,正一急曰:“此婢药我!”索土浆、甘草服解之,良久乃止。
郭正一应该是随同李勣的大军在高宗总章元年(668年)攻破高句丽都城平壤,他由此获得了一位极为姝艳的高丽婢女玉素。玉素管财库,又是郭正一生活上依赖的人,遂趁机在煮粥时下毒,夺财逃跑。故事后面的情节是在长安城中如何巧妙破案、找到玉素,这里不再剧透,读者有兴趣自可去读。
更妙的是,高罗佩(Robert Hans van Gulik)在他的名著《狄公案》之《黄金案》中,将高丽女子玉素塑造成一个颇有个性而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高罗佩借乔泰之眼,将玉素的形象刻画出来:
只见玉素俏立在栏杆旁,身穿一件高丽式的印花白绸长裙,用丝带在丰胸下系成一个漂亮的大蝴蝶结,两端飘然垂地,乌发盘成高髻,耳后簪着一朵白花。(张凌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9年,第163页)
在故事中,玉素虽然牺牲了自我,却是为了某种目标而选择了生活道路。
高罗佩《狄公案》书影
电视剧中的玉素形象
反观历史,无论是新罗奴婢中的广大女性,还是作为贡品、战利品进入(过)中国的女性,对她们遭受命运摆布的悲苦都无法言说了。
宏大的历史,几乎没有留给她们任何版面……
我们不禁要追问:
新罗的女性,在本国处于什么样的角色和地位?
新罗是韩国古代唯一拥有女王的国家,女王对于新罗又意味着什么?
或者说,新罗的文化留给今天朝鲜民族女性怎样的遗产呢?
责任编辑:彭珊珊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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