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一般指专科,是在完成中等教育的基础上培养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专业技术(高职为职业技能)和初步能力。

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前

1999年以前大专指大学专科学科专业教育,分为普通专科和高职专科。普通专科偏向于理论,走的是本科教育的路线,是大学本科的压缩版,但层次低于本科。而高职偏向于实践,培养的是有较强动手能力的毕业生。两者的学历都是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相对于高职院校,普通专科院校将来升级为本科院校的概率较大,而高职侧重技术重视实践的培养,将来升成本科院校的概率较低。在高考录取中,普通专科的录取批次在高职专科之前。大专学历层次不颁发学位证书而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或成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芯、并授权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验印。

高职教育有哪些改革(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已经二十多年)(1)

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之后

1999年以后,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大专实行了并轨,普通专科和高职专科实行了合并,除了师范、医学、公安类专业继续保持原普通专科教育外,其余专业全部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即高职专科,简称高职。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而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职业大学”、“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职业学校”。

高职教育有哪些改革(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已经二十多年)(2)

高职的生源主要来自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与高职单招,高职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本学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会适当延长。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培养对象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高等职业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机制、多种模式的原则办学。现阶段,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有:短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本科院校内设立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二级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等。高等职业教育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而逐步“上移”,这是国际高等职业教育的总趋势。现阶段,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在大学专科层次。

高等职业教育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来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强调理论教学和实践训练并重,毕业生具有直接上岗工作的 能力。同时,许多学校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职业技能考核标准,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在校学生的管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高职教育有哪些改革(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已经二十多年)(3)

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修完专业所规定的课程、且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学校颁发。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与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样不包分配,实行学校推荐、自主就业。普通全日制专科生毕业时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已经发文,本专科毕业生将不再发《毕业派遣证》,而代之以《就业报到证》。就业后可以当干部,也可以当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政策确定。

三、高职的深造途径

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可以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本科(普通专升本)、研究生教育, 继续深造。

所以,1999年教育体制改革前,大专包含了高职,1999年教育体制改革以后,除师范 、医学、公安类仍叫大专外,其他专业的大专实际就是高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