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男子在早市上摆摊设局,以出售肉苁蓉和虫草参为幌子,在事主询价时,故意隐瞒计量单位,等事主受误导确定购买后,他们将肉苁蓉或虫草参剪碎,再说出高得吓人的价格,威胁强迫事主交钱。成本只有150元的肉苁蓉愣是被他们用这种方法“卖”到了2万余元。
记者今日获悉,6名男子被西城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3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曹先生一天早上在早市上买菜,看见一个摊位出售一捆一捆的肉苁蓉。曹先生上前询价,身旁一个也在挑肉苁蓉的男子告诉他20元一捆。摊主还一个劲儿吹嘘肉苁蓉的功效。曹先生觉得价格还可以,便提出自己也买一捆。然后,他就和另一个买主一起跟着摊主上了旁边的轿车,把肉苁蓉加工一下。
到了车上,曹先生拿出20元准备交钱。此时,车上坐着的另外两名陌生男子拿出一个写着价格的广告牌告诉曹先生,肉苁蓉不是20一捆,是20元一克。曹先生要的这捆肉苁蓉称重后足足2斤多,22000元。曹先生一听这个价,赶忙说不要了,可车上的人一边用剪刀把肉苁蓉剪成小块,一边威胁他说:“你买不买,不买用剪刀捅死你!”
被几名男子围困在车里,曹先生无计可施,只得乖乖交钱。他先从微信中给对方转账15000元,之后让两名男子跟他回家取余下的7000元钱。
曹先生不是第一个受害者,也不是最后一个。他更没想到,和他一起买肉苁蓉的另一个买主和那些威胁他的人其实都是一伙儿的。这伙人专门在早市组局坑人。
他们从网上以1500元的价格买来20斤所谓的肉苁蓉,并明确分工:有人在早市摆摊,有人当“托儿”诱骗事主,有人在车上威胁恐吓,有人在周边望风。有事主询价时,摊主只说个钱数,却故意不说计量单位,让事主误以为是一斤的价格。等事主确定要买之后,他们以加工处理肉苁蓉为由,将事主带到车上,再告诉事主二三十元的价格是一克。事主只要说不要了,他们就通过语言威胁甚至殴打胁迫的方式,强迫事主交钱。以曹先生为例,2斤肉苁蓉的成本只有150元,却被他们“卖”到了22000元。
干了没几天,这伙人就被查获。经查证,他们4次作案,通过上述方式出售肉苁蓉、虫草参等中药材,共得赃款42000余元。后经检验,他们出售的肉苁蓉还不是正品。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6名被告人以低廉价格购买所谓的“肉苁蓉”、“虫草参”,后以摆摊出售中药材为幌子,使用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强迫他人以明显高出合理价钱的价格购买,其行为已非正常的商品交易,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且被告人当场实施暴力威胁行为达到了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犯罪特征,均已构成抢劫罪。
西城法院根据几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多次实施抢劫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主犯马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另外5名从犯分别被判有期徒刑7年至3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一审判决后,6名被告人均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150元的肉苁蓉被他们“卖”到两万多,西城法院判决——)
来源:北京日报公众号 记者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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