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郎织女》与《白蛇传》、《孟姜女哭长城》、《梁山伯与祝英台》并称中国四大民间爱情传说,这些惊天动地、超越生死、超越人神妖物种的爱情打动了无数善良的人们。
大多数人熟知《牛郎织女》这个故事,却不知这个故事的演变由来。
这个故事起源于晋代文学家干宝的《搜神记》里面的两个故事:《毛衣女》和《董永》。
《毛衣女》讲的是有个游手好闲的青年,一天看见田里有六、七个年轻的女子在嬉戏玩闹,于是匍匐前去,拿到她们中间一个女子的毛衣,藏了起来。
然后他走到姑娘们面前,别的姑娘吓得马上变成鸟飞走了,只有这个姑娘没有毛衣,不能飞走,原来她们是鸟变的。
孤单无助的毛衣女被这个青年带回去作了妻子,与他生下了三个女儿,但她一直想方设法拿回毛衣,回到生养她的家。
终于有一天,她发现毛衣藏在稻堆下面,她穿起来就飞走了。不久,毛衣女把女儿也接走了。
《董永》在吸收《毛衣女》“偷衣迫嫁”的情节之上有所改编:
鸟女换成了七仙女,青年变成了董永的儿子董仲。
七仙女原本回到了天上,因儿子董仲希望找到母亲,在道士的帮助下,偷取了母亲紫色的羽衣,把母亲永远留在了董永身边,算是一家团聚了。
后来又有各路文人纷纷粉墨登场,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版浪漫唯美凄恻的《牛郎织女》传说。
(二)撕开爱情亲情这块遮羞布,你会发现,这段婚姻不是一个跨越门第的传奇,而是一个高阶女子被掳被强行改命的悲剧。
织女本是仙界白富美,兰心蕙质,有着美好的生活和可期的未来:找一个志趣相投的神仙眷侣,过一生逍遥自在的神仙日子。
可是一次平常的姐妹出游活动,她的人生完全颠覆,来得时候好好的,回的时候回不去了。
无论如何粉饰牛郎,他就是一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想走捷径不计手段的投机分子,怪不得牛郎现在成了贬义词!
如果他真能吃苦求上进,那大片山林土地任他挥洒汗水播种耕耘,不说富甲一方,起码丰衣足食,何愁没有美丽善良的人间女子嫁给他?
好的婚姻,从来都是势均力敌互相成就,一个娶不上女人的男人,织女真的会爱上他,心甘情愿嫁给他?我不信。
不要扯什么缘分,两个世界的人,毫无交集,毫不了解,就爱上了?如果是,这才是成人世界最神奇的神话。
织女爱他什么?爱他穷、爱他痴、爱他守身如玉、爱他不识字?
没有了羽衣,她走得了吗?不管她愿意不愿意,她都得留下来,留在本不属于她的陌生世界里。
先是偷取一个不谙尘事的美丽女人的羽衣,斩断她回家的天路,再与她生下两个孩子,以血缘亲情锁住一个可怜的母亲,这样的婚姻是可悲的。
这个爱情神话的本质,不过是一个披着爱情外衣的恐怖故事。
(三)有一件事我以前一直想不明白:
那些冠冕堂皇的古代文人们,为什么没有改动“偷衣迫嫁”这一情节让故事更完美?在情真意切的爱情中,一开始就耍了手段的爱情终究是有了瑕疵。
虽然后来增加了老牛这一形象,由它提供线索,出谋划策,但这“偷衣迫嫁”的锅最多只能甩一半给它,毕竟老牛只是动动嘴巴,执行的人还是牛郎。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女人在他们眼里只是物,是泄欲和生育的工具,他们从来不认为违背女性意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如果再加一点对女性的关心,那简直就是恩赐的雨露了。
所以“偷衣拐人”的情节就这样世世代代保留了下来,还被当成了风流韵事传奇艳遇而被世人津津乐道。
要知道,仙凡有别,人鬼殊途,即使在神话世界里,也有公认的法律:仙界、凡界、妖界各守其界,跨界恋爱结婚是不被允许,要遭天谴的。
但奇幻的是,你跟他讲法律,他就跟你讲人权:
如果不用这个方式搞个女人结婚生孩子,牛郎就永远没有媳妇,就断子绝孙了,凡人(穷人)也有结婚的权利。
你跟他讲人权,他又跟你讲感情:
你把织女带(拐)回家,藏起人家的羽衣不让回家,也不让她与外界接触,这就是变相禁锢,你也没跟她讲人权啊。他说那是他爱她的方式。
你跟他讲感情,他又跟你讲习俗;你跟他讲习俗,他又跟你讲道德;你跟他讲道德,他又跟你讲法律.....
所以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果不是王母划下那条银河,织女是永远摆脱不了牛郎的,休想离开那个村子。
因为她身边有助纣为虐的老牛,还被冠以热心忠诚,成人之美等美誉。
因为她身边是对这种不自由婚姻苦难的无视,甚至粉饰的大环境。
这才是令人背脊发凉的地方。
因为一个人的恶,容易被惩处,众人之恶,却无人可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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