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灰菜编辑解答

士官一次性退役金有多少(一次性经济补偿怎么计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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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军路,我是一名现役士官,今年服役满10年,因父亲病重需要人照顾,母亲常年身体不好,家里就我一个独生子,跟单位申请随今年年底退役的战友一块退役回家,现在我有两点困惑需要指点:1、我是2011年12月入伍的,如果退役的话是否可以选择地方政府特殊照顾安排工作?2、如果安排不了工作的话,我回地方后能拿多少补助金?谢谢!

答复(本期由灰灰菜编辑解答):

你好战友,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因家庭变故等原因,现役士官通过向单位申请全程退役通过后,可以在未服满本期规定年限的情况下提前退役。

1、你是2011年12月入伍,2021年12月退役,服役满10年,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11月1日实施)是不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需服役满12年)的,因此你只能选择自主就业。

据小编了解,各地也没有针对因家庭变故提前退役的士官,可以给予安排工作的政策规定。

2、如果你选择自主就业回家的话,除了部队的退伍费及一次性退役金之外,地方还会给予你一次性经济补助。

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具体的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是需要根据你安置所在地的规定为准。

各省标准可以在军路输入“地方退役金查看”。

对于全程退役的士官,我们了解到部分地方在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时是有明确的规定要求的,比如《青海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士兵退役移交安置工作具体问题的通知》(青民发[2016]13号)文件规定:

“士官未服满本期规定的服役年限提前退役的(包括家庭变故或全程退役),本期不予计算自主就业金年限,只兑现已服满年限相应标准”。

也就是说你现在是上士,地方政府在给你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标准是: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时候,上士已服役的2年是不计算在这笔补助里面的。其它地方是否也有类似的规定,请以当地的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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