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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姜乾相 通讯员 牛犇生 辛欣
“您好,安老师,我们收到您在线上办理的用电暂停业务,您是要暂停5台用电设备吗?”3月15日一早,东岳建陶用电业务负责人就接到了张店供电中心营业厅工作人员的电话,这距离他网上申请业务刚刚过了10分钟。
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相关规定,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域(含所辖区县)范围内,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且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在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用电”等条件限制,受理日期可追溯至因疫情影响企业停产之日。有效期至市域范围全部降为“低风险地区”。
编辑: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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