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省法学会、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与铁岭市法学会、铁岭县委政法委、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服务中心联合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工业园区法律服务站法治宣传服务”“省属研究会和市级法学会对接联系”“三合一”活动。
活动中,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专家一行九人走进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铁岭奥德燃气有限公司为四十多名企业员工进行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知识宣讲。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黄立林教授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与继承篇之新构建》为题,深入浅出地向企业职工解读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重大意义、特色亮点,着重对民法典中婚姻家庭关系和继承等热点问题进行全面讲解,同时结合企业员工的法律需求,依托一个个具体生动的案例,多角度帮助企业员工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丁楠讲师采用生动的案例以案释法,专题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从多角度分析《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实施对日常生活及安全生产的影响。
授课现场气氛热烈,讲座内容实用、接地气,受到企业员工的一致好评。听了此次宣讲,企业员工进一步了解了民法典中婚姻、继承相关法律要点,知道了平时如果不注意高空抛物、妨碍交通安全、阻挠合法施工等行为都有可能触犯刑法。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产工作中一定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生活中要不断提升学法、守法、懂法、用法意识,为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来源:铁岭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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