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某日,司法所接110非警务类警情通报,镇内同一地址内出现3起连续报警,通报警情分别是:亲家抢小孩,要把孙子从家里抢走请求民警到场;婆婆不让见自己的孩子,要把孩子藏起来请求民警到场;亲家阻挠女儿看孩子,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要求处理经了解,拨打110报警电话的三方分别是媳妇李某、婆婆陈某、媳妇的母亲张某李某与丈夫婚后一直与公婆共同居住,现在孩子10个月在孩子出生后李某与丈夫的关系急转直下,双方经常发生口角,爆发冲突由于与公公、婆婆共同居住,小夫妻两的冲突也逐步加入了上一代的身影,最终导致了小夫妻、男女双方家长三方先后报警,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夫妻两个人生活感悟?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夫妻两个人生活感悟(夫妻生活感悟)

夫妻两个人生活感悟

2019年10月某日,司法所接110非警务类警情通报,镇内同一地址内出现3起连续报警,通报警情分别是:亲家抢小孩,要把孙子从家里抢走请求民警到场;婆婆不让见自己的孩子,要把孩子藏起来请求民警到场;亲家阻挠女儿看孩子,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要求处理。经了解,拨打110报警电话的三方分别是媳妇李某、婆婆陈某、媳妇的母亲张某。李某与丈夫婚后一直与公婆共同居住,现在孩子10个月。在孩子出生后李某与丈夫的关系急转直下,双方经常发生口角,爆发冲突。由于与公公、婆婆共同居住,小夫妻两的冲突也逐步加入了上一代的身影,最终导致了小夫妻、男女双方家长三方先后报警。

调解过程

由于报警当天双方仅有轻微肢体碰擦,并未构成伤害,且又涉及婚姻家庭纠纷,在民警进行教育后,镇、居两级调委会调解员随即开展了调解工作。

先是分别谈话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针对该起纠纷,调解员分别找了李某及其丈夫、婆婆及母亲进行谈话,找到症结所在。通过各方的诉说,调解人员基本还原了整个家庭情况及矛盾的发展过程。小夫妻双方是通过自由恋爱走到一起。从恋爱起,由于男方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在交往和生活过程中,男方家庭特别是男方的母亲或多或少的吐露出一些不满或不称心。有了孩子之后,两代人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以及生活观念上的差异,最终导致了小夫妻之间的矛盾升级到了两家人之间的“抢孩大战”。

在理清事件发展的脉络及矛盾纠纷的发展过程后,调解员明确了分开做工作、说通清理、析明法理的工作思路,着力于缓和家庭冲突,引导各方理性思考,慎重选择后期处理方式。

一是对李某夫妇对婚姻关系的主观态度调适与引导。李某及丈夫之间的主观态度是调解结果和处置方向的决定性因素。通过对夫妻双方的工作,调解员发现,女方主见较强,而男方较为听取家庭特别是父母的意见。通过反复沟通引导,最终小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双方分居各自冷静一段时间,考虑到孩子还在哺乳期,暂时由李某照顾喂养。

二是由调解员根据李某夫妇之间的意愿与双方父母进行沟通获得理解。沟通过程与调解员料想得一致,最大的阻力是李某的婆婆。当得知儿子同意孩子由女方带走时,立马“暴跳如雷”,完全展示了其性格强势的一面。此时,调解员采取的是倾听和引导,并不否定或打断其倾诉。待其倾诉告一段落后以案说理,介绍一些相关的案例,特别是法理上关于婴幼儿的照顾和抚养、抚养人确定、监护权等,之后再进行沟通引导。最终促使李某的婆婆认识到,如果小夫妻双方最终不能走下去,这样的冲突行为对争取孙子的抚养权是非常不利的,而且抚养与监护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婆婆陈某勉强接受儿子儿媳的决定,不再阻挠。

三是帮助共同分析家庭关系问题给出建议。在各方情绪基本平复的前提下,调解员组织所有当事方,共同来分析造成目前局面的原因,虽然各方各自的想法、主见各有不一,但有两条是各方认可的:一方面是“好心办坏事”,双方家长不管是孩子的抚养和夫妻关系处理上,出发点都没有问题,但最终结果不尽人意,所以日常的相处上都有要改善的方面;另一方面是小夫妻之间由于结合不久,又均为独生,始终没有小两口已经自己组成了家庭概念,反而各自仍旧围着自己的父母,导致一方个性张扬、一方又没啥主见,处理家庭关系时时常是父母在前,小两口在后。在引导梳理出大家均认同的原因后,调解员希望各方能从自己的角度,多思考怎么去改善或解决上述的问题。

调解结果

通过上述调解工作,李某夫妇及双方家长均同意,李某带着孩子暂时回娘家居住,周末安排一天带着孩子回男方家,各方冷静一段时间后再考虑后续的事宜。后期调解员通过回访了解到,双方最终选择了离婚,目前也正在就孩子的抚养及财产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将选择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争议。不同的是,大家再也没有像原来那样爆发冲突,再没有拨打过110,各方的情绪相对都比较克制。

调解心得

本案最终看似没有达到小夫妻之间和好的结果,并不令人满意。但从非警务类警情处置的要求看,当事人各方后期均保持了冷静的态度,矛盾并没有升级。当事人选择了在法治框架内解决各方的争议。调解工作的目的,是消弭纠纷,维护社会的稳定,而在双方纠纷不可消弭时,引导当事人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这未尝不是一种“调解成功”的体现。

从本案来说,调解工作更像一起心理咨询工作中的家庭干预,调解员运用了很多心理咨询技巧,如倾听、共情、引导式提问等等,大量的基层调解工作,除了法律知识的宣传外,更多的是当事人各方情绪的平复,负面情绪的消除。所以基层调解员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和心理咨询技巧是必不可少的。

本案最终结果让调解员感慨的是,夫妻双方从认识到结合短短一年,而步入婚姻殿堂后“爱情”却迅速地走向了消亡,双方的孩子还未满周岁。这不得不提醒正沐浴在爱河中的年轻人,婚姻不单单是两个人的结合,而是双方家庭和整个社会关系的结合,除了爱的甜蜜,更有“柴米油盐酱醋茶”,家庭的维系需要磨合和适应、需要更多的付出和忍耐,当爱情走向婚姻的那一刻,肩上更多的是一份对家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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