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任微言卿

导语

在中国悠久的历史传统中,周代特别是西周作为“礼乐文明”、“政通人和”的典范历来备受推崇。

周代遵循血缘原则,以宗法制和分封制作为治国安邦的基本原则,建立了以“同姓不婚”为策略的一整套礼仪制度,维系和强化了周代的社会秩序体系。

在周代,“同姓不婚”是一种为了政治的必然存在,除了延续宗族统治的需要,更是一种联系诸族群之间良性互动的特殊政治形态,它的存在和周代政治、社会和文化多重因素都有关系。

宗法制的重要内容(续我宗族固我盟邦)(1)

周礼是维系周代社会秩序的重要准则


一、要理解“同姓不婚”,先要理解周代的宗法分封制

西周是三代的巅峰时期,被孔子盛赞为“郁郁乎文哉”。自从周公“制礼作乐”开始,周人的礼乐文化就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对整个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周人的礼乐文化一方面继承了夏商旧制,一方面又有独特创新,这主要就是宗法制和分封制。

宗法制的重要内容(续我宗族固我盟邦)(2)

周公,名姬旦,传说中周礼的创制者

1、宗法分封制的生存土壤

宗法分封制的出现,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组织基础背景。

中国在远古时代向早期国家迈进时,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得以完整的保留,无论是虞、夏,还是殷商,都是在以氏族为核心的部落联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血缘色彩十分鲜明。到了周人兴起,这种情况更加明显。

周人立国前,最初就是陇甘地区一群姓姬的人在一起抱团取暖。这个姬姓大家子,慢慢同身边的邻居搞好了关系。这个邻居,是一伙儿姓姜的人。两大家族搞起了合作,互相通婚,姬姓当王,姜姓为后,于是就有了这个名为“周”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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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的建立,就是两个不同姓氏部落的大结合。

可见,血缘氏族在从“由家族到部落、由部落到国家”的道路中,一直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家、国混在一起,有家才有国,家国一体,是早期华夏国家赖以存在的基础。

“贵族封建,立基于宗法。国家即是家族之扩大。”——钱穆

正是在这种社会历史土壤中,宗法分封制才得以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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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中国,从家族到部落,再从部落到国家

2、宗法分封制的产生

前11世纪,武王伐纣,推翻商朝统治,建立周朝。

周有着广阔的国土,包括天子所在的王畿和东部新归顺的地区,但以当时的条件,周王室无法直接控制如此广大的区域,唯一的办法就是用自己亲信的贵族去统治被征服的其他民族和地区。

“封建之道,盖有三端:慑服他部,责令服从,一也。替其酋长,改树我之同姓、外戚、功臣、故旧,二也。开辟荒地,使同姓、外戚、功臣、故旧移植焉,三也。”——吕思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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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的“封邦建国”,即分封制,也称封建制。

由此,周代采取“分封亲戚、以藩屏周”的政策,“封邦建国”,姬姓贵族、姜姓姻亲、先代帝王后裔,纷纷携带家眷、亲戚和周王室拨给的军队,前往东方建立统治,形成一个个诸侯国。

荀子说,周初分封了七十一国,姬姓之国共有五十三个。有老一辈的历史学家曾说,很多周人跑到东方,摇身一变成了诸侯,就是因为姓了姬。可见,血缘关系在周代,是如此重要的一个标尺。

于是,天下都纳入了一张宗亲网,天子称姬姓诸侯为伯父、叔父,称异姓诸侯为舅父,诸侯与诸侯,甚至卿大夫之间,婚姻关系交织,构成庞大的血缘关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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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分封形势图

3、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宗法分封制

如何把周代的统治比喻成一块蛋糕的话,那么只有姬姓家人和几个姜姓姻亲,才有机会拿到叉子。剩下的人,有点身份的能瓜分到一点蛋糕渣,没身份的压根连桌都不让上。

周天子是天下的大宗,同时也是全国政治上的共主。天子之位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他庶子则作为小宗,被分封为各地当诸侯

诸侯在各自国内又是大宗,其君位也是由嫡长子继承,其余儿子作为小宗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在各自封地里又是大宗,其封爵仍由其嫡长子继承,其余儿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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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子、诸侯到卿大夫,上级和下级之间,“大宗”、“小宗”之间,逐层建立起森严的等级关系

“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弟子,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左传·桓公二年》

政治上的等级秩序与血缘上的宗法秩序合二为一,组成了周代政治结构特有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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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姓不婚”的缘起:宗法分封制的潜在危机

周家的子孙亲戚们,弹冠相庆,跑到地方当诸侯,但是宗法制、分封制本身也潜藏着分崩离析的危机。

1.——从周人家族内部来看。随着时间推移和宗族繁衍,天子与诸侯之间、诸侯与诸侯之间、大小宗之间的血缘亲情势必越来越疏淡,几代之后互相隔阂,周天子利用血缘的制约力进行统治的力量也会逐渐减弱。

2.——从周人外部世界来看。周代最初分封诸侯,并不是一大片一大片的占据。周人要当诸侯的地方,原先并不是无主之地,要么是殷商时代旧的方国,要么骁勇善战、言语不通的蛮夷部落。他们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并不会服服帖帖给周人当奴隶。

而且周人群体人数很少,除了留在宗周王畿旧地的以外,没有更多的人可以移民到东方。

所以分封制并不是敲锣打鼓就实现的了,而是一次次艰巨的军事征服。像齐、鲁等诸侯,都是在消灭了旧地的薄姑、奄之后,才正式立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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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艰难的建国之路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不得不面对内部的疏离与外部的威胁,到底是用武力的血与火,还是用其他平和的方式去消除这些阻碍和危险呢?

周代的人们都相信,“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在宗法分封制盛行的情况下,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们之间,必然不会亲近。宗法分封制又是周人立国的基础,于是,婚姻这个融合血缘、延续传承的方式,就走入了周人政治家的视野了。

你我不是亲戚,那么这个问题很好办——结婚!结婚后,大家就成了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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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以婚配结盟异姓异族,通过“同姓不婚”,扩大政治盟友


三、“同姓不婚”的政治伦理和政治策略

“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礼记》

周代,贵族之间的结婚是一种政治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同姓不婚”的形成和发展与宗法分封密切相关。

在周代贵族中间,联姻只不过是一种手段,其真正目的是为了政治服务的。一句话,“同姓不婚”,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联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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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同姓不婚”的社会学禁忌

在古代,人们在漫长的生育实践中渐渐发现,血缘较近的男女婚配,生出的后代难以昌盛,带来各种疾病,甚至子孙难以繁衍。

在没有遗传学、生育学的基础上,“同姓不婚”成为人们摸索最佳婚姻状态的一种自然经验总结,华夏先民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把这一实践经验传给后世。

出于繁衍后代、壮大家族的考虑,人们开始氏族外婚配制度,即所谓“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到了周代,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了近亲婚配的危害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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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同姓不婚”的家族利益考量
  • 周公定礼制,将人们同姓不婚的自然行为转化为定制,正式从礼法上确定同姓不婚的原则,从此,“周制始绝同姓之娶。”

    其实“同姓不婚”,主要是周代政治情况的客观需要——周代的天子和诸侯、诸侯和诸侯,始封时,相互之间都是兄弟子侄关系,如果同姓为婚,难免要在辈分上形成混乱,嫡庶、长幼、亲疏等尊卑关系都容易分不清。周人以礼治国,首先自己不能乱了秩序。

    而如果异姓结婚就没有这些禁忌,与原来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嫡庶、长幼、亲疏很容易相对应,维护宗族内部的伦常关系,克服由此引起的家族衰落与内乱。

    “娶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故异德合姓,同德合义。义以道利,利以阜姓。”——《国语•晋语》

    在这种情状下,出于维系子嗣延续和在宗族内部建立起规范的等级秩序的目的,“同姓不婚”披上了一层非常浓厚的政治伦理外衣。

    在强调嫡庶之别、等级贵贱的周代,“同姓不婚”满足了安定统治的社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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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姓不婚”,有利于贵族家庭内部稳定

  • 3、“同姓不婚”的政治利益考量
  • “同姓不婚”,固然有其社会学基础,但是周代的统治阶层更把“同姓不婚”作为维系天子与诸侯、诸侯与诸侯之间血缘联系,作为促进华夏与周边民族融合的一种重要政治融通方式

    简而言之,周人及其亲族,实际上处于外姓和异族包围的汪洋大海中。如果都是同姓结婚,“亲上加亲”,那怎么联合异族呢?他必须通过一种婚姻关系来达到血亲。

    周人在将大量的女子一同随嫁到迎娶姬姓女子的异姓诸侯的同时,也让姬姓的王侯积极从异姓诸侯中聘娶女子。《周礼》说天子“一娶九女”,一个人要娶多个女子,也是为了加强周人同其他姓氏族群的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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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代特别是西周,王后多为申国和齐国的姜姓女子。诸侯之中,姜姓的齐国经常和姬姓的鲁国、郑国、卫国结盟,芈姓的楚国和嬴姓的秦国也常通婚。

    后期,华夏还与四夷结亲。《史记》中记载,“襄王欲伐郑,故娶翟女为后,与翟共伐郑”。中原北边的晋国公室长期与狄人长期通婚,晋献公娶骊戎女子骊姬、少姬;晋文公娶赤狄女子季隗。晋国也在与戎狄的通婚混血中,不断加强“和戎”政策,最终将全部戎狄之地化为了晋国领土。

    进入春秋后,各诸侯国之间的斗争持续不断,关系十分微妙,诸侯大多会通过“同姓不婚”的手段达到联姻,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求得同盟,或改善双边政治关系,进而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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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姓不婚”,实质是为了扩大政治同盟,换取政治利益最大化

  • 4、“同姓不婚”政治利益的扩大化:“媵婚制度”
  • 天子和诸侯遵循“同姓不婚”,并不仅仅是两个家庭的事,一大堆伯父叔父和姑表舅亲都要参与。在“同姓不婚”的基础上,还发展出来了“媵婚制度”。传说中尧的女儿娥皇、女英一起嫁给舜就是很好的先例。

    “媵,送也,谓女之从者也。”——《仪礼》

    “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春秋公羊传》

    天子和诸侯不管是娶亲还是送亲,都是牵一发动全身的利益互动,妻子的姊妹或侄女要作为陪嫁的次妻,两个同姓国也要出女子陪伴,这些次妻们被称为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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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媵婚制度,嫁一女,陪嫁八女,九人一起出嫁。

    比如周天子娶齐国女子,除了作为王后的女子外,王后的姊妹、侄女还有同是姜姓诸侯的申、吕等国,都要陪嫁女孩到周王室,给天子做夫人。

    同理,天子嫁女儿到异姓国家,九个不同辈分、长幼的女孩要一同出嫁。晋文公重耳流亡秦国的时候,秦穆公将同宗五个女子嫁给了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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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媵婚制度有稳固统治的双层考虑:

    ——对女方家族而言,夫人与媵们同姓至亲,以群体出嫁的形式组成了一个强大的新娘群体,实际上在后宫形成一股巨大的政治势力,对所在的诸侯国形成相当的政治影响力,保证娘家在夫家的权益,尤其是后代的继承权。送女儿出嫁的国家,也可以建立起统一的攻守同盟。

    ——对男方家族而言,子嗣能够延续和政权能够平稳交替对于诸侯国的生存和强盛来说意义重大。姊妹或姑侄同嫁,一人生子则可视为多人共子。如果都生子的话,自然以正妻之子为嫡长子,妹侄之子为庶子,使得宗法分封制的核心——嫡长子继承制更加完备,保证家族内部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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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以上几点,我们更加认识到,周人贵族婚配,两情相悦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尤其是生在王侯之家的女儿,从出生那天起,就必须承担家族所赋予的联姻义务。从此种意义上来说,“同姓不婚”不仅仅是繁衍后嗣的必要,还成为了诸侯政治外交上的工具。

    虽然采取了宗法分封制和“同姓不婚”的策略,天子和诸侯、诸侯与诸侯的关系依然日渐疏远,这是人性的必然,直到关系彻底分崩离析。不过,总体来说,在周代的政治背景下,“同姓不婚”的优点要远远大于缺点。

    如果没有宗法分封制和“同姓不婚”的约束,周代特别是春秋以前的历史可能更加混乱,手足相残的例子也许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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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姓不婚”,在周代很长时间内,起到了巩固政治秩序的积极作用

    结语

    “同姓不婚”最初是原始社会习惯风俗遗留的产物,又在周代延续宗族统治这种需求和宗法制度的需要下,有了适合扎根发芽的土壤,经《周礼》制度化,形成了一个稳固统治的社会准则。

    “同姓不婚”的存在既有利于延续宗族统治的力量,又有利于扩大政治联盟,所以在春秋晚期之前的贵族上层得以流行,“同姓不婚”堪称是一种充满柔性政治智慧的积极策略。

    春秋后期,周王室越来越衰微,传统的礼乐社会开始走向崩溃,分封制、宗法制日益瓦解。进入战国,同姓国不断减少,即使是同姓,也早已分成了一个个不同的氏,籍贯闾里完全不同,出生地相距遥远,已毫无血缘关系可言,实施“同姓不婚”的基本条件已不复存在。

    秦汉之后,姓氏之分早已泯灭,而且随着人口的繁衍,多数人虽然同姓,但却都出了五服,婚嫁不会出现任何负面影响。“同姓不婚”彻底走向没落,直至最终彻底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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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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