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五华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五华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环洁环境有限公司被列为执行人)

五华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审理法院: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 号:(2021)京0116执780号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裴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

被执行人中环洁环境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宝山镇宝山寺村380号108室。

法定代表人杨迪,总经理。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裴芳与被执行人中环洁环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2021年1月5日,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人仲裁终字(2020)第69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中环洁环境有限公司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裴芳支付休息日加班费1177.01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600元。申请人裴芳于2021年3月2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查明

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中环洁环境有限公司已就人仲裁终字(2020)第697号仲裁裁决书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案号为(2021)辽02民特38号,故申请人裴芳申请撤销执行。经审查,裴芳撤销执行之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京0116执78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本文来源于企查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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