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郭晔旻

毋庸讳言,西夏、契丹、女真这三种“汉字系”文字的创制推行,无不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最明显的一点就是,这几种文字都可以找到大体的创制时间——并在统治者的强力扶植下繁荣一时。只不过,“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他们无一例外都随着政权的覆灭走上了“死亡”之路。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汉字在中国南方地区的“亲戚”,却在很长时间内活跃在民间,作为“土俗字”与“正规”汉字混用。不仅如此,它们还能不绝如缕,一直延续到了不久以前的过去。

bao古代是什么意思(汉字的南方亲戚)(1)

刻有契丹大字的铜镜,出土于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现藏内蒙古博物馆

“方块壮字”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例子。壮族有自己的语言(属壮侗语族)。虽然在语言学上这个语族是否属于汉藏语系尚有争议,但壮语毕竟与汉语同属单音节的声调语言,因此壮人接受汉字比北方的契丹、女真人无疑要自然一些。而且在长期与汉族人民的同处中,壮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汉语借词读音体系,与宋代《广韵》为代表的中古汉语对应严整。比如“花灯”两字,在壮语中就读作“va daeng”。

从逻辑上说,任何汉字都可以用这套借词系统(新借词改用桂林柳州一带的西南官话)用壮语读出。但古代通行的文言文,本质上并不是为口语而设,有音无字的现象在所难免(所以连“很”这样的常用字都是“新文化运动”时期新造的),壮族先民要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唯有造字一途。所以才有了“方块壮字”,也叫“壮俗字”。

宋代的范成大在 《桂海虞衡志》说,“边远俗陋,牒诉券约,专用土俗书,桂林诸郡皆然。”由此可见,早在一千年前,“壮俗字”已经广泛应用于广西壮族地区的社会生活中了。在当时,汉字是壮族先民唯一可以参照的文字。因此最初直接假借汉字书写壮语大概是最为便利的办法——只不过,是弃汉字的意义不顾,而用它来标志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壮语词汇。比如用“苟”字来表示“我”,以“密”作“不”“没”解,而“知道”“懂”的意思则借用“噜”这个汉字。这样一来,虽然每个字都是纯粹的汉字,但“苟密噜”连在一起,外人断然想不到是“我不知道”的意思。

此后,随着对汉字结构的认识和理解逐渐加深,一些壮族知识分子开始用增减汉字笔画或用汉字和汉字偏旁重新组合的办法另造新字。比如,壮族地区很多地名带有“那(纳)”字,这个“那(nà)”其实就是壮语“水田”的发音。“水田”在“方块壮字”里,就写成上“那”下“田”,读作“nà”。按照汉字构成原理,这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形声字”。

这样的“土俗字”,始终流行于民间,除了书写民间契约等一些日用文字外,主要用来记录壮歌和民间故事以及道士巫师书经写符等,所以又被称为“写歌的字”,“道士的字”。直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壮族民间还能找到大量的古壮字抄本。如民间中流传的《董永》 《梁山伯与祝英台》 《何文秀》等唱词歌本,《莫一大王》 《达稳之歌》等壮族长诗,还有壮剧《侬智高》等都是以“壮俗字”书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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