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和把握战争制胜机理,是当前研究战争和作战问题的首要任务,也是在实践中提升军事理论创新水平的门径。

深刻认识本质内涵。战争是敌对双方作战体系的整体对抗,战争制胜机理是战争的制胜规律、路径以及方式方法,是隐藏在纷繁复杂的战争现象背后的深层获胜之道,反映了战争系统的运行规则和原理。毛主席讲,“战争不是神物,仍是世间的一种必然运动”,只要是运动的事物,就一定是有规律可循的。“强胜弱败”是战争的根本规律,由此“力强则胜”应是战争的根本制胜机理,“以强击弱”则是赢得战争的根本指导。这里的“力”,是“战斗力”,而不是“体力、火力、机动力、防护力、信息力”中的某一方面的“力”。这里的“强”,则是战争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综合一体的强,是静态实力和动态战力有机结合的强,是作战体系表现出的整体战斗力的强,而不是所谓“勇者为强、快者为强、精兵为强、智者为强”等某一要素的强。虽然“力强则胜”这一战争根本制胜机理不会变化,但战争制胜的具体方法途径却会随着战争时空要素的发展而变化。推进军事理论创新必须深刻认识战争制胜机理的本质内涵和复杂性,并敢于和善于运用其指导我们打胜仗,坚决避免陷入战争制胜机理不可知论的深渊。

正确把握辩证关系。研究、认识和运用战争制胜机理,必须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正确把握战争制胜机理内外部的辩证关系。要把握客观性与主观性的辩证统一。“力强则胜”是战争的必然反映,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人们不能随意创造和消灭,但可以通过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灵活地运用这一客观规律,创造一个个打胜仗的奇迹。毛主席高超的军事辩证法的要旨,就是善于把全局和战略上的“劣势”转变为局部的一个个的战役、战斗的“强”,通过在一个个的局部集中优势兵力,形成“以强击弱”之势,积小胜为大胜,使量的积累达到质的飞跃,最终赢得战略和全局上的胜利;要把握一般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力强则胜”具有普遍意义,是一般原理和规律,但其具体内容又不是无条件地适用于任何时间、空间和任何情况。当前,尤其要把握战争制胜机理的层次性。战争系统具有体系层次上的制胜机理,各军兵种因为武器装备和作战运用的不同,具有自身军兵种的制胜机理,要坚决防止对战争制胜机理不分主体、不分对象、不分时空生搬硬套式的研究与运用;要把握稳定性与动态性的辩证统一。“力强则胜”这一制胜机理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但在某个特定的战争形态中,其在内涵和具体的实现方法途径上又表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如美军“三非”作战理论的成功运用,就体现了信息化战争中信息力优势方对弱势方的“以强击弱”。

科学研判深刻变化。指出,“现代战争确实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些变化,看上去眼花缭乱,但背后是有规律可循的,根本的是战争的制胜机理变了。”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战斗力,就孕育什么样的战争制胜机理。农业时代的战争,是基于人体的散兵作战和阵式作战,作战行动强调以人体为中心,“力强则胜”重点在于通过兵力集中达成兵力优势,体现为力大制胜,勇者制胜。工业时代的战争是基于平台的线式作战,作战行动强调以平台为中心,“力强则胜”重点在于通过火力集中达成火力优势,体现为规模制胜,消耗制胜。当今时代是信息时代,战争是基于网络信息体系的分布式作战,作战行动强调以体系为中心,“力强则胜”重点在于通过信息优势形成决策优势,进而形成行动优势和效果集中,以保持和加速己方“OODA循环”,迟滞和破坏对方“OODA循环”,体现为信息优势制胜、体系破击制胜、联合行动制胜。当前,要在认清“力强则胜”这一战争的根本制胜机理前提下,进一步突出、深化和丰富现代战争不同层次、不同要素、不同样式的制胜机理研究,提升军事理论创新的针对性、实效性。

高度关注技术引领。技术决定战术,新技术孕育新的战争制胜机理,战争制胜机理深深地烙着技术的印痕,其特殊表现和具体实现方法途径随着军事技术的发展而变化。众所周知,装甲兵的制胜机理在于坦克集中使用快速突击,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坦克机动速度每小时只能达到4-8英里,最大行程只有12-25英里,发动机性能也不稳定,装甲防护差,武器火力弱,装甲兵制胜机理只能体现于对步兵提供火力支援或开辟通路。而二战期间古德里安指挥的装甲集群能够成功闪击波兰、法国,则是因为坦克的技术性能得到了大幅提高。当前,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深度学习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化战争形态经历了数字化、网络化阶段,正朝着智能化阶段发展,“三无战争”阔步向我们走来,战争制胜机理可能产生颠覆性变化。推进军事理论创新,必须高度重视发展和依靠地方先进的前端技术,不断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理技融合发展,为推进军事理论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战争上的制胜观念(扭住战争制胜机理的牛鼻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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